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金蔷薇幼儿园
上海市金山区龙航路幼儿园
上海市金山区金悦幼儿园(龙皓部)
上海市金山区金悦幼儿园(总部)
上海市金山区阳光城幼儿园(山龙部)
上海市金山区临潮幼儿园(滨海部)
学校概况
招生简章
学府幼儿园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本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沪教委托幼〔2020〕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2020年金山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实施意见》(金教基〔2020〕7号)文件要求,2020年学府幼儿园招生详情如下:
一、信息登记 适龄幼儿监护人需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网址:https://shrydj.edu.sh.cn,以下简称“登记系统”,也可通过“一网通办”进入)进行统一的信息登记。 1.登记对象范围 登记的对象为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市常住人口适龄幼儿。 2.登记对象及幼儿的条件 幼儿和监护人根据本人情况须持有以下证件之一: (1)本市户籍:居民身份证(号); (2)非本市户籍: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外籍:护照。 3.登记时间 第一次网上登记: 2020年4月24日-4月30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登记系统登记幼儿入园信息,获取《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和登记编号。登记表和登记编号作为幼儿入园报名验证的凭证。 第二次网上验证: 2020年5月8日—5月22日,适龄幼儿进行入园网上报名,适龄幼儿监护人可通过市登记系统中的报名链接(网址:https://shrydj.edu.sh.cn,也可通过“一网通办”进入),登录金山区报名系统,完善已有信息。 4.信息登记确认和修改 适龄幼儿监护人对实有人口信息库提供的与监护人和幼儿相关的姓名、证件号码、居住等信息进行录入或确认。 (1)如发现登记系统内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监护人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在系统中修改。 (2)已在本区有关部门登记,但未在登记系统显示信息的幼儿,监护人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进行登记。 (3)如属于学府幼儿园学区的符合条件但未办理登记手续的适龄幼儿监护人,于5月23日、24日,报名验证当天到学府幼儿园进行信息补登记。 (4)5月25日—6月15日期间,尚未信息登记的幼儿,可以在5月30日、6月6日、6月13日、6月14日(8:30—11:30,13:00—16:00)到教育局指定点:金山教育事务中心(石化临潮街81号)补登记幼儿信息,获取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 监护人登记信息成功后,原则上不能再修改信息。确有需要修改信息的,监护人凭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验证阶段完成信息修改。 二、现场报名验证 1.报名验证时间 本市户籍幼儿: 5月23日、24日 (8:30—16:00) 非本市户籍幼儿:5月24日(8:30—16:00) 2.报名验证区域范围 金康花苑、卫康花苑、山康花苑、绿地金山老街、绿地金卫新家园、绿地玲珑寓、万和家园、横浦村 3.报名验证需要材料 1)本市户籍幼儿:家长携幼儿前往,携带报名系统下载的《2020年上海市金山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表》、幼儿户籍证明、房产信息、预防接种卡、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供幼儿园审核。 2)非本市户籍幼儿:家长携幼儿前往,携带报名系统下载的《2020年上海市金山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表》和《金山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积分表》、幼儿本人及父母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登记点验证。 第一类(父母一方缴纳社保的):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满6个月),以及幼儿户籍证明、出生证明、附件1表格中列出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类(父母未缴纳社保的):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金山区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幼儿户籍证明、出生证明、附件1表格中列出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录取通知 (1)本区适龄幼儿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父母或适龄幼儿本人,并拥有全部产权;户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适龄幼儿本人。 (2)本区适龄幼儿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拥有全部产权;户主为适龄幼儿父母、适龄幼儿本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 (3)本区适龄幼儿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父母或适龄幼儿本人,并拥有全部产权。 (4)本区适龄幼儿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母,并拥有全部产权。 (5)其他情况 具备相同条件安排顺序以房产证办理时间长短(年限长的优先)依次排序;房产证办理时间长短相同的以适龄幼儿入户年限长短(年限长的优先)依次排序,额满为止。户口、房产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29日。 学府幼儿园仅作为非本市户籍幼儿完善信息登记,符合登记范围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按照《上海市居住证》和《金山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积分表》的分数高低等情况而定。外籍、港澳台幼儿参照此条。 四、报名验证地点 金山区龙皓路2358号 学府幼儿园内 五、具体收费标准 按金山区物价局核定的二级一类幼儿园收费标准收取。 本园招生咨询电话:37280611 本简章解释权属金山区金山卫学府幼儿园
附件1
金山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幼儿园积分表
幼儿姓名: 出生年月: 父母联系电话: 分值:
项 目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
值 | 自评分 | 审核分 | 持有相关材料原件(打√) |
基础 条件 100分 | 父母居住情况 (1.2.3三项指标选一)
| 1.持有对口招生地段内产权证,且产权人是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 | 40 | |||
2.持有对口招生地段内公租房,且承租人是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 | 20 | |||||
3.招生地段内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由区房产部门备案证明,且居住满1年以上(群租或租赁非合法房屋的不计分) | 10 | |||||
父母就业情况 (1.2.3三项指标选一,父母不累积计分) | 1.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在本区工作满一年以上 | 40 | ||||
2.父母一方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证明满1年,在本区工作 | 20 | |||||
3.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 | 5 | |||||
幼儿居住证办理情况 | 幼儿本人办妥招生区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户籍证明 | 10 | ||||
幼儿预防接种情况 | 提供预防接种卡 | 10 | ||||
加分条件60分 | 父母技术职称情况 | 父母一方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高级岗位资格得20分,中级得10分,初级得5分 | 20 | |||
计划生育情况 | 符合计划生育20分(含二胎)违反不得分 | 20 | ||||
文化程度 | 父母一方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教育得20分,大专得10分,高中或中专得5分 | 20 | ||||
奖励 条件 20分 | 各街镇自定,父母不累积计分 | 各街镇根据区域特点,对本街镇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人员或特殊贡献人员给予一定加分,总分不超过20分 | 20 | |||
总分 | 180 |
备注:
1.此评分表中“直系亲属”特指父母,在本区企事业单位工作。
2.职业资格或技术职称指积分参照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由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教育背景指积分参照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
审核单位: 审核人: 家长签名:
1.因疫情期间,请家长在现场验证时,佩戴口罩,出示随申码,检测体温,配合现场人员的安排,确保现场验证顺利进行。
2.如需了解金山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更多信息,请关注以下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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