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范围
芳草部
白杨路:1065弄、1155弄
高科西路:2757弄、2763弄,2847弄、2907弄
2960弄、2970弄
芳华路:478弄、580弄
申波路:83弄
芳芯路:210弄、251弄、312弄
跃进新村:2769-2917号
沪南路:577弄
万邦部
龙阳路:1880弄
龙汇路:55弄
海桐部
樱花路:89弄、309弄、469弄、515弄、11弄(花木西街)
玉兰路: 8号、46弄、57弄、60弄、71弄、81弄、99弄、127弄、158弄
杜鹃路: 55弄、58弄、150弄、188弄
牡丹路: 258弄、340弄、418弄
海桐路: 61弄、73弄
浦建路:1399弄(锦绣兰亭)
二、招生对象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1、本区户籍,户籍与房产一致的适龄幼儿: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0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须是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原则上三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0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户籍和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原则上三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就近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3、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持有2020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4、动迁户适龄幼儿: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5、本市外区户籍,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6、其余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本区街镇社区事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0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是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7、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8、外籍适龄幼儿: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9、特殊幼儿: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到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致立学校开设的学前特教班申请入园。
三、报名验证时间
5月23日、24日、30日、3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00
四、报名验证方法
适龄幼儿家长按照预约验证时间,带好幼儿、预约登记表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幼儿园进行现场验证或面谈。(只限一名家长带幼儿入园)谢谢配合!
报名验证地点:
六一幼儿园芳草部:芳草路561号
六一幼儿园万邦部:龙阳路1822弄2号
六一幼儿园海桐部:海桐路151号
五、温馨提示
1、6月30日前,幼儿园将完成新生录取通知工作,发放录取通知书。2、2020年,本园( 芳草 部)将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具备相应的房产证)一致的适龄幼儿就近入园。如本园对口招生区域内符合入园条件“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的入园适龄幼儿报名人数超过本园招生计划数,将按照适龄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3、请家长关注六一幼儿园公众号,了解更多幼儿园信息链接
白杨路:1065弄、1155弄
高科西路:2757弄、2763弄,2847弄、2907弄
2960弄、2970弄
芳华路:478弄、580弄
申波路:83弄
芳芯路:210弄、251弄、312弄
跃进新村:2769-2917号
沪南路:577弄
樱花路:89弄、309弄、469弄、515弄、11弄(花木西街)
玉兰路: 8号、46弄、57弄、60弄、71弄、81弄、99弄、127弄、158弄
杜鹃路: 55弄、58弄、150弄、188弄
牡丹路: 258弄、340弄、418弄
海桐路: 61弄、73弄
浦建路:1399弄(锦绣兰亭)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本区户籍,户籍与房产一致的适龄幼儿: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须是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
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原则上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户籍和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
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原则上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就近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动迁户适龄幼儿: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本市外区户籍,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其余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本区街镇社区事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是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外籍适龄幼儿: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特殊幼儿: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到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致立学校开设的学前特教班申请入园。
第一批:
5月15日、16日、22日、2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00
第二批:
6月12日、13日 上午8:30-10:00
适龄幼儿家长按照预约验证时间,带好幼儿、预约登记表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幼儿园进行现场验证或面谈。(只限一名家长带幼儿入园)谢谢配合!
报名验证地点:
六一幼儿园芳草部:芳草路561号
六一幼儿园万邦部:龙阳路1822弄2号
六一幼儿园海桐部:海桐路151号
1、6月30日前,幼儿园将完成新生录取通知工作,发放录取通知书。
2、2021年,本园将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具备相应的房产证)一致的适龄幼儿就近入园。如本园对口招生区域内符合入园条件“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的入园适龄幼儿报名人数超过本园招生计划数,将按照适龄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3、本园招生咨询电话:50595761-802
周一至周五8:30—15:30
联系人: 成老师/王老师
4、请关注六一幼儿园公众号,了解更多幼儿园信息链接
5、附件供有需要的家长自取:
附件2:2021年浦东新区民办幼儿园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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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西路:2757弄、2763弄,2847弄、2907弄
2960弄、2970弄
芳华路:478弄、580弄
申波路:83弄
芳芯路:210弄、251弄、312弄
跃进新村:2769-2917号
沪南路:577弄
樱花路:89弄、309弄、469弄、515弄、11弄(花木西街)
玉兰路: 8号、46弄、57弄、60弄、71弄、81弄、99弄、127弄、158弄
杜鹃路: 55弄、58弄、150弄、188弄
牡丹路: 258弄、340弄、418弄
海桐路: 61弄、73弄
浦建路:1399弄(锦绣兰亭)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②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 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③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 本市外区户籍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园。④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 须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2022年因受疫情影响将适度放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园有关条件。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统筹安排入园。 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统筹安排入园。 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向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致立学校申请入读学前特教班。 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园条件的幼儿,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1.网上报名
2022年6月24日-6月30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须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完善信息并进行统一的网上报名,获取《2022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表》。
期间,本区通过线上电话咨询和线下个别服务的方式帮助无法自行完成报名验证的幼儿监护人进行报名验证。“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服务点现场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
2.网上验证
2022年7月2、3日,开展第一批网上验证工作。
2022年7月16、17日,开展第二批网上验证工作。
2.2022年8月15日前,适龄幼儿家长可通过网上报名阶段提供的手机号码(短信接收号码)查收短信通知的录取结果。上海浦东新区六一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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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六一幼儿园 (海桐部) | 樱花路:89弄 |
|
樱花路:309弄 |
|
樱花路:469弄 | 花木鑫丰苑 |
樱花路:515弄 | 瑞达新苑 |
花木西街:11弄 |
|
玉兰路:8号 | 盛第大厦 |
玉兰路:46弄 |
|
玉兰路:57弄 |
|
玉兰路:60弄 | 银良公寓 |
玉兰路:71弄 |
|
玉兰路:81弄 |
|
玉兰路:99弄 |
|
玉兰路:127弄 | 兰花小区 |
玉兰路:158弄 |
|
杜鹃路:55弄 | 梅花新村 |
杜鹃路:58弄 | 锦绣前程阳光苑 |
杜鹃路:150弄 | 杏花新村 |
杜鹃路:188弄 | 新领地花木星辰苑 |
牡丹路:258弄 | 金桂小区 |
牡丹路:340弄 | 金桂小区 |
牡丹路:418弄 | 樱花坊 |
海桐路:61弄 | 海桐苑 |
海桐路:73弄 | 海桐苑 |
浦建路:1399弄 | 花木绿城锦绣兰庭 |
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园实际,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本园2023年小班招生入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白杨路:1065弄、1155弄
高科西路:2757弄、2763弄,2847弄、2907弄、
2960弄、2970弄
芳华路:478弄、580弄
申波路:83弄
芳芯路:210弄、251弄、312弄
沪南路:577弄
樱花路: 89弄、309弄、469弄、515弄、
11弄(花木西街)
玉兰路: 8号、46弄、57弄、60弄、71弄、
81弄、99弄、
127弄、158弄
杜鹃路: 55弄、58弄、150弄、188弄
牡丹路: 258弄、340弄、418弄
海桐路: 61弄、73弄
浦建路: 1399弄(锦绣兰亭)
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①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②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③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本市外区户籍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园。
④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⑤动迁户适龄幼儿: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⑥其余符合入园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⑦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统筹安排入园。
⑧外籍适龄幼儿: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统筹安排入园。
⑨特殊幼儿: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向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致立学校申请入读学前特教班。
⑩其他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园条件的幼儿,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1.网上报名
2023年5月8日-5月14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完善信息并进行统一的网上报名,获取《2023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表》。
期间,本园通过线上电话咨询和线下个别服务的方式帮助无法自行完成报名验证的幼儿监护人进行报名验证。“随申办”移动端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本园现场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
2.网上验证
2023年5月17日-5月18日,幼儿园开展第一批网上验证工作。
2023年5月31日,部分幼儿园开展第二批网上验证工作。
1.2023年6月30日前,适龄幼儿家长可通过网上报名阶段提供的手机号码(短信接收号码)查收短信通知的录取结果。本园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幼儿入园录取通知书。
2.本园招生咨询电话:50595761-801,周一至周五8:00—16:00
联系人: 成老师 。
3.中大班幼儿插班转园
2023年中班插班转园对象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
2023年大班插班转园对象为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
2023年6月19日起,因全家户籍、房产和动迁等原因变迁(包括外区、外省市回本区就读或本区前往外区、外省市就读)需要办理插班转学的中大班幼儿监护人通过“浦东新区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s://www.pudong.gov.cn/jyj/,进入“招生考试”栏)查看本区2023学年第一学期幼儿园转学管理服务的通知,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出插班转园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