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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玉塘启明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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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玉塘启明幼儿园

规范园民办幼儿园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田寮社区田湾路107号

学校概况

启明幼儿园创办于2018年2月,座落于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田湾路107号,园内各项设施齐备,功能齐全,幼儿活动室宽敞明亮、空气流通、光线充足。户外活动场地铺有安全防滑塑胶地垫,还配有游乐设施、戏水区、投掷区、各类体育器械等。全园设有舞蹈室、美工活动室、图书阅览室、淘气堡等专用活动室。园舍设置合理规范、符合幼儿特点,为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创建了丰富、舒适的成长环境。 幼儿园现有5个教学班,在园幼儿125名。全园教职员工27名,园长1人、教学主任1人、安全主任1人、会计1人、保健医生1人、教师10人、保育员5人、后勤等人员6人。以上人员均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专业等级证书。高学历、高能力、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成为孩子们探索、发现、学习的支持者、合作者和引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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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2020年2021年2022年

幼儿园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启明幼儿园创办于2018年2月,是一所全日制民办幼儿园。由热心教育事业的爱心人士黎秋敏女士承办。办学许可证编号为144030960000831,幼儿园坐落在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田湾路107号,幼儿园占地面积3233.6平方米,建筑面积2103.6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1130平方米。周边环境安全,园舍建筑独立完整,呈现温馨与大气、自然与人文、清新与现代,和谐并存的整体风格。

     我园核定班级数为12个教学班,核定招生规模为360人。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收费项目分为保教费、伙食费、校车费、生活用品费。收费标准:保教费800元/生/月,假期(除寒暑假外)50元/生/天;伙食费300元/生/月;校车费160元/生/月;生活用品费:园服夏装80元/套,秋装100元/套,冬装150元/套;床上用品250元/套,书包30元/个。


  (三)咨询电话


0755-23400623、0755-23400231、13528810671



  招生对象    


1、小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共120名。


2、中班招生对象为:2015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共65 名。


3、大班招生对象为:2014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共95名。



 招生范围   


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适龄儿童


  招生程序  


(一)报名时间:


      安排在6月20日—6月30日,为保障校园师生安全,强化安全意识,加强管控力量,严格执行校园封闭式管理,把好入口关,采用设定报名及递交资料区域(园内保安室),分批、分时段错峰方式到园报名(填写信息采集表、递交资料),避免人员聚集。具体分时段错峰安排如下:

     大班:8:00-10:00   

     中班:10:00-11:50    

     小班:14:30-17:30


(二)材料核验:

       安排在7月1日—7月7日进行,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儿童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儿童本人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3.儿童所在家庭住址与所申报幼儿园须在同一个社区(或小区),并出具家庭住所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有效证明材料。

享受优惠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持有相关政策证明材料。

享受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园执行《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业务指南>的通知》(深组通〔2013〕105号)等文件相关规定。


(三) 录取方式:

     按学位类型顺序依次录取,先从第一类型开始录取,还有学位时再录取下一类型,额满即止,即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依次类推;同一学位类型有多个申请人且超过招生计划时,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7月20日前将在幼儿园宣传栏粘贴录取名单,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短信方式及电话方式通知家长。


四、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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