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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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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小学

公办小学五年制
地址怒江路60号

学校概况

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小学前身为私立民生小学,创办于1947年,1958年改现名。学校占地9亩,建筑面积4784平方米,拥有设备完好的图书馆、美术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劳技室等多种专用教室及人造草皮操场。现有班级18个,学生589人,教职工56人,其中小学高级教师26人。 学校是上海市体育传统学校,1993年成立校女子足球队。10多年来已蝉联了19次市级冠军,多次获全国冠军。2000年、2001年赴欧洲比赛分获冠、亚军。 学校坚持以足球文化为办学特色,促进学校工作全面发展,提出了“文明、团结、创新、健体”八字校风,以实施素质教育为核心,以课堂教学为突破口,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求新、求趣、求疑、求实”的理念制定课题,进行实践与研究,使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2003、2004年被评为普陀区文明单位,1999年和2001年连续两次被评为区行为规范示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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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招生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号)《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015号)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制定金沙江路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招生,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原则,结合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要求,办好每一所学校,满足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需求,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

三、招生范围

学校

金沙江路小学

联系人

 卢老师

电    话  

62854472*8807

学校招生地段

序号

街道

居委会

详  细  地  址

1

长风

长风一村

长风一村1-56号、金沙江路65弄、117弄(金沙江小区)

2

长风二村一委

长风二村101-186

3

长风三村

枣阳路465弄、金沙江路753弄、金沙江路751-761

4

长风四村一委

怒江路131弄、大渡河路711弄、金沙江路875

5

师大三村

金沙江路895弄、大渡河路652弄、690

6

长风四村二委

怒江路30弄、76弄、大渡河路537弄(海运花苑)

7

大渡河路95

大渡河路95弄、21弄、光复西路2369弄(风华水岸) 、枣阳路891弄(冠龙家园)

8

中江

中江路650弄、云岭东路狄家宅、

9

海鑫

中山北路3751弄、光复西路2077弄(黎金苑)

10

新渡口

光复西路2185弄、2187-2205号、2163弄、2269弄、2213弄、光复西路2297弄(文沁苑)

11


华师大人才引进子女、华师大集体户口子女

12

长征

 银开

金沙江路106618支弄

金沙江路1060号(申汉小区)

四、招生条件

12020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391-20148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2、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为原则,就近免试招收学生。

3、本区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需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以及居住地《房地产权证》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如有宽裕学额,则接纳就读。

4、符合规定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并达到120分标准积分,且在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购房,学校在有学额的前提下接纳就读。

5、学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选择“民办小学报名” 但未被录取 ,须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学校录取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

62020年我校一年级计划招生3个班。

五、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明确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学习掌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定本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2、建立2020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并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要发挥核心、保障、监督作用。

3、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改革招生入学方法。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招生入学工作管理,切实贯彻就近入学原则,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

4、学校根据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做好人员培训、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和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5、学校通过本部门和学校网站以及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6、学校要严格按照网上“校园开放日”规定的时间组织活动,其余时间不得安排面向非本校学生及其家长的校园开放活动。网上“校园开放日”主要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参与学区、集团建设的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资源,不组织学生报名,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

六、加强管理

1、深入细致的做好各项工作,建立公开透明的工作制度,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认真做好来电来访接待工作,按政策处理好招生工作中的问题。

3、严格执行各项招生政策,统一工作日程,并积极向社会、学生及家长宣传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

 

金沙江路小学

                                       20203


学校承诺

一是均衡分班,不开设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实验班。

二是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如有任何关于招生咨询的问题,请发至邮箱luxia_68@sina.com,我们会尽快回复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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