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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港小学(东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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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港小学(东校区)

小学
地址黄埔东路(佳兆业.城市广场)

学校概况

新港小学创办于1978年,2005年11月1日起由黄埔区政府接管。学校占地面积12478平方米;目前有18个教学班;全校教职工42人,专任教师41人,其中高级教师22人,教师学历达标100%。经过几代人的悉心努力,学校沉淀了较深厚的文化底蕴,传承着“团结、勤奋、文明、活泼”的校风精神,在时代的变迁中不断变新,奋发上进。近几年来,学校办学条件日趋完善,校园规划合理,配套设施齐全,环境面貌焕然一新,为实施素质教育提供良好保障。新建的校园网络、200米标准运动场、1个塑胶地板篮球、2个水泥地板篮球场、2个塑胶地板羽毛球场、快乐体育园地、植物园……为孩子们提供了快乐成长广袤的空间。教职工队伍素质高,业务精湛,为人师表,能准确把握当代教育发展的潮流,用科学的发展观来办好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彰显英语、体育特色,体现“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得到和谐的发展”的办学理念,营造一种快乐、浓厚的学习氛围,让学校成为家长满意、社会认可、上级放心的学校。2005学年、2006学年、2007学年、2008学年均获黄埔区教学工作二等奖。学校在创建广州市规范化学校的过程中不断跨越新的台阶,力争为黄埔子弟提供更加优质的学位,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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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2020年

广州市黄埔区新港小学2020年招生简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保障我校地段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益,根据广州市黄埔区《2020年广州市黄埔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招生工作要求及《广州市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2020年度秋季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与招生地段范围

(一)2020年,新港小学(西校区)计划招收6个班,招收范围是:
1.黄埔区黄埔东路2879号大院(新港生活区)。
2.新港社区开发大道墩美小区:(453、455、457、459、461、541-543、547-549、551-553、651、653、655、657、391-389、383-384、385-387号)。
3.黄埔区黄埔东路2803号大院(电厂生活小区)。
4.黄埔区黄埔东路金竹山路92号大院。
5.黄埔区黄埔东路金竹山路60号大院。
6.黄埔区黄埔东路3013号大院(87中教职工宿舍)。
7.黄埔区黄埔东路3375号大院(省电力一局生活区)。
8.沙步市场。

(二)新港小学(东校区)计划招收4个班,招收范围是:
广州市黄埔区南岗镇富南路佳兆业城市广场小区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本校地段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于20139月1日至2014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小学的学位分配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人户必须一致。“实际居住地”是指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的有效产权并实际居住的地点,或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11区均无房产,但居住在祖辈房产或合法租赁并实际居住的唯一地点;“人户必须一致”是指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住在一起、户口也在一起,并且户籍地址与房产或租赁地址一致,户籍户主与房产业主或承租人一致,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11区均无房产,需居住在祖辈房产的,户籍户主与房产业主或承租人一致,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祖辈。
1)属手续完备的一手房,能提供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即户主与业主一致,均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且房产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拥有的。
2)属手续完备、已经办理各种交易手续的二手房的,只要该住宅单元以往业主没有小孩在对口地段小学在读1—3年级,且房产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拥有,并能提供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的。
3)属祖辈房产,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广州市11区均无房产的,能提供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祖辈在同一户籍(户主须为该同户同住祖辈)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房产须为该祖辈全权所有),且该住宅单元以往业主没有小孩在对口地段小学在读1—3年级的。
4)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均属广州市黄埔区集体户,集体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广州市11区均无房产的;且该适龄儿童自出生前,其父(母)已落户该集体户,该适龄儿童出生后首次入户落户该集体户。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5月16-18日向户籍地址对应的公办小学提交延缓入学书面申请,学校加具意见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二)适龄儿童及父母均为非穗户籍,但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详见:穗埔教【202050号《广州市黄埔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在本校招生地段居住的家长可登录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或“广州市教育局”等网站查看相关招生工作意见和具体的申报条件。政策性照顾申请学校及提交资料学校不一定是最终录取学校,以教育局最终统筹的学校为准。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时间是20205月5—10日。家长自行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http://zs.gzeducms.cn/)点击“公办小学报名”,根据系统指引填报信息、预约提交资料的时间,完成网上报名。报名结束后,自行下载、打印《2020年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签上监护人名字,于20205月1618日的现场审核时提交。
温馨提示:在系统报名过程中,适龄儿童家长关注“广州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根据指引获取查询房产信息二维码、证明流水号、验证码,供网上报名使用。
2.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因各种原因在网上报名期间不能成功报名的,家长可在2019年5月5日—10日(节假日除外)9:00—11:30,2:00-4:30期间,拨打电话89854165(西校区)、66233893(东校区)咨询,学校会安排工作人员协助。
3.符合我校招生条件,因延缓入学超龄无法在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在家长的陪伴下,携带《延缓入学申请》及审核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19年5月18日直接到学校,现场提交申请。

(二)现场资料审核与提交
1.现场审核时间:2019年5月1618
通过网上系统成功提交学位申请的家长,按照网上预约的时间,携带打印好的《2020年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如实填写相关资料,并张贴好孩子六岁的小一寸照片)、各类证件到校,现场提交审核材料。
2.现场审核地点:
新港小学(西校区)洵美楼体育馆
新港小学(东校区)体育馆
3.现场提交审核材料
1)适龄儿童《2020年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 1份(从公办报名系统导出打印,贴小一寸照片,监护人签名);
2)适龄儿童出生证原件
3)适龄儿童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原件(建议复印户口本的首页分别与儿童本人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实际居住地房产信息原件;
①地段生需提交以适龄儿童父或母为业主的房产证(已购房但暂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综合税发票和购房合同);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
★地段新住户、二手楼入户时间必须在当年4月30日以前(含4月30日)
随祖辈居住在本校招生地段的需提交祖辈居住地房产证,并现场系统查验适龄儿童父母在广州市十一区均无房产的证明。
本校招生地段租住户适龄儿童(全区统筹安排)需提供:
市房管局认可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表,承租人为该适龄儿童的祖辈、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租房屋应为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
家长及小孩与租住地一致的户口簿原件(集体户需同时提供户口地址页);
(同一居住地址在我校1-3年级无在读学生,孪生子女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多子女除外。)
④实际居住在本校招生地段辖内的政策性照顾生需要提交:
按分类一览表中相对应的政策性照顾类别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监护人的房产证明或市房管局认可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表;
监护人的居住证或有效期内的暂住证。
5)适龄儿童在幼儿园的保健手册(原件)(受疫情影响,可入学后交)
6)如适龄儿童在三个月内有变更户籍信息,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作学籍建档的佐证;
7)其他补充材料:具体以现场审核情况需要而定。
注意:以上资料建议家长复印,并按顺序排列装订(资料的左上角装订),验证时交给老师。
4.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非穗籍适龄儿童请于5月18日到居住地对应的地段学校提交证明材料审核资格,资格通过后由接收学校录入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上午8:30――12:00;下午2:00-4:30)

四、录取办法及注册时间 
1.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经学校审核、区教育局确认后取得录取资格。
2.20206月9日下午15:00-16:00,学校发放人户一致地段生和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录取名单。家长带上户口本原件到学校领取注册通知书。
3. 未尽事宜,将及时在学校宣传栏和公众号公布。新港小学公众号:hpxgxx

五、说明
1.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没有依时在20205月5—10日网上报名,于20208月27日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 http://zs.gzeducms.cn/)补报名,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2.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已在20205月5-10日网上报名,但没有依时在20205月16-18日提交审核资料,须在20208月27日上午8:30-11:00到学校补办手续。假如补办手续时学校一年级新生已满员,则由学校提交给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3.招生报名过程不存在收取报名费、拿号费等名目费用,如有人向您索要上述招生过程中任何名目的费用,请与学校校务监督联系:89854165 李金胜老师。
4.招生政策咨询电话:
89854165 林老师、李老师(西校区)
66233893 陈老师(东校区) 
报名系统填报咨询电话:89854165老师、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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