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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徐泾第一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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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徐泾第一小学

公办小学五年制
地址徐泾镇徐民路900号

学校概况

前身是拥有百多年历史的青浦区徐泾小学。2019年,徐泾小学已经被批准将徐泾小学南北校区分设为两所小学,分别是现在的徐泾一小和徐泾二小。 徐泾小学是上海市“新优质学校”项目组成员学校、“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项目实验学校。在青浦区也一直是区内小学里的领头羊! 徐泾一小将传承与创新相结合,以“对每个孩子健康成长负责”为办学理念,把“办责任学校、做责任教师、育健康少年”作为孜孜以求的办学目标。秉承“勤奋向上”的校风、“踏实创新”的教风和“静心善思”的学风。 徐泾二小秉承“对每个孩子健康成长负责”办学理念,把“办责任学校、做责任教师、育健康少年”作为办学目标。以“勤奋向上”的校风、“踏实创新”的教风和“静心善思”的学风,营造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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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

一、招生对象


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本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符合入学条件但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本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适龄儿童的家长须对儿童在读幼儿园提供的姓名、证件号码、户籍、居住等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到公安部门或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补办或更正。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二、招生范围


符合本镇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具体为:

1、本镇户籍学生;

2、本区、本市户籍,父母在本镇工作或者居住在本镇的学生;

3、具有有效期上海市投靠类居住证的外省市适龄儿童,以及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达到标准积分、学生具有有效期上海市居住证的对象;

4、外省市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徐泾镇办理的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徐泾镇办理的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徐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三、学区划分


尚鸿小学:凡是属于尚鸿路、尚泰路、尚茂路、仁恒西郊居委会、陆家角村、陆家角安居办的小区(陆家角馨园、河畔佳苑、泰馨家园、林锦庭园、大豪山林别墅、长堤花园别墅、银涛高尔夫别墅、欣沁苑、海棠馨苑、馨浦苑、瑞和明廷、仁恒西郊、万科天空之城)。

徐泾第一小学、徐泾第二小学:徐泾地区除尚鸿小学学区外所有地区。



四、招生实施细则


根据《青浦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更好的做好本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促进教育公平,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现分配秩序如下:

1、本镇户籍;

2、本区、本市户籍:有徐泾镇房产,房产权利人为适龄儿童、父母、其他直系亲属或者有徐泾镇合法居住证明;

3、非本市户籍:积分达标(120分)且有徐泾镇房产,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儿童、父母、其他直系亲属;

4、非本市户籍:积分达标(120分),徐泾镇无房产但有徐泾镇合法居住证明;

5、非本市户籍:无房产且积分不达120分,符合外省市随迁子女入学条件。




五、入学安排


徐泾镇今年一年级招生学校为公办3所(徐泾第一小学、徐泾第二小学、尚

鸿小学)。凡是符合招生范围1、2中条件之一的学生根据户口地址或居住地址按学区划分分配到徐泾第一小学、徐泾第二小学、尚鸿小学。凡是符合招生范围3、4条件的,由镇统筹安排。




六、信息登记时间地点


注:2020年,本市受理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七、验证和录取


1、验证时间

第一批:5月16日-5月17日,第二批:5月30日-5月31日。

2、登记和验证材料

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房产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适龄儿童本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以及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证明、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注:信息登记须带的材料和验证须带的材料一样,必须是原件。

3、发放录取通知时间

5月20日起,对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8月15日前,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八、其他说明


1、随迁子女与父母的“亲子关系”,根据居住证件持证人提交的户口簿认定。若持证人在户口簿中记载的不是“户主”或“户主配偶”,就不能证明其“亲子关系”,需要另行提交记载着孩子与居住证件持证人关系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另行提交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能够证明孩子与居住证件持证人属于“亲子关系”的证明。

2、提供伪造、变造的涉及“优先入学条件”证件(证明)的,无论以后能否提供真实的证件(证明),一律视作无效。




九、公办学校网上校园开放日


3月21日起,各校微信公众号由区教育局统一发布,各校通过公众号推送,举行网上校园开放日。



十、咨询电话


徐泾第一小学、徐泾第二小学  59762739   33864045   胡老师

尚鸿小学   69778705-1005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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