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东山培正小学
广州市越秀区真光学校
广州市越秀区满族小学
海珠镇泰实验小学
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小学
广州市越秀区七株榕小学
学校概况
招生简章
2020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我校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2020年越秀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要求开展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本区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于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二)符合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规定的适龄儿童。 (一)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凡符合小学一年级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其家长须在规定时间把相关资料递交到服务范围学校。 1.网上报名 越秀区户籍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5月5日至10日。 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网址:http://zs.gzeducms.cn 2.准备资料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群聚集,请家长在 2020年 5月 5日至 10日内把报名资料邮寄或直接递交到旧部前小学传达室,为了做好防护工作,建议家长选择邮寄方式。如因疫情导致无法按时交资料的,请及时与学校电话联系。 递交资料内容如下: 第一步:下载打印《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请于2020年5月5日至10日在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http://zs.gzeducms.cn报名,报名后,下载打印《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父亲或母亲其中一人用签字笔手写签名。 第二步:下载打印《2020年越秀区小学招生登记表》填写:登录“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网址:http://www.yuexiu.gov.cn/gzjg/qzf/qjyj/jyzl/index.html,进入“招生问答”栏目中的《2020 年越秀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附件中下载《2020 年越秀区小学招生登记表》,用签字笔填写后,由父亲或母亲用签字笔手写签名。 第三步:准备好以下资料的复印件(注意:资料不交原件、只交复印件,所有户口本复印件在空白处用笔备注写上与适龄儿童的关系,例如:父、母、外婆、孩子等,以便学校核对。) 请家长根据房产情况对照整理相关资料: ★ 父母完全房产 1.《2020年越秀区小学招生登记表》 2.《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在网上报名后由家长自行下载打印) 3.户口本:①体现地址的首页 ②父母页 ③儿童页 ④非父母为户主的,均需提交户主内页。 父母不同户需提交双方户口材料,并提交儿童出生证 4.身份证:父母及儿童(没有则免交)的身份证正反面 5.婚姻状况凭证: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异家庭需提供能显示儿童跟随其中一方监护人生活情况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6. 房产证:房产证中间显示单独所有或父母共有姓名页 ★父母不完全房产 1.《2020年越秀区小学招生登记表》 2.《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在网上报名后由家长自行下载打印) 3.户口本:①体现地址的首页 ②父母页 ③儿童页 ④非父母为户主的,均需提交户主内页 父母不同户需提交双方户口材料,并提交儿童出生证 4.身份证:父母及儿童(没有则免交)的身份证正反面 5. 婚姻状况凭证: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异家庭需提供能显示儿童跟随其中一方监护人生活情况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6. 房产证中间显示产权所有共有人姓名页 ★祖辈房产 1.《2020年越秀区小学招生登记表》 2.《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在网上报名后由家长自行下载打印) 3.户口本:①体现地址的首页 ②父母页 ③儿童页 ④非父母为户主的,均需提交户主内页 父母不同户需提交双方户口材料,并提交儿童出生证 4.身份证:父母及儿童(没有则免交)的身份证正反面 5.婚姻状况凭证: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异家庭需提供能显示儿童跟随其中一方监护人生活情况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6. 房产持有人户口本所在页 7. 房产证中间显示产权所有共有人姓名页 ★ 非直系亲属房产 1.《2020年越秀区小学招生登记表》 2.《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在网上报名后由家长自行下载打印) 3.户口本:①体现地址的首页 ②父母页 ③儿童页 ④非父母为户主的,均需提交户主内页 父母不同户需提交双方户口材料,并提交儿童出生证 4.身份证:父母及儿童(没有则免交)的身份证正反面 5. 婚姻状况凭证: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异家庭需提供能显示儿童跟随其中一方监护人生活情况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6. 房产持有人户口本所在页 7. 房产证中间显示产权所有共有人姓名页 ★租住政府房管部门管理房 1.《2020年越秀区小学招生登记表》 2.《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在网上报名后由家长自行下载打印) 3.户口本:①体现地址的首页 ②父母页 ③儿童页 ④非父母为户主的,均需提交户主内页 父母不同户需提交双方户口材料,并提交儿童出生证 4.身份证:父母及儿童(没有则免交)的身份证正反面 5. 婚姻状况凭证: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异家庭需提供能显示儿童跟随其中一方监护人生活情况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6. 广州市房管局认可的有效期内租赁合同 ★ 租住本单位产权房 1.《2020年越秀区小学招生登记表》 2.《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在网上报名后由家长自行下载打印) 3.户口本:①体现地址的首页 ②父母页 ③儿童页 ④非父母为户主的,均需提交户主内页 父母不同户需提交双方户口材料,并提交儿童出生证 4.身份证:父母及儿童(没有则免交)的身份证正反面 5.婚姻状况凭证: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异家庭需提供能显示儿童跟随其中一方监护人生活情况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6.房产持有人户口本所在页 7.在职的有效合同或工作证 8.单位有效租赁合同或相关协议佐证材料 ★ 租住非本单位房或私有住房 1.《2020年越秀区小学招生登记表》 2.《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在网上报名后由家长自行下载打印) 3.户口本:①体现地址的首页 ②父母页 ③儿童页 ④非父母为户主的,均需提交户主内页 父母不同户需提交双方户口材料,并提交儿童出生证 4.身份证:父母及儿童(没有则免交)的身份证正反面 5.婚姻状况凭证: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异家庭需提供能显示儿童跟随其中一方监护人生活情况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6.住建部门认可的有效期内租赁合同 7.在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办理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备注:广州市非越秀户籍的租户所提交登记备案证明,其登记备案单位审核时间应在2019年4月30日(含4月30日)前。 ★ 集体户 1.《2020年越秀区小学招生登记表》 2.《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在网上报名后由家长自行下载打印) 3.户口本:①体现地址的首页 ②父母页 ③儿童页 ④非父母为户主的,均需提交户主内页 父母不同户需提交双方户口材料,并提交儿童出生证 4.身份证:父母及儿童(没有则免交)的身份证正反面 5.婚姻状况凭证: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异家庭需提供能显示儿童跟随其中一方监护人生活情况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6.实居地有效佐证材料(如:住建部门认可的有效期内租赁合同和在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办理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 ★ 拆迁户 1.《2020年越秀区小学招生登记表》 2.《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在网上报名后由家长自行下载打印) 3.户口本:①体现地址的首页 ②父母页 ③儿童页 ④非父母为户主的,均需提交户主内页 父母不同户需提交双方户口材料,并提交儿童出生证 4.身份证:父母及儿童(没有则免交)的身份证正反面 5.婚姻状况凭证: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异家庭需提供能显示儿童跟随其中一方监护人生活情况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6.拆迁协议 7.实居地有效佐证材料(如:住建部门认可的有效期内租赁合同和在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办理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 3.资料要求: (1)A4纸规格复印(双面更环保),图文需清晰。 (2)请按以上情况类别资料的按顺序整理好。 (3)用A4纸大小的信封装好密封,信封面按照以下范例写法。(如范例图) ★ 邮寄方式信封面写—— ★ 直接到校递交方式信封面写—— 温馨提示: 1.如离异家庭的孩子,只需提交跟随生活的一方监护人的资料。 2.如儿童的哥哥、姐姐现在越秀区公办小学就读1-5年级的,需提交哥哥、姐姐的户口页和出生证,附在所有资料后面。 3.家长填写表格的内容和提交的佐证材料均需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后果自负。 4.如在核查过程中需提供其他佐证材料,由学校电话通知家长分批错峰到校,请家长支持配合。 另外,凡因主观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家长应在报名前尽快把户口迁移到小孩监护人(父或母)房产所在地,使人户一致,并到房产所在地的对口学校办理入学登记。 另外,凡因主观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家长应在报名前尽快把户口迁移到小孩监护人(父或母)房产所在地,使人户一致,并到房产所在地的对口学校办理入学登记。 (二)具有广州市非越秀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具有广州市非越秀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承租人,以越秀区租赁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在广州市内没有房产或其他居住地,在报名当年4月30日前(含4月30日)已租住满一年,按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申请办理。 (三)本区户籍特殊儿童 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中重度特殊儿童(含智障、自闭、脑瘫等类型),请于2020年5月5日至10日在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http://zs.gzeducms.cn报名,并于2020年5月6日至8日致电我区启智学校预约登记审核资料时间,需提交资料内容以学校通知为准。 盲、聋哑儿童应到广州市盲人学校、聋哑学校报名就读。 (四)延缓入读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请于2020年5月5日至10日在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http://zs.gzeducms.cn报名,并于2020年5月6日至8日致电户籍地服务范围学校预约登记审核资料时间。 办理延缓入学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地服务范围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附区级及以上医院相关佐证材料,并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五)符合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规定的非穗籍适龄儿童 1.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穗籍适龄儿童 符合《2020年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如下图)的非穗籍适龄儿童,由监护人准备相关佐证材料,于2020年5月6日至8日致电实际居住地服务范围学校预约登记审核资料时间,需提交资料内容以学校通知为准。 2.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子女或持证的适龄儿童 符合《2020年越秀区港澳居民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登录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网址http://www.yuexiu.gov.cn/gzjg/qzf/qjyj/jyzl/index.html,进入“招生问答”栏目中的《2020 年越秀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附件中下载)条件的适龄儿童,由监护人准备相关佐证材料,于2020年5月6日至8日致电实际居住地服务范围学校预约登记审核资料时间,需提交资料内容以学校通知为准。 详见《2020年越秀区小学招生问答》(附件) (一)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由区教育局安排学位,学位安排情况于6月10日由接收学校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家长。 (二)新生注册时间于6月13日进行,届时按接收学校通知要求办理注册手续。 (三)对5月18日前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又符合我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四)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参加小学招生报名的适龄儿童,于8月27、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进行补登记,由一位家长携带所需佐证材料到区教育局统一办理。 学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大新路白米巷90号 招生咨询电话:13710482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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