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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行知小学附属丰润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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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行知小学附属丰润幼儿园

省一级公办幼儿园三年制
地址龙华区民治街道丰润花园内

学校概况

深圳市龙华区丰润幼儿园创办于1999年9月,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民治街道丰润花园,开设小、中、大班级,属市一级民办幼儿园。丰润幼儿园将一如既往以科学的教育观和系统的教育理念引导幼儿,坚持将双倍的爱给孩子,努力为孩子创造一个快乐的乐园,让生活在这里的每一个人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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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

招生简章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20〕81号)和《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龙华教通〔2020〕39号)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就近入园的原则,结合办园实际情况,本园2020年秋季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01

招生对象

   

    小班:计划招收4个班,共100人,2016年9月1日(含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健康儿童。

    中班、大班2020年秋季暂不招收插班生,如有幼儿中途转出,空出的学位届时将采取“缺一补一”的方法进行补录,幼儿园将适时发出通知,有中班、大班学位需求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可留意“丰润幼儿园”微信公众号或幼儿园公示栏。

02

招生范围

    丰润幼儿园属丰润花园、风和日丽、新华城美小区配套幼儿园。幼儿园优先满足本小区居民一至六类适龄儿童就近入园,如有富余学位,面向幼儿园所在新牛社区扩大招生。


03

报名资质

  报名儿童需符合如下条件:

  (一)持有儿童本人居民身份证、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二)持有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计算至2020年5月31日);

  (三)儿童所在家庭住址与丰润幼儿园须在同一个小区,并持有家庭居住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小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小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小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小区其他住房的有效证明材料。

    对享受优惠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实行教育优待政策,报名时需持有相关政策证明材料。

    享受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园执行深圳市委组织部等15个部门《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业务指南>的通知》(深组通〔2013〕105号)等文件相关规定。


04

招生原则

    (一)就近入园原则。丰润幼儿园优先满足丰润花园、风和日丽、新华城美小区生源。如有富余学位,面向幼儿园所在新牛社区扩大招生。

    (二)先类型再积分原则。丰润幼儿园遵循“先类型再积分”原则,按照一至六类招生类型及积分的高低依次录取,至幼儿园招生计划录满为止(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请扫描文后二维码)。

    (三)同类型同积分抽签原则。同一学位类型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如遇同类型同积分生源人数超出剩余学位数量时,以抽签方式进行差额录取,至幼儿园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05

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6月13日(上午09:00)—6月22日(下午18:00)截止,只接受网上报名申请,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家长登录“龙华政府在线:http://www.szlhq.gov.cn/bmxxgk/jyj/ywgz_124229/zxxt/jzfwtd/index.html”—“家长服务通道”—“幼儿园报名”,进入幼儿园家长端总入口页面报名。

    2、公布初审类型(积分):6月23日。结合幼儿园招生计划及报名人数情况,公布是否进入初审类别,名单公示在丰润幼儿园门口公示栏及微信公众号。

    3、幼儿园初审(现场核验材料):6月24日—25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初审地点设在丰润幼儿园。

   4、资格审核(系统比对审核和幼儿园复核):6月26日—7月9日。

    5、录取情况公布:7月10日


06

初审所需提供材料

    在规定的时间段,家长携各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到丰润幼儿园进行材料核验初审。幼儿园初审合格后,出具回执。未按规定时间递交初审材料至幼儿园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所需材料如下:

一、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深圳市龙华区2020年秋季幼儿园学位申请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2.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

    3.儿童出生证、身份证(尚未持有身份证的儿童,家长报名时可提供儿童身份证办理回执。如被录取,待报名录取结束后健康体检前,将儿童身份证交到幼儿园核验。如不能提供儿童身份证或办证回执,则无法报读)。

    4.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原著居民住房、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5.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家长需在登录招生系统报名前登记计生信息。如同一家庭或同一监护人的子女上个月已登记计生信息用于申请小学学位,则该家庭的第二个子女申请幼儿园学位时无需再登记计生。作为计生加分证明,未登记计生信息不纳入加分项)。

二、台湾户籍适龄儿童(台湾籍适龄儿童按龙华户籍积分)

    1.《深圳市龙华区2020年秋季幼儿园学位申请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2.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一方提供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三、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1.《深圳市龙华区2020年秋季幼儿园学位申请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2.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及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3.儿童出生证、身份证(尚未持有身份证的儿童,家长报名时可提供儿童身份证办理回执。如被录取,待报名录取结束后健康体检前,将儿童身份证交到幼儿园核验。如不能提供儿童身份证或办证回执,则无法报读)。

    4.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5.社保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6.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家长需在登录招生系统报名前登记计生信息。如同一家庭或同一监护人的子女上个月已登记计生信息用于申请小学学位,则该家庭的第二个子女申请幼儿园学位时无需再登记计生。作为计生加分证明,未登记计生信息不纳入加分项)。

    四、港澳籍适龄儿童(港澳籍适龄儿童按非深户籍积分)

    1.《深圳市龙华区2020年秋季幼儿园学位申请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2.适龄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3.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则需提供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4.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5.社保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6.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7.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家长需在登录招生系统报名前登记计生信息。如同一家庭或同一监护人的子女上个月已登记计生信息用于申请小学学位,则该家庭的第二个子女申请幼儿园学位时无需再登记计生。作为计生加分证明,未登记计生信息不纳入加分项)。


温馨提示



    (一)招生地点:网上报名后,资料初审安排在丰润幼儿园,初审类型、录取情况公示在丰润幼儿园大门口公示栏、微信公众号。

    (二)幼儿园初审时,家长携带各项资料原件(另备一套复印件)提交给幼儿园,幼儿园初审合格后,开具回执。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幼儿,幼儿园一律不受理其入学申请。未按时向幼儿园交齐初审材料视自动放弃学位申请,不再受理。

    (三)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园注册者,幼儿园将不保留学位。

    (四)初审能否过关,以招生范围划分和上交申请资料的真实完整有关,在指定时间内上交资料的前提下,和上交材料的先后顺序无关。因此,递交资料时,敬请家长不要提前排队。

(五)学位申请材料真实性责任:家长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非深户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请家长查询社保缴费状态,确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险种在申请学位当年的7月份前都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社保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31日)。

(七)租房的家长,须提交2020年6月13日前办理好的租赁凭证(信息),且要确保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在正式入园前(2020年9月)处于未过期状态(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31日)。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需提供2020年6月13日前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学区房使用授权书(附件),以及父母(或监护人)一方的《内地居民采集表》。

(八)幼儿园报名已实行学位房锁定(期限三年),学区内同一套住房(含集体宿舍、公共租赁房)用于申请学位时,在学制期间,幼儿园3年只允许一户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住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同一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报名系统不接受同一套住房重复申请学位。请申请阳光招生试点幼儿园学位的家长在购房或租房之前先确认该房屋学位是否已被使用(所有的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九)如出现因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家长须按所报幼儿园要求进行信息复核,修改后的信息将再次送相关职能部门核验,材料复核期间,家长可自行登录公办幼儿园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最终复核结果。复核结束后,家长相关修改信息及审核结果不予采纳。

(十)已取得幼儿园学位的适龄儿童,不得留级重读。

(十一)家长在网上填报的信息直接影响材料审验结果和学位安排,请家长务必确保录入信息准确无误。

(十二)请务必保证家长在网上填报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

(十三) 丰润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28124558(接听时段: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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