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第一幼教集团第八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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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概况
招生简章
一、招生名额
小班:75人 ;中班:15人;大班:无学位
二、招生对象
小班: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有学习能力的身心健康儿童。
中班:年满4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有学习能力的身心健康儿童。
三、招生学位类型
生源类型1:坪山户籍,万科金域缇香(一、二期)自购房、万科东郡自购房
生源类型2:深圳其他区户籍,万科金域缇香(一、二期)自购房、万科东郡自购房
生源类型3:非深圳户籍,万科金域缇香(一、二期)自购房、万科东郡自购房
生源类型4:坪山户籍,万科金域缇香(一、二期)租房、万科东郡租房、万科人才租赁房(公租房)
生源类型5:深圳其他区户籍,万科金域缇香、万科东郡租房、万科人才租赁房(公租房)
生源类型6:非深圳户籍,万科金域缇香(一、二期)租房、万科东郡租房、万科人才租赁房(公租房)
生源类型7:户籍不限,大东城、招商花园城自购房
四、录取办法与原则
我园学位按照生源类型,由生源类型1至7顺序进行录取。其中,如同一生源类型超出录取人数,将按监护人社保购买情况来定(以购买社保不间断时限长者优先选定),如购买社保不间断时限相同超出录取人数,将在教育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其他机构的监督下抽签录取。
五、学位申请材料
(一)户籍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1.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及孩子的户口本。
2.非深户籍同时还需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深居住证。
(二)住房资料—提供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验原件、收复印件)
1.属于自购房产类别的:
(1)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商业性质、公寓、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2)提供我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产权人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如果房屋产权登记人不是父母,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该生(或该生父母)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若不在同一个户口本,可提供该生父母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的相关资料或者村委出具证明为亲属关系,并还需提供该生的出生证明原件。
(3)已购房但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和缴款发票原件。
(4)已购房但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购房发票(如购房发票尚未办妥且在深圳市无其他房产的可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
2.属于租房类别的:
(1)坪山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住宅租赁凭证(红本),租赁信息(蓝本),凭证(红本)与信息(蓝本)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商铺、厂房、仓库、办公、公寓等。
(2)如果住宅承租人不是父母,而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该生(或该生父母)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若不在同一个户口本,可提供该生父母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的相关资料或者村委出具证明为亲属关系,并还需提供该生的出生证明原件。
(3)公租房需提供与住建部门签订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3.属于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回迁房、统建楼及租住无任何房产证明房屋的:
(1)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并至少提供该房屋2018年1、2、3月份的水费或电费缴费单据。
(2)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3)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须与该宿舍权利人或承租人(以下简称雇主)具有雇佣关系,须提供以下材料(提交材料时请按照下面顺序排列)。
a.该宿舍属于雇主所有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或租赁合同,或租赁信息等证明材料。
b.适龄儿童的父母与雇主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雇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c.雇主和居委会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居住在该宿舍的住房证明。
(4)属于集资房、统建楼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住房证明材料。
(5)属于自建房类别的,应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并到土地监察部门开出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并且提供该房屋2018年1、2、3月份的水费或电费缴费单据。
(6)属于回迁房类别的,需提供原回迁房户主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相关合同或凭据。
(7)适龄儿童父母租住无任何房产信息的房屋,不能出具房屋租赁部门租赁合同、租赁信息或相关有效住房证明材料的,其子女不能参加学位申请。
(三)幼儿出生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幼儿健康体检卡(收原件)
1.此项资料可在开学之前(2020年8月25日)或者通知录取后上交即可
2.体检地点:坪山人民医院、坪山坑梓妇幼保健院
(五)幼儿接种证明(收原件)
在深圳市预防接种信息系统中建有档案的儿童,家长可直接登录登陆“深圳市疾病http://www.szcdc.net或“深圳市免疫规划之窗http://www.szepi.net”,进入“深圳市儿童接种信息查验证系统”,进行网上查验并打印。异地接种儿童以及在深圳市预防接种信息系统中没有档案信息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需持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所在辖区接种单位开具。
(六)预防接种本(复印幼儿信息首页及接种记录页)
(七)幼儿一寸红色照片8张(通知录取后再提交)
备注:以上提交资料在没有被录取之前无需上交幼儿健康体检卡,请家长认真阅读。
六、招生流程(注:节假日不受理)
(1)发布招生公告时间及发报名表:2020年5月2日—8日
A.公告方式:幼儿园大门口、阳光花教育集团和阳光花金域缇香幼儿园公众号、小区公示栏、物业群
B.发放时间: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6:00
C.发放地点:幼儿园保安室
(2)填写报名表及上交资料时间:2020年5月9日—11日
A.受理时间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6:00
B.受理地点:幼儿园保安室
C.幼儿园报名表填写好与相关材料一起上交
D.请家长按照上交材料顺序,把资料订册,规范上交
(3)审核资料时间:2020年5月14日—18日
幼儿园按招生生源类型顺序,对提交资料进行整理、审核、验证。
(4)公示初审结果时间:2020年5月21日—22日
幼儿园大门口公示初审结果,请大家注意查看,将不会另行通知。
(5)复核异议资料时间:2020年5月23日—31日
(6)公布录取名单时间:2020年6月4日—6日
幼儿园以短信、电话形式正式通知家长,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录取通知书(并在幼儿园大门口张贴录取通知公告)。
七、家长注意事项
1.报名咨询电话:0755—85203137 联系人:孔园长
2.为了不影响我园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请家长严格执行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提交资料,过期不予办理。
3.家长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无误,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及证件不齐全者,我园不保留学位。
4.截止2020年6月6日前如没有收到园方通知的幼儿,均为未获得本园2020年秋季学位,园方不另行通知。
5.我园不提供校车接送,同时不提供随意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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