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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避坑!在深圳买新房,不一定能申请对口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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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坑!在深圳买新房,不一定能申请对口学校~

    在深圳想买到居住体验好对口学校又还不错的房子不是件易事。


    尤其这两年是幼升小入学的高峰年,不少福田、罗湖的家长今年都跟幼升小君“哭诉”即使买好了房也上不到对口小学的情况。购房上学还“惨遭分流”,真的搞得人心态要崩😩。



    所以对于手上有预算想买房上学的家长来说,一定要提前弄明白自己区的升学政策,比如:哪些区有购房合同就能报名?哪些区必须要入伙才能用学位?.....


    我们结合23年各区关于用新房申请公办小一学位的要求整理成表,24/25年家长可以直接对照参考,后面还有各区具体注意事项~



    一、福田区 >>

    福田区教育局在《福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问答》的第十四点提及:


    “购买的房产尚未入伙的,在网上报名时,除提交由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原自然和国土局)出具有效购房合同外,还须提交入伙通知书,入伙时间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


    2023年8月31日前未能入伙且未实际居住的将取消其学位。”


    △ 政策要求原文截图



    二、南山区 >>

    南山区教育局在《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新生入学申请指南》中关于新房入伙相关要求:


    “未入伙的住房:持有《购房合同》且入伙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含)之前的,可以申请该房产所在学区的学位;


    2023年8月31日后入伙的房产,不具备该房屋所处学区的学位申请资格,该类申请人应在现居住地申请,待楼盘入伙后,按转学插班政策办理。”


    △ 政策要求原文截图



    三、罗湖区 >>

    罗湖区教育局在《2023年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中关于深户、非深户及港澳台籍的住房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说明:


    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学位申请依据,申请者应在现住址地段学校申请。


    8月31日前能入住的,提供入伙证明,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申请。使用购房合同申请学位不予积分。”


    △ 政策要求原文截图



    四、坪山区 >>

    坪山区教育局在《2023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指南》中关于新购住宅的要求:


    “已购新售商品住宅但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需完成合同备案手续)、缴款发票原件以及入伙通知书(商品住宅楼盘需通过住建等相关部门竣工验收程序后,发放的入伙通知书才视为有效申请学位材料,入伙通知书提交时间截至网上报名结束前)。”


    △ 政策要求原文截图



    五、盐田区 >>

    盐田区教育局在《2023年小一招生政策》中关于自由产权住房的要求:


    “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和《入伙通知书》。购房时间须在2023年4月1日前。”


    △ 政策要求原文截图



    六、光明区 >>

    光明区教育局在《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招生报名指引》中关于新购商品房的要求(*较22年有变化):


    “新购商品房业主凭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合同约定交付时间在入学当年12月31日(含此日)前,视作实际入住)可为子女申请学位;


    学位申请时,以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书)发证日期开始进行积分,购房合同不作为积分依据。”


    △ 政策要求原文截图



    七、其他区 >>

    其他区即龙华、宝安、龙岗、大鹏新区,在入学政策中均未明确有入伙时间的限制。


    也就是说,目前在这几区购房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可以用购房合同及各区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购房发票、首期款发票等)来申请公办学位。




    文章由深圳上哪学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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