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幼儿园招生公告
作者: 三星幼儿园
发布时间: 2018年4月20日
2018学年三星幼儿园招生报名即将进行。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教育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现将招生登记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1、招生对象:招收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本县户籍儿童。
2、招生条件:(1)户籍在本园划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2)本市户籍在本园划区范围内购房的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3)轻度及中度智力残疾和听力等有障碍的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划区内适龄儿童可到西门二幼学前特教中心登记报名(地址:城桥镇西门北村59号楼,电话:59612632)。
3、招生办法:网上登记信息。符合报名登记对象的适龄儿童家长请于4月21日至5月7日点击“崇明区教育信息网(http://cmjy.sh.cn)——学前教育阶段入园申请平台”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并于5月21日到三星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所有网上填报信息必须经现场审核后方可生效。如无上网条件,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村居委帮助登记、审核。(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信息登记,网上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因信息未登记、信息登记后未经现场审核或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自负。)
4、信息审核地点:三星幼儿园(三星镇星虹路88号)
5、现场审核需要材料:
1)现场审核时家长需携幼儿前往。2)本区户籍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证明、预防接种证。3)本市户籍产权和户籍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如需要在产权地就读幼儿园的,须提供户籍证明、预防接种证、产权证和人户分离登记回执。4)符合条件的来沪随迁子女须提供①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及分值证明原件、复印件或父母一方有效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及《临时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②适龄儿童本人的《临时居住证》原件、复印件;③父母及适龄儿童本人的户籍证明;④预防接种证。
6、咨询电话: 59600340
崇明区三星幼儿园是上海市公办二级园,位 于崇明西部地区,毗邻明珠湖风景区。
幼儿园配有标准的班级活动用房、盥洗室、午睡室、消毒室等,各项生活设施配套齐全。全园设有缤纷玩色坊、神奇探索室、畅想建构吧等多个专用活动室。
幼儿园秉持“崇尚自然,和合共生、绽放精彩”的办园理念,致力于培养健康活泼、好奇探索、文明乐群、勇敢自信、亲近自然、爱护环境、乐享生活,有初步责任感的儿童。
根据《崇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园招生事项告知如下:
1、招生对象: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2、招生范围:
三星地区
3、收费标准:
保育教育费:175元/月
午餐费:8元/天
点心费:5元/天
4、报名方式:
今年崇明区小班入园工作主要通过网上进行,分为信息登记、报名验证和录取通知三个阶段。
2023年4月20日——4月27日
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进行信息登记。
1)报名阶段:2023年5月8日-5月17日
本区小班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进入“崇明区”幼儿报名入口,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模块进入“崇明区”幼儿报名入口进行线上报名。
2)验证阶段:2023年5月18日-5月28日
各幼儿园组织开展入园报名信息的线上验证工作。
2023年7月15日前
各区基本完成幼儿入园工作,并向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发放通知。
需要上传的材料(均需原件)注意事项:
(1)本市户籍适龄幼儿须验证户籍证明(截止日为2023年4月27日)。
(2)本市户籍产权和户籍不一致的适龄幼儿如需要在产权地就读幼儿园的,须验证户籍证明、产权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2023年4月27日)。
(3)本学区内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须验证(①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120分值证明或一年内缴纳社保累积满六个月的证明(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不含补缴),或《就业失业登记证》;②适龄幼儿本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③父母及适龄幼儿本人的户籍证明。
根据《崇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园招生事项告知如下:
1、招生对象: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智力正常、有自理能力、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2、招生范围:
今年崇明区托班入园工作主要通过网上进行,分为信息登记、材料申报审核和录取通知三个阶段。
2023年6月7日——6月13日
2023年6月7日-6月13日,托班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手机登录“随申办”市民云崇明旗舰店,点击进入“崇明区2023年托班招生”服务进行统一的信息登记。
2023年6月20日-6月23日,若托班有空余学额,幼儿园可跨划区招生,有入托意愿的托班适龄幼儿监护人进行第二次信息登记。
2023年6月14日-6月30日,根据各幼儿园的资源、幼儿入托意愿登记情况及《2023年崇明区学前教育阶段小、托班适龄幼儿入园招生录取排序细则》,各园初步确定拟招收名单,并将线上材料申报要求电话通知到拟招收托班幼儿的监护人。接到电话通知的托班幼儿监护人,根据幼儿园的要求开展材料申报工作。
期间,各幼儿园组织开展材料审核工作。
2023年7月15日前
2023年7月15日前,各幼儿园原则上完成托班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录取通知书。
招生条件: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且持有阳光宝宝卡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