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门举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当年面向社会招生的学位,优先考虑本区户籍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幼儿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携带幼儿到场)须持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来园审核:新陶苑小区及阳光都会广场小区业主署父或母名的住宅性质的房产证,幼儿及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幼儿出生证、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身份证、幼儿预防接种证、儿童保健手册。(以上复印件均需注明“此复印件仅用于幼儿入托报名使用”字样。)
学位按“一户一学位”(相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多个孩子不受影响)的原则进行优先登记,即一个住宅单元一个学位,如果学位已被占用(即该住宅单元已有幼儿在幼儿园就读小班或中班),则不符合优先考虑的条件,需另外参加网上报名电脑派位。
此外,若业主子女属以下三类情况需另外提供由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报名当月打印的《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表》:1.幼儿与父母一起和直系祖辈同住,业主是祖辈,且幼儿的父母在广州市没有房产或其他居住地的(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2.小区业主是幼儿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但幼儿的父母在广州市没有房产或其他居住地的(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3.幼儿的父母拥有不完全房产的居住地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的,且幼儿的父母在广州市没有房产(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