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新普陀小学(西校区)
上海市普陀区桃浦中心小学
上海市普陀区联建小学
上海市普陀区金鼎学校(桃浦校区)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嘉定小学
上海市嘉定区华江小学
学校概况
恒德小学创办于1998年,是普陀区一所全日制公办小学,坐落于桃浦紫荆苑小区内,现有18个教学班,占地10200M2,绿化面积3700M2。学校整体布局合理,环境优美,设施先进,文化氛围浓厚,为实施素质教育提供了良好基础,是师生学习、生活的理想场所。 学校配备了各种先进的教育教学设施:各教室均配备了多媒体教学设备,实现了多媒体辅助教学;拥有科常室、图书馆、电脑房、多媒体教室、舞蹈房等专用教室,还有一个综合性多功能厅。校园电视台、闭路电视系统和无线网络系统覆盖全校,满足了当前教育教学活动的需要。 学校有着自己独特的文化。学校提炼“恒”、“ 德”作为文化承载的关键元素、构建以“恒为贵,德润身”为内核的学校文化,以“有恒心、有德性、会学习、会创造”为办学宗旨,开发“七彩”系列课程,构建和谐生命课堂,依托“气象科普创新实践园”,以校园气象节、“气象与生活”校本课程、“气象七彩行”系列活动为载体,精心打造气象棋、个性化天气预报等特色项目,扎实开展气象科普活动,培养阳光、自信、有恒心、有德性的新时代少年。学校围绕“自主学习、和谐发展、奠基人生”的办学理念,确立了“务实、创新、文明、和谐”的校风;“严谨、善诱、乐教、求真”的教风;“乐学、善思、悟真、求新”的学风,使学校的文化理念如水浸润,惠泽师生。 学校拥有一支有责任意识,有爱国情怀,有专业素养,有奉献精神的教师团队。学校成立专家工作室,聘请专家和名师导教师之教,导学生之学,使教师和学生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自从学校推进实施了“新基础教育”,为发展中的恒德送来徐徐春风,筑高了学校发展的平台。实验为学校师生提供了展现自我、表现自我、提高自我的机会和广阔的空间,实现了真实的生命成长。 办学至今,恒德的教师、学生获得市、区各类奖项600多人次。学校先后获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可持续发展教育ESD实验学校、全国节能减排与可持续发展社会行动项目示范学校、中国中小学气候变化教育行动项目学校、全国气象科普教育基地——示范校园气象站、上海市花园单位、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上海市气象科普特色学校;普陀区文明单位、普陀区首批素质教育实验校、普陀区科技示范学校、普陀区绿色学校、普陀区体教结合先进学校、普陀区卫生健康校园、普陀区未成年人教育先进学校等多种市区级荣誉称号,被确定为华师大“新基础教育”实验校、上海市愉快教育基地校。这些成果将引领恒德人去追求更卓越的教育。 聪明智慧是发展之本,社会声誉是强校之本。恒德人将以培养“有恒心、有德性、会学习、会创新”的新时代人才为目标,努力提高每一个孩子的学习生活品质,为成就“区域新优质学校”而不懈努力和追求。
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符合上海义务教育条件的,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二、招生人数:未公布
三、对口地段:武威路1082弄(合欢苑)、1087弄(瑞香苑)、白丽路401弄(和乐苑)、武威路1236弄21支弄(石榴苑)、绿杨路36弄(石榴苑)、红棉路310弄、311弄(白丽苑)、绿杨路51弄(易居紫荆苑)、雪松路503弄(山茶苑)、红棉路351弄(迎春苑)、银杏路120弄(紫藤苑)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2021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持依法办学,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格依据上海市、普陀区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1、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尽力满足每一位适龄学生的入学需要,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公共信息公开,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公示制度、告知制度、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
组长: 周卫萍
副组长:陈茵
组员: 章成蓉 郑琼 诸伟 管庆生 昌秋香
出生日期自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本校招生范围内的,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本次招生班额数为四个班,计划招生一百五十人。
1、认真学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2021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了解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定本校的招生入学实施方案,确保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建立2021年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要发挥核心、保障、监督作用。
3、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改革招生入学方法。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招生入学工作管理,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到普陀区康复指导中心报名,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4、严格按照“校园开放日”规定的时间组织网上开放活动,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形式向社区学生及其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
5、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工作政策、报名时间和地点,以及报名所需携带的各种证件等。
6、根据本市有关规定,将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2021年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7、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符合条件的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2020.7.1至2021.6.30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须满6个月,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的人员子女入学。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8、按市教委、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招生入学工作(第一批验证2021年5月15、16日;第二批验证2021年5月29、30日)。在2021年8月15日前向已经报名录取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发出该学生的入学通知书。
上海市普陀区恒德小学
2021年3月17日
恒德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条件排序
当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将根据“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原则,优先安排户籍迁入满一定年限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并根据适龄儿童与居住地产权人及户籍户主关系是否为监护人、直系亲属、非直系亲属等顺序统筹安排入学,具体顺序如下:
一、“人户一致”
1、适龄儿童户籍迁入一年以上;《户口簿》中户主为监护人;适龄儿童的监护人(至少一方)户籍迁入一年以上;该户籍《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监护人。
2、适龄儿童户籍迁入一年以上;《户口簿》中户主为直系亲属;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户籍迁入一年以上;该户籍《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直系亲属。
3、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不满一年,或者监护人户籍迁入不满一年。
二、本区户籍“人户分离”
4、本区户籍,实际居住地为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该居住地《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监护人;跨街道镇优先。
5、本区户籍,实际居住地为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该居住地《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直系亲属;跨街道镇优先。
三、本市非本区户籍“人户分离”
6、本市非本区户籍,实际居住地为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该居住地《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监护人;购房时间一年以上。
7、本市非本区户籍,实际居住地为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该居住地《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直系亲属;购房时间一年以上。
四、非本市户籍
8、监护人一方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达到120分标准积分,且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购房的适龄儿童,购房时间两年以上。
9、港、澳、台、侨子女,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购房的适龄儿童,购房时间两年以上。
10、监护人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实际居住地为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的适龄儿童;该居住地《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监护人;购房时间五年及以上。
注:上述10种情况,均要以实际购房年限(购房时间必须在2021年4月23日之前算起),在有学位空余的前提下,依次解决。如果是租房,则由区统筹安排。
2022年新普陀小学西校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上海市教委公布《202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2022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持依法办学,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格依据上海市、普陀区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尽力满足每一位适龄学生的入学需要,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公共信息公开,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公示制度、告知制度、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
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高静
副组长:陈茵
组员: 章成蓉 杨迎春 郑琼 诸伟 管庆生 昌秋香
四、招生对象
出生日期自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本校招生范围内的,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五、招生计划
本次招生班额数为四个班,计划招生一百五十人。
六、招生范围
序号 | 街道(镇) | 居委会 | 详 细 地 址 |
1 | 桃 浦 镇 | 桃浦一村 | 武威路1087弄(瑞香苑) 武威路1082弄(合欢苑) |
2 | 桃浦三村 1-3委 | 白丽路401弄(和乐苑) 武威路1236弄21支弄 绿杨路36弄(石榴苑) 红棉路310弄、311弄(白丽苑) | |
3 | 桃浦四村 | 绿杨路51弄(易居紫荆苑) | |
4 | 桃浦五村 2-3委 | 雪松路503弄(山茶苑) 红棉路351弄(迎春苑) | |
5 | 桃浦十村 | 银杏路120弄(紫藤苑) |
七、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上海市教委公布的《202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2022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了解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定本校的招生入学实施方案,确保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建立2022年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要发挥核心、保障、监督作用。
3、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改革招生入学方法。应用本市“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开展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招生入学工作管理,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到普陀区康复指导中心报名,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4、严格按照“校园开放日”规定的时间组织网上开放活动,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形式向社区学生及其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以及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工作政策、报名时间和报名所需出示的各种证件等。
5、根据本市有关规定,将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2022年6月19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因疫情隔离原因无法现场办理子女人户分离居住登记且需在居住地入学的,家长可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网站提出申请办理人户分离居住登记(限本人自购产权房屋或租赁备案登记房屋),网上预审通过的,可视为子女也能办出人户分离居住登记,可办理居住地入学。
6、按照有关规定,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满足两种情形之一即可:
■对于2021年7月到2022年2月期间,正常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至少满2个月的来沪人员,在其办理今年随迁子女入学手续过程中,可按照视为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处理。
■已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2020、2021两年灵活就业登记且未办理退出登记手续的,在办理今年随迁子女入学手续时,可按照视为已连续3年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处理。
如已办出《居住登记凭证》但尚未办出《上海市居住证》,符合缴保条件或灵活就业条件的,可先办理子女入学信息登记,待入学验证或入学报到时再查验其有关证件。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可凭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凭证》《上海市居住证》(可通过随申办移动端办理电子证照)办理入学。
注: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7、按市教委、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招生入学工作(第一批验证2022年7月4--10日;第二批验证2022年7月25、26日)。在2022年8月15日前向已经报名录取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发出该学生的入学通知书。
八、主要时间节点
3月1日前 | 完成招生对象的摸底工作。 |
5月30日前 | 公布2022年新普陀小学西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开有关信息。 |
5月30日—6月5日 | 举行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 |
7月4日--10日 | 第一批验证。 |
7月10日起 | 对上传的信息进行梳理、排序,对已经验证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
7月25日--26日 | 第二批验证。 |
8月15日前 | 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
上海市普陀区新普陀小学西校
2022年5月29日
附:
新普陀小学西校一年级招生入学条件排序
当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将根据“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原则,优先安排户籍迁入满一定年限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并根据适龄儿童与居住地产权人及户籍户主关系是否为监护人、直系亲属、非直系亲属等顺序统筹安排入学,具体顺序如下:
一、“人户一致”
1、适龄儿童户籍迁入一年以上;《户口簿》中户主为监护人;适龄儿童的监护人(至少一方)户籍迁入一年以上;该户籍《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监护人。
2、适龄儿童户籍迁入一年以上;《户口簿》中户主为直系亲属;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户籍迁入一年以上;该户籍《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直系亲属。
3、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不满一年,或者监护人户籍迁入不满一年。
二、本区户籍“人户分离”
4、本区户籍,实际居住地为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该居住地《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监护人;跨街道镇优先。
5、本区户籍,实际居住地为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该居住地《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直系亲属;跨街道镇优先。
三、本市非本区户籍“人户分离”
6、本市非本区户籍,实际居住地为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该居住地《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监护人;购房时间一年以上。
7、本市非本区户籍,实际居住地为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该居住地《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直系亲属;购房时间一年以上。
四、非本市户籍
8、监护人一方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达到120分标准积分,且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购房的适龄儿童,购房时间两年以上。
9、港、澳、台、侨子女,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购房的适龄儿童,购房时间两年以上。
10、监护人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实际居住地为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的适龄儿童;该居住地《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监护人;购房时间五年及以上。
注:上述10种情况,均要以实际购房年限(购房时间必须在2022年6月19日之前算起),在有学位空余的前提下,依次解决。如果是租房,则由区统筹安排。
根据上海市教委公布《202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2024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校将于4月13日(周六)上午面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及其家长的“校园开放日”活动。具体说明如下:
参加对象
本次“校园开放日”活动主要针对我校招生划片范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和家长(父亲或母亲一人)。适龄儿童出生年月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居委会 |
对 口 地 址 |
一村 |
武威路1082弄(合欢苑) 武威路1087弄(瑞香苑) |
桃浦三村1-3委 |
白丽路401弄(和乐苑) 武威路1236弄21支弄、绿杨路36弄(石榴苑) 红棉路310弄、311弄(白丽苑) |
四村 |
绿杨路51弄(易居紫荆苑) |
五村2-3委 |
雪松路503弄(山茶苑) 红棉路351弄(迎春苑) |
十村一委 |
银杏路120弄(紫藤苑) |
网上预约
4月8日至4月12日期间,属我校招生划片范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详见地段划分表),可进行网上预约(预约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15:00)。
方法:扫一扫微信二维码,输入相关信息,进入链接逐一操作。
预约时请正确填写相关信息提交,信息审核后会收到短信确认,活动当天凭短信入校参加活动。
参加方法
适龄儿童及监护人一名带好本人身份证,于4月13日上午9点前到我校(绿杨路51弄82号)凭短信入校参加开放日活动。因学校位于居民小区内,请绿色出行,机动车一律不进入小区。
开放内容
1.学校介绍,了解办学概况
2.校园参观,感受学校氛围
3.课程体验,展示素质教育
4.入学咨询,解答招生政策
特别说明
1、短信仅作为“新普陀小学西校校园开放日”活动预约凭证,非一年级入学报名登记表,与一年级新生报名不挂钩。
2、如果网上预约时信息配对有误,可拨打招生咨询电话66274265*8308,进行相关咨询。
上海市普陀区新普陀小学西校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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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编辑:章成蓉
责任编辑:昌秋香
审 核:党支部
以上内容来源于“上海市普陀区新普陀小学西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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