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以及崇明区教育局关于《崇明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和区学籍管理相关会议精神,制定本校招生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依法办事,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确保施教范围内每一个学生都能按时入学,促进教育均衡化发展。
(二)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建礼
副组长:郭德忠 顾国章
组 员:包 璐 俞卫超 冯日刚 黄 玲 沈箭亮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宣传、组织和实施工作,做好招生宣传、招生咨询、招生登记、招生信访等工作。
(三)学校招生计划
1、招生范围:向化镇及本学区外省市户籍持有《居住证》农民工同住子女、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
2、招生对象:2020年应届小学五年级毕业生。
3、招生计划数:根据教育局审核批准,计划招收预备年级新生3个班级,班额78人左右。
(四)学校招生工作原则
1、学校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在区教育局的统筹安排下实施招生工作,做到坚持原则,程序到位,信息透明。
2、学校以户籍所在地“就近免试入学”为原则,接收施教范围内的适龄学生入学;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3、学校根据现有招生能力,在满足施教范围内适龄小学毕业生入学的基础上,可接受居住在向化地区且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适龄子女入学。
4、针对已办理人户分离手续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学校在区统筹安排的基础上,择优录取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小学毕业生。
(五)学校招生工作安排时间节点
1、3月上旬,学校召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明确工作原则、工作要求及操作程序等。
2、3月21日,学校组织招生入学“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
3、8月10日,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一、招生对象:符合条件的本市或非本市户籍的小学五年级毕业生
二、对口地段:向化镇
三、小学毕业信息核对:4月2日-4月13日,各校有序组织本市户籍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件到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同时,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本校学生直升意愿。4月13日为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四、回户籍(居住)地就读:4月2日-4月13日,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小学毕业,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所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13日。
五、初中入学方式: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升入本校就读六年级,有空额的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公办纯初中按照规定学区入学方式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