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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乐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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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乐幼儿园

规范园民办幼儿园
地址新安街道宝民花园k栋2楼

学校概况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乐幼儿园创办于1996年,位于宝安区24区K栋,幼儿园开设6个班,有独立的教室与睡房,有图书室、美术室、多功能活动室。幼儿园目前教职工人数35人,设园长、副园长2人,行政后勤3人,专任教师人数25人,其中大专学历人数5人,老师都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园开创几年以来得到社会各届的大力支持和广大家长的好评,在2011年4月份通过规范化评估,幼儿园还经常参加各种社会比赛活动,在2008年3月参加第三届全国幼儿创意美术大赛教育成果荣获一等奖。在迎大运第六届“创新杯”少儿珠心算大赛中荣获最佳组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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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2020年2021年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宝乐幼儿园2020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乐幼儿园位于建安一路与裕安二路的交汇处,成立于1996年,是一所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收费标准为保教费730元/月,伙食费为350元/月,按学期收费,每个学期按5个月计算,一次性缴费。核定规模为6个教学班,计划招生人数:小班25名,中班插班生30名。大班插班生30名。

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


小班为年满3周岁,2016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7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儿童。


中班招生对象为:


中班为年满4周岁,2015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6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儿童。



大班招生对象为:


大班为年满5周岁,2014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5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儿童。

招生范围

      宝安区新安街道宝民社区宝民花园及社区适龄儿童。

      补充说明:如学位有空余,招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区域。

学位类型

第一类:宝安户籍、本小区自购房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小区自购房

第三类:非深户籍、本小区自购房

第四类:宝安户籍、本小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第五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小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第六类:非深户籍、本小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第七类:宝安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八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九类:非深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招生程序

1.发布招生指引

     查看方式:幼儿园公众号/宣传栏



2.报名

时间

安排在6月13日-7月17日

3.

材料审核


安排在6月13日-7月17日


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儿童本人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 1 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 1 年。

3.儿童所在家庭住址与所申报幼儿园须在同一个社区(或小区),并出具家庭住所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产权登记人须是幼儿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且所占份额需≥51%,如果产权登记人是幼儿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需提供该幼儿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或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及提供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开具的孩子父母无房产证明。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幼儿父母无房产证明。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有效证明材料。

享受优惠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持有相关政策证明材料。

享受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园执行《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高层次人 才“一站式”服务业务指南>的通知》(深组通[2013]105 号) 等文件相关规定。


4.录取方式

1.幼儿园按就近入学原则,按学位类型依次录取,录满截止。

2.按类别优先的原则,同一类型中,以购房和租房合同时间先后排序。租赁合同备案时间截止日期需在招生公告之前。

3.租房类:公租房优先于其他类型租房安排。

4.原则上居住小区有配套幼儿园的适龄儿童报读本小区的配套幼儿园。

5.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可以向周边社区招生(需符合市文件的招生条件)。

    7月17日前将在宝乐幼儿园门口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微信/电话方式通知家长。

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注:最终解释权归宝安区新安街道宝乐幼儿园


咨询电话:0755-27822876

         13713808661(余老师)

         13723489392(陈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声明:本文由上哪学团队(微信公众号ID: shangnaxue)原创整理制作,转载请注明来源和出处,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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