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青少年业余体校(小学部)
上海市嘉定区迎园小学
上海市嘉定区新成路小学
上海市嘉定区成佳学校(小学部)
上海市嘉定区普通小学
上海市嘉定区南苑小学
学校概况
作为嘉定区迎园教育集团的成员学校之一,学校于2015年3月18日正式成立,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学校地处嘉定镇墅沟路600号,占地面积17987平方米,建筑面积12327平方米,绿化面积7539平方米。至2019学年,学校将有九个年级36个教学班
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区级招生工作要求,切实维护中小学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实施招生入学工作,构建面向学区内每一位适龄学生的教育服务体系。 (一)公开透明原则。配合教育局、新成路街道教委及时向社会公布我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区教育局、新成路街道和学校网站公告、微信公众号、网上“校园开放日”、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本学区域内适龄儿童和学生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二)公平公正原则。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学校将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 对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安排其随班就读。 二、领导小组 为了确保2020年学校招生工作规范、安全、有序开展,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项工作: 组 长:华敏 副组长:甘文龙 唐玉琪 苏小波 组 员:卢少华 金仲秋 孙春荣 郑琴 张力琴 冯云凯 孟丽莉 邓瑶瑶 三、招生对象 (一)小学: 凡是年满 6 周岁(2013 年 9 月 1 日-2014 年 8 月 31 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具体分类如下: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本学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在 4 月 23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2.配住本学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配住本学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 4 月 23 日前至规定地点审验核实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学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 4 月 23 日,以下简称《回执》),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学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的《回执》(截止日为 4 月23 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入学,将根据《2020 年嘉定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由上级部门统筹安排。 本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学生,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本学区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2019 年 7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 3 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四、招生计划
小学:一年级4个班,班额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五、划片学区
六、排序方法 (一)就近入学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小学入学: (1)报名公办小学的本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龄儿童。 (2)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本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龄儿童。 (3)报名公办小学的本区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 上述三类情况,依次按照儿童本人户籍迁入对应房产的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就近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原则上在同一街镇内安排入学。
3.“五年限一”
本校初中部从2020年起, 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针对练川实验学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即从2021年起,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一年,2022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两年,依此类推,直至满五年。
2020年起,该居住地址如有跨街镇、跨区(即人户分离)及外省市来沪人员租赁房屋,同样按“五年限一”政策规定操作。不符合“五年限一”条件的学生,按同类排序靠后的方式安排入学。
(二)统筹入学
就近入学安排后,进行统筹安排,小学、初中都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学生)。
(2)上海户籍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学生)。
(3)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4)其他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四类,对提供所在居住地为其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相应的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适龄儿童(学生),优先安排。
学校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如仍有空余学额,由本街道教委统筹安排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街道依据区域教育资源和入学需求制定相应入学统筹排序或积分办法,上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七、学校验证安排 小学: (一)时间安排 4 月 8 日-4 月 23 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幼儿园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登记孩子入学信息,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通过者获取小学《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4 月 23 日为本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此处公办小学指公办纯小学、公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随迁子女小学),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 4 月 26 日-4 月 30 日。 学校分两批验证: 第一批验证:5 月 16 日-5 月 17 日为本校小学学生验证日。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第二批验证:5 月 31 日为本校小学学生验证日。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5 月 20 日起,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二)相关材料准备 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相应的房地产证、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携带《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八、招生入学工作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21-59997292;021-59986251 九、学校承诺 3月21日起,学校在网站、微信公众号开展网上云“校园开放日”活动,向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展示学区、集团建设的共建共享资源。网上开放日期间,学校承诺不组织学生报名,不组织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面试、面谈和调查,不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 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均衡分班,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不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 上海市嘉定区练川实验学校 2020年3月16日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1〕9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18〕5号)和《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1〕9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2021年练川实验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原则
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区级招生工作要求,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推进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依法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和学生的教育服务体系。
(一)公开透明原则。配合教育局、新成路街道教委及时向社会公布我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区教育局、街镇和学校网站公告、微信公众号、网上“校园开放日”、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区域内适龄儿童和学生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二)班额总控原则。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入学适龄儿童和学生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安排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
(三)公平公正原则。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学校将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实施均衡分班,严禁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不再安排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妥善安排入学。对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二
招生计划
小学:一年级4个班,班额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初中:六年级4个班,班额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三
学区划分
四
招生入学对象
(一)小学:
凡是年满 6 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具体分类如下: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在4月23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2.配住本学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配住本学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 4 月 23 日前至规定地点审验核实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学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以下简称《回执》),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学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的《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将根据《2021年嘉定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统筹安排。本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本学区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2020 年 7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 3 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 2021年 6 月 30 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二)初中:
本校初中部从2020年起, 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针对上海市嘉定区练川实验学校的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1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一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
1.人户一致的学生
本学区内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在4月13日前经现就读小学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由上级部门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须在4月13日前将廉租房相关材料、户口簿等提交现就读小学审验,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
本市户籍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13日,以下简称《回执》),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户籍的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须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的《回执》(截止日为4月13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学生,根据《2021年嘉定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统筹安排。
本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学生,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学生
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本学区入学:目前在本市外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学区户籍或持有本学区《回执》或居住本学区配住廉租房,确需到本学区就读初中,家长须在4月13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安排进入我校初中就读。
本学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入学:目前在嘉定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市外区户籍或《回执》,可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按照本区相关规定申请继续就读。家长须在4月13日前决定就读去向,在现就读小学办理相关就读申请。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的,由现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本学区小学五年级就读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选择在本学区接受初中教育的,在原就读小学完成学籍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截止日为4月13日。信息核对和确认时须携带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如需在本学区申请就读初中(六年级),8月10日前,须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区教育局登记点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区教育局将根据学生居住地所属的街镇统筹安排入学。
五
信息核对
(一)小学:
4 月 8 日-4 月 23 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幼儿园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登记孩子入学信息,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通过者获取小学《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4 月 23 日为本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此处公办小学指公办纯小学、公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随迁子女小学),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 4 月 26 日-4 月 30 日。
1.分批验证
第一批验证:5月15日为本校小学学生验证日。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第二批验证:5月30日为本校小学学生验证日。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2.验证材料
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相应的房地产证、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携带《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二)初中:
4月2日-4月13日,本学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根据就读学校通知,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及时凭相关证件到就读小学进行更正。4月13日为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和更正的截止日。
六
入学告知书发放
小学:5 月 20 日起,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初中:4月13日,现就读小学向本区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送达就近免试入公办初中告知书。
七
初中入学报名复验
本市户籍学生到学校报名时须验审户口簿和房地产证等,登记居住地入学就读的,还须验证《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家长须带领学生,携带户口簿、预防接种证、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学生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届时,学校将组织专人告知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及家长在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八
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
为了确保2021年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安全、有序,学校由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项工作:
组 长:华敏
副组长:甘文龙 卢少华 金仲秋
组 员:苏小波 唐玉琪 孙春荣 郑琴 张力琴 冯云凯 孟丽莉 邓瑶瑶
(二)公开招生信息
学校将通过学校网站、学校微信公众号(lianchuan2015),及时公开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电话、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方案等。
(三)加强政策宣传
3月20日起,学校在网站、微信公众号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向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展示学区、集团建设的共建共享资源。网上开放日期间,学校不组织学生报名,不组织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面试、面谈和调查,不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59997292;021-59986251(小、初中入学)
上海市嘉定区练川实验学校
2021年3月16日
附件:
2021年嘉定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为规范嘉定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以下简称《回执》),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幼升小申请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23日,小升初申请截止日期为4月13日。
二、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须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的《回执》(申请截止日同上)、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三、同一街镇范围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和小学五年级学生,本区不受理其居住地入学登记申请。
四、在本市外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区《回执》(截止日期为4月13日),选择到本区就读初中的,应按照现就读学校所在的区教育局相关规定,办理到本区就读申请,并且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本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五、在信息登记或核对时,家长应主动出示《回执》,由工作人员验审。
六、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学生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统筹安排顺序如下:
1.居住地为其直系亲属或本人相应的房地产证地址。
2.居住地为其直系亲属或本人的租房地址。
3.若上述1或2的条件相同,则根据房地产证办理时间先后或租房居住的时间先后排序。
七、本细则适用于2021年本区初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由嘉定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解释。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2〕11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18〕5号)和《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2022年练川实验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根据嘉定区“十四五”推进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依法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和学生的教育服务体系。 (一)公开透明原则。配合教育局、新成路街道教委及时向社会公布我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区教育局、街镇和学校网站公告、微信公众号、网上“校园开放日”、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告知招生政策、招生入学具体工作事项及所需提供的证件,推广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按时向幼儿园升入小学的适龄儿童发放《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向小学升入初中的学生发放“入学告知书”,作为入学的凭证。 (二)班额总控原则。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入学适龄儿童和学生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安排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 (三)公平公正原则。应用“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学校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实施均衡分班,不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不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妥善安排入学。学校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安排随班就读。 小学不招收非适龄儿童,初中不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二、招生计划 小学:一年级4个班,班额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初中:六年级4个班,班额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三、学区划分 四、招生入学对象 (一)小学: 凡是年满6周岁(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具体分类如下: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本学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6月19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线上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2.配住本学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配住本学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6月19日前通过线上登记、审验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学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以下简称《回执》,截止日为6月19日),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新成路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学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的《回执》(截止日为6月19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将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本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本学区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至2022年2月期间,社会保险须满2个月)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含2020-2021年连续两年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且至今未退出登记手续)。 (二)初中: 本校初中部从2020年起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针对上海市嘉定区练川实验学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2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两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 1.人户一致的学生 本学区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6月15日前经现就读小学线上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由上级部门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2.配住本学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配住本学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须在6月15日前将廉租房相关材料、户口簿等提交现就读小学审验,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 本市户籍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学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6月15日,以下简称《回执》),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新成路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学区户籍的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须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的《回执》(截止日为6月15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学生,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本学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学生,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学生 (1)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本区入学:目前在本市外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学区户籍或持有本区《回执》或居住本学区配住廉租房,确需到嘉定区就读初中,家长须在6月15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我校初中就读。 (2)本学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入学:目前在嘉定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市外区户籍或《回执》,可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按照本区相关规定申请继续就读。家长须在6月15日前决定就读去向,在现就读小学办理相关就读申请。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的,由现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本学区小学五年级就读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选择在本学区接受初中教育的,在原就读小学完成学籍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截止日为6月15日。信息核对和确认时须提供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至2022年2月期间,社会保险须满2个月)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含2020-2021年连续两年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且未退出登记手续)。 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如需在本学区申请就读初中(六年级),8月10日前,通过扫描二维码(见文末),获取《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经如实填写后,将信息登记表和佐证材料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jdxsc2022@163.com),经审验后完成信息登记工作。区教育局将根据学生居住地所属的街镇统筹安排入学。 五、报名及信息核对 (一)小学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2日-6月26日。 1.分批验证 第一批验证:7月4日-7月10日为学校第一批验证日。学校对已取得《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随申办市民云”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第二批验证:7月25日-7月26日为学校第二批验证日。学校对已取得《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 未报名公办小学和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参加第二批验证。 2.验证材料 本市户籍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等。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核查《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和房地产权证等,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二)初中: 6月4日-6月15日,本学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根据就读学校通知,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及时凭相关证件通过就读小学进行更正。6月15日为本学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和更正的截止日。 六、入学告知书发放 小学:7月1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初中:6月15日前,现就读小学须向本学区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送达就近免试入初中告知书。 七、初中入学报名复验 本市户籍学生到学校报名时须验审户口簿和房地产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等,登记居住地入学就读的,还须验证《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须核查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学生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届时,学校将组织专人告知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及家长在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在网上登记和报名过程中,学生监护人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在后续入学验证时发现不符,将视录取结果无效,并对录取结果做相应调整。 八、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 为了确保2022年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安全、有序,学校由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项工作: 组 长:邹炳 副组长:甘文龙 卢少华 金仲秋 组 员:苏小波 唐玉琪 孙春荣 郑琴 张力琴 冯云凯 孟丽莉 邓瑶瑶、戴文瑜、严雨晴 (二)公开招生信息 学校将通过学校网站、学校微信公众号(lianchuan2015),及时公开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电话、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方案等。 (三)加强政策宣传 5月30日起,学校在网站、微信公众号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向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课程教学、课后服务、办学特色等,展示学区、集团建设的共建共享资源。网上开放日期间,学校不组织学生报名,不组织任何测试、测评、面试、面谈和调查,不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 (四)联系方式 一网通办:zwdt.sh.gov.cn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www.shrxbm.edu.sh.gov.cn 嘉定教育局:http//www.jiadind.gov.cn/jiaoyu 练川实验学校: 联系地址:墅沟路600号 咨询电话:021-59997292;021-59986251(小、初中入学) 上海市嘉定区练川实验学校 2022年5月30日
上海市嘉定区
练川实验学校
2023年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3〕1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延长<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沪府办〔2023〕3号)和《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3〕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2023年练川实验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政策法规,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结合嘉定区“十四五”推进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依法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和学生的教育服务体系。
(一)公开透明原则。配合教育局、新成路街道教委及时向社会公布我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区教育局、街镇和学校网站公告、“校园开放日”、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家长告知招生政策、招生入学具体工作事项及所需提供的证件,推广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按时向幼儿园升入小学的适龄儿童家长发放《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向小学升入初中的学生家长发放“入学告知书”,作为入学的凭证。
(二)班额总控原则。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入学适龄儿童和学生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安排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三)公平公正原则。应用“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提供登记、验证等线上服务和招生入学咨询服务,为家长办理子女入学手续提供便利。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学校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实施均衡分班,不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不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不安排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妥善安排入学。学校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安排随班就读。
小学不招收非适龄儿童,初中不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二、招生计划
小学:一年级4个班,班额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初中:六年级4个班,班额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三、学区划分
四、招生入学对象
(一)小学:
凡是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具体分类如下: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4月28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4月28日前通过信息登记、审验户口簿及廉租房相关证明等。就读本市幼儿园的适龄儿童通过就读幼儿园进行审验、登记。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以下简称《回执》,截止日为4月28日),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的《回执》(截止日为4月28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将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本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本区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二)初中:
本校初中部从2020年起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针对上海市嘉定区练川实验学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3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三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
1.人户一致的学生
本区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4月24日前经现就读小学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须在4月24日前将户口簿及廉租房相关证明等提交现就读小学审验,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
本市户籍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4日,以下简称《回执》),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户籍的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须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的《回执》(截止日为4月24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学生,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本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学生,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学生
(1)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本区入学:目前在本市外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区户籍或持有本区《回执》或居住本区配住廉租房,确需到本区就读初中,家长须在4月24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2)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入学:目前在本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市外区户籍或《回执》,可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按照本区相关规定申请继续就读。家长须在4月24日前决定就读去向,在现就读小学办理相关就读申请。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的,由现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在本区就读小学五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选择在本区接受初中教育的,在原就读小学完成学籍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截止日为4月24日。信息核对和确认时须提供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如需在本区申请就读初中(六年级),4月24日前,通过指定方式办理入学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区教育局将根据学生居住地所属的街镇统筹安排入学。
五、报名及信息核对
(一)小学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6日-5月10日。
1.分批验证
第一批验证:5月16日-5月19日,开展本区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第二批验证:5月25日-5月26日,开展本区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未报名公办小学和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参加第二批验证。
学校主要通过集中调取“一网通办”有关信息,对已取得《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随申办”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2.验证材料
本市户籍的儿童,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等。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核查《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儿童,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二)初中:
4月13日-4月24日,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根据就读学校通知,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等入学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件通过就读小学进行更正。4月24日为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相关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六、入学告知书发放
小学: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初中:4月13日起,现就读小学须向本区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或指定监护人)送达就近免试入学告知书。
七、初中入学报名复验
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须复验户口簿和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等。登记居住地入学就读的,还须复验《回执》或廉租房相关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须核查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和房地产权证等,以及学生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学校将组织专人告知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在登记和报名过程中,学生监护人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在后续入学验证时发现不符,将视录取结果无效,并对录取结果做相应调整。
八、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
为了确保2023年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安全、有序,学校由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项工作:
组长:邹炳
副组长:卢少华、金仲秋
组员:唐玉琪、苏小波、孙春荣、郑琴、张力琴、冯云凯、孟丽莉、邓瑶瑶、戴文瑜、严雨晴
(二)公开招生信息
学校将通过学校网站、学校微信公众号(lianchuan2015),及时公开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电话、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方案等。
(三)加强政策宣传
4月7日起,学校在网站、微信公众号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向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课程教学、课后服务、办学特色等,展示学区、集团建设的共建共享资源。网上开放日期间,学校不组织学生报名,不组织任何测试、测评、面试、面谈和调查,不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
(四)联系方式
“ 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
“上海嘉定教育频道”网址:http://www.jiading.gov.cn/jiaoyu
练川实验学校:
联系地址:墅沟路600号
咨询电话:021-59997292;021-59986251(小、初中入学)
上海市嘉定区练川实验学校
2023年4月10日
练川实验学校
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4〕18 号),以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为原则,依法实施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01
领导小组
组长:邹炳
副组长:项海燕、唐玉琪
组员:苏小波、卢少华、金仲秋、孙春荣、邓佳丽、郑琴、张力琴、冯云凯、孟丽莉、邓瑶瑶、严雨晴、李天皓
02
招生范围
03
招生计划及对象
招生计划:一年级4个班,六年级4个班
招生对象:符合本年度嘉定区小学、初中新生入学条件
1. 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或学生
本校(初中部)从2020年起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4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四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或学生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或学生
4.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学生(初中需要)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或学生
如果本校招生范围内的入学需求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按照《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排序办法》统筹安排入学。
04
招生日程安排
4月11日 公布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4月13日 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4月15日至26日 本校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相关信息核对、更正
5月18日至21日 开展第一批小学入学验证
5月25日至26日 开展第二批小学入学验证
5月22日起 发放入学告知信息
8月15日前 陆续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05
学校承诺
1.实施均衡分班,不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
2.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
3.不在计划外自行招生。
招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1-59986251
监督电话:021-39902066
撰稿:教学研究部
编辑:李冰瑶
审核:项海燕
以上内容来源于“上海市嘉定区练川实验学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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