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实验幼儿园
根据《盐田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本园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01/
幼儿园基本情况
02/
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间出生的幼儿,共50名。
03/
招生范围
沙头角片区(含沙头角街道、海山街道和中英街管理局)的适龄幼儿。
04/
招生程序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网址
(三)材料核验
安排在7月2日—7月3日进行,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05/
报名所需材料
(一)学位申请表
《盐田区2022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二)身份证明材料
1.幼儿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其中幼儿身份证容缺;
2.幼儿出生证;
说明:港澳籍幼儿,须提供幼儿的港澳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以及父母的有效身份证明。
(三)住房证明材料
1.自有产权住房的
(1)提供申请人父母产权份额须大于50%(不含50%)且有效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须提供加盖抵押银行公章的产权证复印件及《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获取途径见文末二维码)。
(4)香港户籍儿童以自有产权住房资格参与公办园学位摇号的,还应出具由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父母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1)提供租赁信息凭证: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或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
(2)无法提供“租赁信息凭证”的,可用“居住登记信息”相关材料替代,居住登记信息的获取途径如下:
②深圳户籍家长必须在申请学位前及时向社区网格管理部门申报家庭成员居住信息,完成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后,将对申请人的居住信息进行后台比对验核。(家长在招生系统填写的居住地址必须与网格员上门登记的信息一致)
(四)居住证及社保材料
(深户儿童无需此项材料)
非深户幼儿申请学位的,须其父母至少一方提供《深圳居民身份证》或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非深户幼儿申请公办园学位的,父母至少一方须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相关材料。
06/
录取方式
(一)生源类型
结合学位申请人自身户籍情况及其监护人的房产情况划分为六种生源类型:
(二)录取办法
按A至F类顺序,依次录取。若符合资格的同类别的申请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以摇号(抽签)的方式录取。
07/
温馨提示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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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不动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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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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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胞胎子女摇号申请书》
信息来源:深圳市盐田区实验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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