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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入户要求超严格!上海16区幼升小统筹排序规则!人户一致优先!静安热门至少要求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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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要求超严格!上海16区幼升小统筹排序规则!人户一致优先!静安热门至少要求2年!


    上周,入学君发布2020上海公办小学入户年限和统筹去向的统计学位紧张!上海90所热门公办小学入户年限及统筹去向统计!发现不少家长对各区的幼升小统筹排序还不够明确!


    统筹排序规则对于幼升小入学非常重要!


    今天,入学君整理了2020上海各区公办小学招生顺序及录取方法、统筹细则,以及热门学校的排序规则,供大家参考!


    划重点↓↓

    • 静安区部分学校实行“五年一户”,入户年限不满2年直接统筹

    • 杨浦区素来有“最严地段招生”的称号,报出生户口大于一切!要求户主为三代以内直系亲属;

    • 黄浦区要求“五年一户”,而且儿童迁入该户籍满两年且父母中至少有一方户口随同在内;

    • 普陀区公办小学的的排序都很一致,但注意年限要求,江宁学校明确第一顺位要求户籍迁入截止时间是2017年12月31日;

    • 虹口区、普陀区政策虽然没有“五年一户”要求,但是其热门学校如虹口四中心、江宁学校自己会要求执行“五年一户”!

    • ……


    黄浦区

    五年一户


    统筹排序规则

    1、人户一致,未报名民办

    2、人户一致,报名民办未录取

    3、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直系亲属的户籍地址相一致

    4、人户分离,适龄儿童与其直系亲属为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并共同拥有全部产权

    5、人户分离,其他情况

    6、人户分离,未被民办小学录取

    7、非沪籍,居住证达标满120分、有房产等情况据学校统筹安排

    8、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




    黄浦区的录取排序是比较详细的,要求实行“五年一户”,而且儿童迁入该户籍满两年且父母中至少有一方户口随同在内,以蓬莱路二小为例


    蓬莱路二小

    录取安排:

    1、当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人数未超过招收学额时,学校安排入学;超过招收学额时,学校将按照适龄儿童与户籍所在房产权利人(或使用权房租赁人)以及户主的关系,按下列顺序进行排序招收,超出学额部分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第一位序:

    适龄儿童与户籍所在房产权利人(或使用权房租赁人)以及户主的关系为三代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儿童迁入该户籍满两年且父母中至少有一方户口随同在内;房产证所有人和户主姓名相匹配;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或承租人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一致。


    在本位序内,按适龄儿童入户籍时间长短排序。如第一位序排列后,学额有剩余,则再进行第二位序排列。


    第二位序:其他类


    1、学校执行“五年一孩”政策。上述所有位序中,如同一户籍內出现两位或以上满足所有条件的同一年入学的非孪生儿童,学校只能将其中一位列入排序。


    2、经第一批验证和已分配入学,尚有余额时,对于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整体放在以上排序的第二位序之后进行排序(按照第一位序、第二位序顺序),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申请居住地入学的适龄儿童依据区招生通告有关规定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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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汇区

    部分五年一户


    统筹排序规则

    1、人户一致,未报民办

    2、人户一致,报民办未录取

    3、人户分离/本市集体户口,居住地入学

    4、非沪籍,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

    5、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




    徐汇区户主和产权人一致、户主儿童产权直系亲属都在户口内都属于人户一致,只是人户一致前提下,父或母是户主也是房主在一梯队。户主和产权人都可以是儿童本人。


    对口区域内报名人数超过学额时,按儿童入户时间长短统筹。接下来再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以高安路小学为例!


    高安路一小

    录取安排:

    (一)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继续实行对口入学的办法,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对于区域内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班额不超过 45 人。


    (二)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网报公办小学,当报名人数超过我校招收学额时,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额满为止,超出学额部分由区教育局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三)经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尚有余额时对于未在网上报名公办小学,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先安排户主与产权人均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的适龄儿童,且根据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排序,额满为止,超出学额部分由区教育局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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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安区

    部分五年一户、入户2年以上


    统筹排序规则

    1、人户一致,未报民办

    2、人户一致,报民办未录取

    3、人户分离,未报民办

    4、人户分离,报民办未录取

    5、非沪籍:居住证有积分/房产,随对口学校统筹安排



      

    静安的政策一直都是对户主要求最严格的,跟去年一样,入户年限至少满2年,对房产份额也有额外的要求,而且部分学校继续执行“五年一户”,以一师附小为例!


    一师附小

    录取安排:

    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在对口地块满2年(迁入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儿童与户主关系为直系三代以内,房屋产权人/承租人为儿童、父或母,并符合“五年一户”的规定(二胎除外)。学校将综合户籍迁入时间及房产情况等,根据以下顺序,按批次录取:


    1. 儿童报出生,父母户籍均满2年,户主为儿童或父母,房产证上有儿童以及父母一方的份额。若公租房,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的父或母。

    2. 儿童及父母户籍均满2年,户主为儿童或父母,房产证上至少有儿童或父母一方的份额(份额达到三分之一)。若公租房,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的父或母。

    3. 儿童及父母户籍均满2年,户主为直系(外)祖父母,房产证上有儿童以及父母一方的份额(份额达到三分之一)。若公租房,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的父或母。

    4. 儿童及父母户籍均满2年,户主为儿童或父母,房产证上至少有儿童或父母一方的份额。若公租房,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的父或母。


    执行上述录取办法后,学校若有剩余名额,对于户主为儿童的直系亲属,“房产证上有儿童以及父母一方的份额”或“房产证上至少有儿童或父母一方的份额(份额达到三分之一)”,但父母有一方入户不满2年的,根据儿童入户时间、房产份额的不同情况等综合排序。


    友情提示:

    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1.适龄儿童入户时间不满2年的。

    2.适龄儿童的父母双方入户时间均不满2年的。

    3.户主为非直系三代亲属的。

    4.房屋产权证/承租证上,没有儿童及父母的份额。

    5.五年内同一户籍地址已有儿童在学校就读的。(二胎除外)

    6.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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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宁区

    五年一户


    统筹排序规则

    1、人户一致,未报民办

    2、人户一致,报民办未录取

    3、人户分离

    4、非沪籍:符合条件的台湾适龄儿童

    5、非沪籍:符合条件的香港、澳门适龄儿童

    6、非沪籍: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7、非沪籍:符合条件的华侨及外籍人员适龄携行子女




    长宁的政策里要求最少,因为入学录取顺位这个任务落到各所学校上,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长宁区户主为外祖父母和父母的要求是不同的,另外一定要注意年限要求,以江苏路第五小学为例!


    江苏路第五小学(长宁校区)

    录取安排:

    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我校招收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并实行梯度安排(户主的变更时间、户籍迁入年限、房产证办理年限统计日均为2020年4月30日)。


    梯度安排顺序如下:


    1.适龄儿童户口在学校所属招生地块内,户主为其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产权人为其父母或是适龄儿童本人,产权与户籍迁入年限均满1年及以上。


    2.适龄儿童户口在学校所属招生地块内,户主为其祖父母(曾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外曾祖父母),且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的户籍迁入均连续满三年及以上的(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不满三年,适龄儿童的户籍须是报出生且从未迁出),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曾祖父母)、外祖父母(外曾祖父母)或是父母。


    [注:学校所属招生地块内公有住房(使用权房屋)视同为产权房,公有住房(使用权房屋)承租人视同为户主。]


    2020年本区各公办小学继续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的做法(多胞胎、二胎除外)。


    对不符合“学校梯度安排”或“五年一户”政策的适龄儿童,学校无法安排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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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陀区

    部分五年一户


    统筹排序规则

    1、人户一致(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未报民办

    2、人户一致,报民办未录取

    3、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监护人的户籍地址一致,且与其监护人、本人的房产证地址相一致;

    4、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监护人的户籍地址相一致;

    5、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监护人、本人的房产证地址相一致;

    6、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寄居的其他直系亲属的户籍地址相一致;

    7、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为其监护人的租赁房屋;

    8、人户分离,其他情况。

    9、非沪籍,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达到标准积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未达到标准积分;购房、租房等情况的先后顺序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普陀对人户分离要求比较细,对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要求不一样的,而且对入户年限也是有要求的,比如江宁学校,要求2017年12月31日前入户!


    江宁学校

    录取安排:

    以“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优先”和“区域内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免试就近招收学生(招生范围另附),具体要求如下:

    (1)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截止时间2017年12月31日;

    (2)适龄儿童与《户口簿》中户主的关系为直系亲属(按户主是监护人、户主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排序);


    (3)适龄儿童的监护人(至少一方)户籍迁入截止时间2017年12月31日;适龄儿童本人是户主的,需提供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为产权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的房产证;

    (4)该户籍《房地产权证》产权人须为适龄儿童直系亲属(按户主是监护人、户主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排序);


    (5)5年内同一住户地址只享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每户地址五年内的第二名适龄儿童,不能对口入学,例如,2016年已经有过适龄儿童入学的住户地址,原则上至2020年8月31日前,不再安排第二名适龄儿童对口入学,该地址直至2021年解冻,以此类推;双<多>胞胎及符合规定的二胎除外。)


    (6)年限未满儿童、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港澳台侨子女、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校如有空余学额,按实际情况依序解决,无学额由区统筹安排;具体根据《2020年普陀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及《2020年普陀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条件及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市户籍的集体户籍适龄儿童操作方法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备注:按照《2020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问答》文件说明,“人户一致”是指: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户籍所在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且与其监护人的户籍地址及房产证地址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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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虹口区

    部分五年一户


    统筹排序规则

    1、人户一致,未报民办

    2、人户一致,报民办未录取

    3、人户分离,适龄儿童与户主为直系亲属关系,且适龄儿童或父母三人中至少一人为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

    4、人户分离,适龄儿童与户主为直系亲属关系;

    5、人户分离,其他情况。

    6、非沪籍,有居住证有积分/房产等情况随学校统筹安排




    值得注意的是,虹口区招生政策虽然没有明确要求“五年一户”,但热门学校比如四中心小学,自己的招生简章中却规定“五年一户”!


    虹口四中心

    招生细则:

    上海市虹口区第四中心小学对口入学的资格认定(截止日为4月23日)新生录取仍继续按相对就近的原则对口入学。当报名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按排序细则安排入学;未能对口入学的,在联合招生地块或邻近联合招生地块范围内统筹安排。最迟于8月15日前发出入学通知书。


    户籍在学校所属招生地块、与户主是直系亲属关系,报名公办小学的适龄儿童,按以下顺序依次排序,直至额满:

    1. 实际居住在对口居委,具有对口居委全家(父、母和适龄儿童本人)户籍,且其中至少有一人为房屋产权所有人。

    2. 实际居住在对口居委,且在户主处报出生至今的。

    3. 实际居住在对口居委,全家(父、母和适龄儿童本人)户籍在居住地连续三年以上的适龄儿童。


    满足上述对口入学资格、报名公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同等条件下,学校根据全家(父、母和适龄儿童本人)持有房产具体情况依次排序,直至额满。


    满足上述对口入学资格、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整体放在以上排序的第3类之后),按照上述顺序再次排序。同等条件下,根据全家(父、母和适龄儿童本人)持有房产具体情况依次排序,额满为止。未能对口入学的适龄儿童将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公办小学就读。


    备注:凡无法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本区域户籍适龄儿童,将在户籍地所属联合招生地块内统筹安排入学;一个户籍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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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浦区

    五年一户,三代以内直系亲属


    统筹排序规则

    1、人户一致,户住为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未报民办

    2、人户一致,户住为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报民办未录取

    3、人户分离

    4、非沪籍,有居住证有积分/房产等情况随学校统筹安排




    杨浦区的入学政策实行五年一户,人户一致优先,户主为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四代只有等统筹。杨浦区的整体风格就是——严格地段招生!所以每所学校还会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详细录取顺位,以打一小学为例。


    打一小学

    招生细则:

    根据户籍信息统计,打一小学地段内适龄儿童数量大于招生计划数,按照市教委和杨浦区教育局招生实施意见规定,打一小学招生细则如下:


    第一类: 

    适龄儿童与户主为三代内直系亲属关系,且适龄儿童或其父母三人中至少一人为上述地段户籍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以房产证为准)。网上报名公办小学,满足此条件的,按以下顺序依次排序,直至满额,超出部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1.报出生户口的适龄儿童;

    2.与父母同户口的适龄儿童;

    3.与父或母同户口的适龄儿童;

    4.不与父母同户口的适龄儿童;


    第二类:

    适龄儿童与户主为三代内直系亲属关系,且房屋产权所有人为与适龄儿童三代内直系亲属关系(以房产证为准)。网上报名公办小学,满足此条件的,按以下顺序依次排序,直至满额,超出部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1.报出生户口的适龄儿童;

    2.与父母同户口的适龄儿童;

    3.与父或母同户口的适龄儿童;

    4.不与父母同户口的适龄儿童;


    注:

    1、4月23日为全家户籍、产证及相关信息的变更截止日。

    2、同类情况均按入户年限长短(年限长的优先)依次排序。

    3、按照市教委和杨浦区教育局招生实施意见,打一小学实行“一个户籍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同一居住户二孩及多胞胎除外)。

    4、经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尚有余额时,对于未在网上报名公办小学,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整体放在以上排序的两大类之后,进行排序(按照上述顺序),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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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闵行区

    部分五年一户


    统筹排序规则

    1、人户一致,未报民办

    2、人户一致,报民办未录取

    3、人户分离,本市户籍因市政动迁、由动迁办安置在闵行区的

    4、人户分离,本市户籍配住廉租房家庭的适龄儿童

    5、人户分离,本市外区户籍但持闵行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适龄儿童

    6、非沪籍,有居住证有积分/房产等情况随学校统筹安排

    7、港澳台、华侨、外籍人员携行子女入学




    闵行区不是所有学校实施五年一户政策,且户主和产权人一致且是父母排一梯队,户主儿童产权直系亲属都算人户一致。户主可以是儿童。


    明强东校


    招生及统筹方法:

    闵行区七宝镇明强小学东校区(以下简称“明强东校”)按照适龄入学儿童持证情况分类依次安排入学,超过招生计划的学生将实行区域范围内校际间统筹安排,以确保学区内每个学生具有相应学位。


    1、学生类别排序

    第一类:

    明强东校学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的适龄儿童;明强东校学区户籍(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持市政动迁安置协议且安置地址仍在明强东校学区的适龄儿童;明强东校学区户籍(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配住公廉租房家庭(承租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的适龄儿童。


    当学生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收学额时,明强东校全部接纳;当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优先满足户籍迁入时间在入学当年市教委文件规定的信息登记截止日期前满三年的对象;户籍迁入未满三年的,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范围内校区间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第二类:

    非本市户籍持明强东校学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的同住适龄儿童及港澳台、华侨、外籍适龄儿童;明强东校学区户籍(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持市政动迁安置协议但安置地址不在明强东校学区的适龄儿童。在安排完成第1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当报名人数未超过学额时,明强东校全部接纳;若超过学额时,此类学生按产证上登记时间或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实行区域范围内校区间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第三类:

    本市非明强东校学区户籍持明强东校学区房产证(产权人是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适龄儿童,实行区域范围内校际间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第四类:非本市户籍持明强东校学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未达标的同住适龄儿童,实行区域范围内校际间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重要说明:

    ①以上对学生入学资质认定,均须符合《关于2020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

    ②学校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五年内已有适龄儿童入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③对民办未录取的适龄儿童按照 “明强东校学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的原则,根据明强东校第一批验证情况,依次按类接收,进行第二次验证。(如第一批现场验证后,明强东校人户一致儿童已满额,没有空余学位,未报民办的上述第2类儿童与民办未录取的上述第1、2类儿童全部实行区域范围内校区间统筹;如本校区人户一致儿童未满额,则按上述顺序依次录取;如无法全部接收,多出部分儿童实行区域范围内校区间统筹安排。)

    ④待各批次学生现场验证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统一通过平台发送录取短信通知,凭录取短信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书面录取通知书。


    2、统筹学校分组

    明强小学(东校区)、明强小学(西校区)、明强二小、黎明小学、航华二小、七宝实验小学为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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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定区

    五年一户


    统筹排序规则

    1、人户一致,未报民办

    2、人户一致,报民办未录取

    3、人户一致,报名公办小学的本区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

    4、本市人户分离

    5、本市集体户口

    6、非沪籍,父母一方持有居住证积分达标

    7、其他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嘉定区要求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而且今年还新增了“五年一户”,以普通小学为例!


    普通小学白银路分校

    录取安排:

    根据区教育局文件精神,我校为本区入学需求突出的公办小学,从2020年 起,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操作细则为:

    ①2020年起,本校区内,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 会(多胞胎、二孩除外)。


    ②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0年起建立起始年级新生数据库,2021年申请入学的与2020年数据库比对,一年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2022年申请入学的与2020年、2021年数据库比对,两年只享有一次同 校对口入学机会,以此类推,到2025年,五年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


    (3)2020年起,该居住地址如有跨街镇、跨区(即人户分离)及外省市来沪人员租赁房屋,同样按“五年限一”政策规定操作。

    ④不符合“五年限一”条件的学生,按同类排序靠后的方式安排入学。


    嘉定新城(马陆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 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在2020年4月23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后,根据“就近免试入学”原 则凭相关证件进行入学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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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山区

    五年一户


    统筹排序规则

    1、人户一致,未报民办

    2、人户一致,报民办未录取

    3、人户分离,在本区购买房产,实际居住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

    4、人户分离,寄居在亲属处的。根据寄居亲属关系和办理居住登记时间长短等按序统筹安排

    5、人户分离,在本区租房,实际居住地址与租房合同地址一致的

    6、非沪籍,有居住证有积分/房产等情况随统筹安排


    浦东新区

    部分五年一户


    统筹排序规则

    1、人户一致,未报民办

    2、人户一致,报民办未录取

    3、人户分离

    4、非沪籍,有居住证有积分/房产等情况随统筹安排




    浦东第一档户主必须是三代以内,且产权人要与户主一致,或户主是孩子本人(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本人或其父母);浦东的许多各热门学校,如六师附小、福山外国语、二中心、明珠小学的统筹排序都是一致的,而且浦东的部分学校实行“五年一户”!


    福山外国语小学

    入学条件:

    2020年,本校将继续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招收本校招生地段内“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具备相应的房产证)”一致(以下简称“人户一致”)、并选报公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本校将按下述类别,依次安排对口招生地段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额满为止。如前一类对象安排后,学校招生计划已完成,则不再安排后面类别的对象入学。


    第一类对象:

    “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即适龄儿童户籍在本校对口地段内,户主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房产证产权人须为户主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适龄儿童本人为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适龄儿童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或其父母(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户籍迁入日期、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20年4月23日。此类对象按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学,额满为止。超额部分由区招办统筹安排入学。


    第二类对象: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以及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居住证》,且积分达标准分值),具备本校对口地段内相应房产证(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20年4月23日。此类对象按产证上的登记日期先后排序入学,额满为止。超额部分由区招办统筹安排入学。


    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本校第一批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由区招办按照上述对象类别依次安排入学,额满为止。超额部分由区招办统筹安排入学。

    (上下滑动即可查看)


    松江区


    统筹排序规则

    一、城区五所街道(中山、岳阳、永丰、方松、广富林)区域:

    1、户籍城区五所街道人户一致

    2、户籍城区五所街道人户分离

    3、户籍本区非五所街道人户分离

    4、户籍本市非本区人户分离

    5、户籍港澳台城区有房产

    6、外省市户籍城区有房产

    7、外国籍城区有房产

    8、本市户籍、港澳台、外国籍城区无房产

    9、外省市户籍无房产


    二、乡镇、九亭地区(九里亭街道、九亭镇)区域:

    1、户籍本镇(地区)人户一致

    2、户籍本镇(地区)人户分离

    3、户籍本区非本镇(地区)人户分离

    4、户籍本市非本区人户分离

    5、户籍港、澳、台本镇(地区)有房产

    6、外省市户籍本镇(地区)有房产

    7、外国籍本镇(地区)有房产

    8、本市户籍、港澳

    9、台、外国籍本镇(地区)无房产

    10、外省市户籍无房产


    金山区

    户住三代直系亲属以内


    统筹排序规则 

    1、人户一致,未报民办

    2、人户一致,报民办未录取

    3、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本人,并拥有主要产权

    4、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外祖父母,并拥有主要产权;

    5、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并拥有主要产权

    6、人户分离,居住地为租赁房;

    7、人户分离,其他情况者。

    8、对符合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如果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区自有住宅类产权房的

    9、对符合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如果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区没有住宅类产权房,只有租赁房的

    10、随迁子女本人持有投靠类居住证者,在统筹安排时优先。

    11、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者,在统筹安排时优先。


    青浦区


    统筹排序规则

    1、本市户籍: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

    2、本市户籍: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不一致,直系房产

    3、本市户籍: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不一致,直系户籍 

    4、非本市户籍:积分达标(120分)且有直系房产

    5、本市户籍:户籍与户主非直系,房产为非直系

    6、非本市户籍:积分达标(120分)但无房产

    7、非本市户籍:有房产但积分不达120分

    8、非本市户籍:符合上海市入学条件,无房产且积分不达120分


    奉贤区


    统筹排序规则

    1、适龄儿童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拥有(或共同拥有)全部产权;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

    2、适龄儿童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或共同拥有)全部产权;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祖父母、外祖父母。

    3、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拥有(或共同拥有)全部产权。

    4、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母,拥有(或共同拥有)全部产权。

    5、适龄儿童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拥有部分产权的适龄儿童直系亲属或本人。

    6、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拥有部分产权的适龄儿童直系亲属或本人。

    7、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为租赁房,且办理人户分离登记满1年。

    8、其他情况。


    崇明区

    三年一户


    统筹排序规则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

    2、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不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学生父母或本人,并拥有全部产权。

    3、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其寄居在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处的户籍地址相一致(三代是从学生开始计算为一代的三代)。

    4、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其父母的租房地址相一致且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在不同乡镇。

    5、其他情况。



    以上就是2020年上海各区统筹排序规则盘点,希望可以给20后入学的家长一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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