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严禁初中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管理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与理解。
4.初中学校预备班班额数控制在40人左右。实施均衡分班,严禁初中阶段学校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初中阶段学校应当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不得招收无小学学籍材料的学生。
5.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不再安排初中阶段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根据相关规定,妥善安排入学。
1.小学毕业信息核对。2021年4月2日—4月13日,全区各小学组织五年级学生家长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件到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同时,组织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本校学生直升意愿。4月13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2.回户籍(居住)地就读。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小学毕业,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所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13日。
1.公布招生简章。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须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备案,经审核后通过网上公示向社会公布并实施,接受社会的监督。严禁民办初中学校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引进境外课程,不使用境外教材。
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三个承诺”(不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面试或面谈,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办学特色等。
2.实施网上报名。民办初中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进行招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可按走读、住宿等分类设置招生计划,民办一贯制学校可设置本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2021年校外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少于2020年校外实际招生数)。民办初中学校按政策规定,可分设招生计划,按招生计划实施分类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2021年5月6日—5月8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填报1所民办初中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初中调剂志愿。一旦完成报名,将不得再次报名或修改、放弃报名信息。
3.规范录取程序。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使用全市统一软件,实施全程录像。2021年4月19日-4月20日,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工作。5月17日-5月18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5月19日-5月20日组织验证。5月23日-5月24日,安排调剂志愿录取。
4.发放入学告知。5月20日起,通过短信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陆续告知相关入学信息。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于5月27日完成,学校将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生按学校通知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等证件办理入学手续。
202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排和要求仍由市教委统一规定,各类学校不得提前开展招生及相关工作。
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局
2021年3月17日
日期 | 内容 |
3月17日 | 公布2021年黄浦区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
3月19日 | 公布2021年黄浦区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具体事项,以及按规定须向社会公布的其他有关招生入学信息。 |
3月20日 | 公办初中学校开始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民办初中学校可以开展。 |
3月25日 |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开通。 |
4月2日—13日 | 1.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 2.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学生直升意愿。 3.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 |
4月19日—20日 | 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 |
5月6日—8日 | 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
5月17日—18日 |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
5月19日—20日 | 开展民办初中学校录取验证。 |
5月20日起 | 陆续发放民办初中学校录取告知信息。 |
5月23日-24日 | 民办初中学校调剂志愿录取。 |
5月27日 | 完成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 |
8月10日 | 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学生,来沪就读六年级信息登记截止日。 |
8月15日前 | 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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