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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固戍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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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固戍小学

省一级公办小学六年制
地址西乡固戍一路881号

学校概况

固戍小学创建于 1950年,学校占地面积2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4600平方米,绿化面积达90%。学校现有教职员工54人,39个教学班。2001年由村镇两级政府共同投资2600万元建成一座各种功能室配套完善的教学大楼,2009年又新建一幢综合楼。经过近几年的不懈努力,学校实现了由普通农村小学向现代化学校的转变,发展成为宝安区首批优质化学校、深圳市课程改革先进单位、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足球传统特色项目学校、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被誉为“宝安区原村办小学的一面旗帜”。   近年来,我们大力践行 “一切为了学生,高度尊重学生,全面依靠学生”的办学理念,秉承‘脚踏实地,追求卓越’的学校精神,走科研兴校、质量强校、特色立校的现代化教育之路,打造属于自己的教育品牌:一是致力于学校文化的建设,崇尚自然,厚积薄发,打造“书香型校园”;二是致力于足球文化的研究,开展生命化教育,打造“运动型校园”;三是致力于教师的继续教育和专业化发展,凸显引领与自主,创建“研究型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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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2020年2022年
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函〔2020〕3号)、《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18〕3号)、《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深教〔2020〕51号)、《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稿)》(深宝教〔2020〕7号)、《宝安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房制度试行办法》(深宝教〔2014〕76号)、《宝安区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公办学校小一初一入学申请租房类材料时间限定试行办法》(深宝教〔2015〕144号)和《关于宝安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自2018年起全部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公告》等。




二、申请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学位须具备什么条件?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3.经认定的区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等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

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3.经认定的区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等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已取得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学位

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全国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小一学位;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全国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如果家长隐瞒事实重新申请学位并被学校录取,经核实后取消其学校学位。





(四)申请学位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2)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有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学区内无房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基础分为95分和85分)的学生需要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本年度出具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均没有本市商品房(含房产信息登记部门能查询到的私宅)的证明;


(3)计划生育信息核验:深圳户籍儿童的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报名结束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核验不影响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只影响计生加分;


(4)学籍信息:非深圳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等相关证明材料。



2.非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和身份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有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3)社保证明: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会保障卡(以4月30日为基点往前推算,连续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且都在正常缴费状态);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大陆地区非深圳户籍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报名结束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核验不影响新生入学审核资格,只影响计生加分;


(5)学籍信息:非深圳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等相关证明材料。



3.港澳籍儿童


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按非深圳户籍儿童参与积分排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儿童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3)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有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4)父母社保信息: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会保障卡(以4月30日为基点往前推算,连续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且都在正常缴费状态);


(5)亲属关系公证书:由深圳市或各区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计划生育信息:港澳籍适龄儿童申请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也和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的学生一样,可自愿选择核验计划生育信息,参与计生积分。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报名结束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核验不影响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只影响计生加分;


(7)学籍信息:非深圳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等相关证明材料。



4.台湾籍儿童


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学区内无房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基础分为95分和85分)的学生需要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本年度出具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均没有本市商品房(含房产信息登记部门能查询到的私宅)的证明;


(3)计划生育信息:台湾籍适龄儿童申请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也和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的学生一样,可自愿选择核验计划生育信息,参与计生积分。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报名结束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核验不影响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只影响计生加分;


(4)学籍信息:非深圳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学位申请的时间及程序如何安排?家长该如何报名?

(一)家长提前准备材料。家长对照要求准备各项证件、证明材料。




(二)家长网上报名(小一:5月18日—5月24日;初一:5月20日—5月26日)。


1.家长登录报名系统:


小一:https://bajjk.sz.edu.cn/visitbagbxyjz

初一:https://bajjk.sz.edu.cn/visitbagbcyjz


对照公办学校招生范围(招生范围查询网址:http://www.baoan.gov.cn/jyj/zwgk/jcjyk/xxgg/),根据自己的住址,选择对应的学校,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资料并上传证件材料扫描件。


2.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是:小一5月24日下午5时整,初一5月26日下午5时整,超过该时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未报名的不予补报




(三)信息初核(小一:5月25日—5月30日;初一:5月27日-6月1日)。


1.不需要到志愿学校现场初核的情况: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使用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或个人跟住建部门签订的公共租赁房合同)的家长,不需要到学校现场进行信息初核,只需将申请学位所需的所有入学证件材料扫描拍照,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学校将在网上对材料进行初审。


2.需要到志愿学校现场初核的情况: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使用祖屋或特殊住房(含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的家长,需要到学校现场进行信息初核。家长网上报名时把申请学位所需的所有入学证件材料扫描拍照,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后,携带学位申请表及各项资料的原件(另备一套复印件)提交给申请的学校,学校初审合格,开具回执。填报了第一批民办志愿学校的,使用特殊住房申请学位的家长到公办学校(第一志愿)进行初核,学校初审合格,开具回执。


3.未按时向学校递交或上传初审材料视自动放弃学位申请;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学校一律不受理其入学申请。


4.家长按要求签订《宝安区义务教育入学信用承诺书》(下载模板签署后,上传至报名系统;模板下载网址:宝安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http://www.baoan.gov.cn/jyj/zwgk/jcjyk/rxbm/),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部门审核(小一:5月31日—6月21日;初一:6月2日—6月21日)。


公安、房产、住建、社保、卫健等职能部门对就读资格和积分进行审核。




(五)家长核对(小一、初一:6月22日—6月24日)。


家长登录报名系统或到申请学校门口核对孩子的资格和积分审核结果,对结果有异议的,在6月24日下午5时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向申请学校提出复核申请,未按时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核。




(六)部门复核(小一、初一:6月28日—7月12日)。


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复核的学生资格或积分进行复核,以部门复核结果作为正式录取的依据。




(七)学位安排与核查(小一、初一:7月13日-7月22日)。


根据审核、复核结果和招生计划,依托招生系统,开展录取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学区教育办检查录取结果是否准确。




(八)家长查询录取结果(小一、初一:7月23日-7月26日)。


1.第一批民办志愿学校(7月23日):家长登录报名系统或到填报的第一批民办志愿学校查看录取结果,各学校在7月23日下午3点前将本校录取名单公告在校门口显眼位置。


2.公办学校(7月24日):家长登录报名系统或到填报的公办第一志愿学校查看录取结果,各学校在当日下午3点前将本校录取名单公告在校门口显眼位置。


3.第二批民办志愿学校(7月26日):审核合格但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请家长于7月26日下午3点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第二批民办志愿的录取结果。


4.补征集志愿(7月27日):分流工作完成后,如部分民办学校还有空余学位,符合公办就读条件未被录取的学生于7月27日下午5点前到原初审的公办学校(第一志愿)补征集民办学校志愿,各学区教育办组织进行第二次分流。如因特殊原因时间有调整,将在网上申请系统登录页面左侧公告,请家长留意。




(九)新生报到注册(小一、初一:7月31日前)。


在规定日期前,录取的新生到申请学校报到注册,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决定。逾期不注册的,视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不再安排学位。





四、如何进行网上报名


学生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网上申请义务教育公民办学校小一、初一学位。



(一)第一批民办志愿学校:共1个志愿,为选报志愿,可在全区范围选择,不限学区,如符合条件且被录取,不能参加后续包括公办、第二批民办的录取,请家长了解收费及办学情况,慎重选择。具体的招生单位名单和招生计划,在报名系统开放后,可登录系统查看。




(二)公办志愿学校:为必报志愿,按照提供的住房材料选择所属片区内公办学校,按照个人意愿选择志愿顺序,不能跨片区选择公办学校(实行分享学区的学校除外)。在实行共享学区的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在共享学区内可选择多所学校;在实行分享学区的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除可选择所在学区范围的学校外,还可选择被分享的学校;在实行单享学区的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学校。公办学校招生范围查询网址:http://www.baoan.gov.cn/jyj/zwgk/jcjyk/xxgg/





公办学校填报志愿示例:

1.共享学区:如果A、B两所学校组成共享学区,那么这两所学校范围内的学生,一共可以选择2个志愿,志愿顺序由家长选择;如果A、B、C三所学校组成共享学区,那么这三所学校范围内的学生,一共可以选择3个志愿,志愿顺序由家长选择;以此类推。


2.分享学区:如果A学校学区范围内的学生可以分享B学校学位,那么第一志愿为A学校,第二志愿为B学校,但是B学校学区范围内的学生不能填报A学校。如果A学校学区范围内的学生可以分享【B、C学校组合】或者D学校学位,那么第一志愿为A学校,第二志愿可以选择B、C学校组合(因B、C组合属于共享学区,即第二、第三志愿可以选择B和C或者C和B),也可以第二志愿选择D,但是B、C、D学校学区范围内的学生不能填报A学校。


3.单享学区:只能选择提供住房材料所在学区范围的1所公办学校。


志愿选项中含有“放弃该项志愿”的选项,家长根据个人意愿选择,但必须至少选择一个公办志愿才能保存。




(三)第二批民办志愿学校:为选报志愿,共4个志愿,可在全区范围内选择,不限学区。请家长了解收费及办学情况,谨慎选择。




温馨提示

1.选择志愿后,输入房屋编码后显示暂无数据的,请家长核实居住地址是否对应填报的公办学校所在学区,如家长填报的公办学校非家长的房屋坐落地址招生范围,则不会显示地址。如有疑问可咨询居住地所在学校。


2.学生家长一定要提前仔细了解网上报名、学校初核、部门审核、录取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学生的积分情况合理填报志愿,以免因志愿填报不合理造成没有被希望入读的学校录取。如因家长选择放弃或选择志愿不合理造成未被希望入读的学校录取,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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