莺莺幼儿园招生简章
作者:莺莺幼儿园
发布时间:2020年4月15日
莺莺幼儿园招生简章
根据市教委《2020年本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现将招生通告通知如下:
一、招生班额
江帆园区:小班4个班
东门园区:小班3个班
鳌山园区:小班1个班
明南园区:小班2个班 托班3个(条件允许的情况)
二、招生对象
招收2016年9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本区户籍幼儿。
小班: 2016年9月1日 -2017年8月31日出生; (四园区)
托班:2017年9月1日 -2018年4月30日出生(明南园区)
三、招生办法:
本次招生主要采用信息登记、报名验证的方法
信息登记
1、凡是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拟报名本区幼儿园小班的适龄幼儿,其监护人须在2020年4月24日至4月30日期间,登录“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网址:https://shrydj.edu.sh.cn),也可以通过“一网通办”进入,进行统一的信息登记。家长和幼儿须持有以下证件之一方可在系统中进行登记:(1)本市户籍:居民身份证(号)2、非本市户籍: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3、外籍:护照
2、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登记系统成功登记幼儿入园信息后,获取的《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登记编号将作为幼儿进行入园报名验证的凭证。
3、适龄幼儿监护人对本市实有人口信息库提供的与监护人和幼儿相关的姓名、证件号码、居住等信息进行录入或确认。
如发现登记系统内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监护人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在系统中修改。
已在本市有关部门登记,但未在登记系统显示信息的幼儿,监护人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进行登记。
(二)报名验证
1、5月8日-5月15日,适龄幼儿监护人凭“信息登记账号和密码”,通过“市登记系统”中的报名链接,直接登录 “上海市崇明区幼儿入园报名系统” 进行入园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上海市崇明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表》,请家长妥善保管。
2、现场审核需要材料(审核需要准备:家长身份证、佩戴口罩、配合测体温、看随申码)
(1)现场审核时家长需按预约时间携幼儿一同前来。
(2)本区户籍适龄幼儿须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截止日为2020年4月23日);预防接种证和《崇明区0-3岁科学育儿指导手册》。
(3)本市户籍产权和户籍不一致的适龄幼儿如需要在产权地就读幼儿园的,须提供户籍证明、产权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以上三项均需原件、复印件,截止日为2020年4月23日)和预防接种证。
(4)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①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分值证明及一年内缴金满六个月的证明原件、复印件(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②适龄幼儿本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原件、复印件;③父母及适龄幼儿本人的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④预防接种证。
四、现场审核时间
江帆园区:5月16日 8:00—16:00
东门园区:5月17日 8:00—16:00
鳌山园区:5月16日 8:00—16:00
明南园区:5月16日 8:00—16:00
五、现场审核地点及联系方式
江帆园区:城桥镇东门新村32幢
联系电话: 金老师13482566829;陈老师:18001990708
东门园区:城桥镇东门新村32幢
联系电话:陈老师 13601982608; 陈老师: 18001990708
鳌山园区:侯家镇长侯路87号
联系电话:陈老师18121199983; 陈老师:18001990708
明南园区:港西镇鼓浪屿路1000弄272号
联系电话:王老师:18121199985; 陈老师:18001990708
家有小班适龄幼儿家长们注意啦!2022年崇明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入园工作的实施方案公布啦!
6月9日-6月16日,家长们可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或“随申办”移动端,进行小班信息登记。
6月24日-7月7日,家长们可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或“随申办”移动端,进入“崇明区”幼儿报名入口进行小班报名。
一定要先信息登记,后报名哦!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今年崇明区小班入园工作主要通过网上进行,分为信息登记、报名验证和录取通知三个阶段。
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本市常住人口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进行信息登记。
报名阶段:6月24日-7月7日,本区小班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进入“崇明区”幼儿报名入口,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模块进入“崇明区”幼儿报名入口进行线上报名。
验证阶段:7月8日-7月22日,各幼儿园组织开展入园报名信息的线上验证工作。
各幼儿园根据报名情况原则上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录取通知书。
1.家长可直接调用“上海一网通办”网站或“随申办”移动端中的电子证照,或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证照照片,在线完成报名。
2.确有困难无法自行完成信息登记或报名的,适龄幼儿监护人可电话预约就近幼儿园服务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持相关证件在约定的时间内在服务点操作。
3.报名幼儿园托班、中大班插班转园的幼儿监护人不作为此次统一信息登记的对象
上海市崇明区莺莺幼儿园创办于1995年5月,是上海市一级一类幼儿园,崇明区示范园,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示范校暨见习教师培训基地,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实习基地,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是一所集团化办园单位,下辖东门、明南、鳌山三大园区,共有18个班级。
“让每一个生命自由生长”
相信每一个生命(包括一切自然生命)都具有强大的成长力,我们的教育应当帮助孩子的天性和潜能得到健康生长。
“让每一个孩子在这里自由飞翔”
草长莺飞,自由生长,置身其中。通过课程实施,促进幼儿健康水平以及情感、态度、认知能力等各方面的发展,使幼儿成为健康康、亮堂堂、水灵灵、活泼泼的儿童。
莺莺幼儿园宣传片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智力正常、有自理能力、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东门居委;学宫居委;江山居委(湄洲路以西:江山1-73号、1601-1696号、1401-1430号、1701-1749号、育才路198-200号、玉环路577、579、589号、寒山寺路234-688号);玉环居委(湄洲路以西:玉环新村)。
港西镇静南村、鼓浪屿路1000弄、港东公路66弄、港东公路118弄,城桥镇城东居委、推虾港村、侯南村、聚训村(除张港12、13队及9队的991、993、996、997、998号)、山阳村老山阳、长兴村(除田桥)。
城东居委、推虾港村、侯南村、聚训村(除张港12、13队及9队的991、993、996、997、998号)、山阳村老山阳、长兴村(除田桥)。
登记时间:2023年4月20日——4月27日。
小班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进行信息登记。
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5月17日
小班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进入“崇明区”幼儿报名入口,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模块进入“崇明区”幼儿报名入口进行线上报名。
验证时间:2023年5月18日——5月28日
幼儿园组织开展入园报名信息的线上验证工作。
2023年7月15日前,各幼儿园根据报名情况原则上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录取通知书。
1.信息登记
登记时间:2023年6月7日-6月13日
托班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手机登录“随申办”市民云崇明旗舰店,点击进入“崇明区2023年托班招生”服务进行统一的信息登记。
2023年6月20日-6月23日,若托班有空余学额,幼儿园可跨划区招生,有入托意愿的托班适龄幼儿监护人进行第二次信息登记。
2.材料申报审核
申报时间:2023年6月14日-6月30日
根据各幼儿园的资源、幼儿入托意愿登记情况及《2023年崇明区学前教育阶段小、托班适龄幼儿入园招生录取排序细则》,各园初步确定拟招收名单,并将线上材料申报要求电话通知到拟招收托班幼儿的监护人。接到电话通知的托班幼儿监护人,根据幼儿园的要求开展材料申报工作。期间,各幼儿园组织开展材料审核工作。
3.录取通知
2023年7月15日前,各幼儿园原则上完成托班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录取通知书。
本市户籍适龄幼儿须验证户籍证明(截止日为2023年4月27日)。
本市户籍产权和户籍不一致的适龄幼儿如需要在产权地就读幼儿园的,须验证户籍证明、产权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2023年4月 27日)。
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须验证:
①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120分值证明或一年内缴社保累积满六个月的证明(2022年7月1日至 2023年6月30 日,不含补缴)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②适龄幼儿本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③父母及适龄幼儿本人的户籍证明。
“随申办”移动端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