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21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日期 | 内容 |
3月19日 | 公布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的具体工作事项(包括公办学校学生入学排序办法、学区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及简章等)。 |
3月20日起 |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始举行网上“校园开放日”。 |
3月25日 |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开通。 |
4月2日-13日 | 1.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 |
2.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学生直升意愿。 | |
3.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 | |
4月19日-20日 | 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 |
4月8日-23日 | 适龄儿童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家长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上传儿童 照片。 |
4月23日 | 1.全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 |
2.幼升小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就读手续截止日。 | |
4月26日-30日 | 小学入学网上报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截止到4月30日)或报名民办小学(截止到4月28日)。 |
5月6日-8日 | 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
5月15日 | 5月15日全区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
5月17日-18日 |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
5月19日-20日 | 开展民办学校录取验证。 |
5月20日起 | 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及民办学校录取告知信息。 |
5月23日-24日 | 民办学校调剂志愿录取。 |
5月23日 | 各街镇组织辖区内公办初中学生验证。 |
5月27日 | 完成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
5月30日 | 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
6月底 | 公办初中第二批验证。 |
8月10日 | 1.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
2.受理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 |
8月15日前 | 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
附件2:
2021年嘉定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为规范嘉定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以下简称《回执》),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幼升小申请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23日,小升初申请截止日期为4月13日。
二、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须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的《回执》(申请截止日同上)、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三、同一街镇范围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和小学五年级学生,本区不受理其居住地入学登记申请。
四、在本市外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区《回执》(截止日期为4月13日),选择到本区就读初中的,应按照现就读学校所在的区教育局相关规定,办理到本区就读申请,并且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本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五、在信息登记或核对时,家长应主动出示《回执》,由工作人员验审。
六、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学生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统筹安排顺序如下:
1.居住地为其直系亲属或本人相应的房地产证地址。
2.居住地为其直系亲属或本人的租房地址。
3.若上述1或2的条件相同,则根据房地产证办理时间先后或租房居住的时间先后排序。
七、本细则适用于2021年本区初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由嘉定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解释。
查看更多
声明:本文由上哪学团队(微信公众号ID: shangnaxue)原创整理制作,转载请注明来源和出处,否则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