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白鹤幼儿园(以下简称“我园”)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华尚一街3号,紧邻华发尚座花园社区,是经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性质幼儿园。
幼儿园占地面积6200平方米,建筑面积5799平方米。按照计划将开设小、中、大共24个年龄班,是一所高起点、高规格、高品位,全面提升幼儿素质的优质幼儿园。园内环境优美、各种设施设备齐全,能够满足幼儿进行各种室内室外的活动体验和教育需求。
(一)大班资助(在我园就读荔湾区户籍大班适龄幼儿):400元/人。
(二)优抚类资助(在我园就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3-6岁适龄幼儿家庭经济困难、孤儿、残疾儿童以及其他优抚类对象):2500元/人。(注意:已申领此项资助的大班幼儿不再重复申领400元资助金)
(三)优抚类资助对象需持有以下证明之一:
1、父(母)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 《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 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证》、《 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证 》、《 五保供养证 》 或总工会核发的有效《 特困职工证 》,以上证件之一。
2、父(母)或其本人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等相关优抚证件。
3、本人持民政部门核发有效的儿童福利证。
4、本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证或三甲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或经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诊断为孤独症(与自闭症同义)。
5、因公牺牲警察子女、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有相关证明)。
6、建档立卡贫困户(有扶贫手册)。
7、部分地区户籍儿童,如国家核定的680个贫困县,革命老区,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村户籍、少数民族(有当地街道(镇)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
根据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文件《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幼儿园2021年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荔教办[2021]65号)以及《关于荔湾区招生备案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2021年秋季我园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促进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按照上级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小班: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
注意:本次开放约号报名的是小班和中班,大班已优先华发业主,已无剩余学位对外。
凡是带宝宝入园提交资料和面谈的家长,必须佩戴口罩,并主动出示穗康码,请各位家长提前申报穗康码,配合当天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试工作,发现体温异常,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具体操作如下:
使用微信“穗康”小程序进行自我健康申报和生成“我的穗康码”,凭穗康码在指定地点提交资料。
3、要求资料文件袋封装,并注明“白鹤幼儿园-幼儿姓名-家长姓名联系方式-小/中/大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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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家长们对我园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2021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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