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概况
招生简章
杭州市富阳区灵桥镇中学 2019年秋季新生招生通告 为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招生改革,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关于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以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杭政办函〔2017〕77号)、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关于下发2019学年全区初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招生指导性计划的通知》(富教〔2019〕76号)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2019年杭州市富阳区灵桥镇中学招生办法。 一 成立灵桥镇中学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汪富新 副组长:邵仁杰、盛洪瑞 成 员:丁华锋、陆冠群、盛卢军、钱亚芳、唐俊、郭志平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教务处,联系电话:58836068。 二 招生办法 1、户籍在灵桥学区且在灵桥镇小毕业的适龄学生 凡户籍为灵桥镇学区内而且在灵桥镇小毕业的适龄学生,请持入学通知书、户口簿(原件和户主、学生本人页复印件,报到后复印件留在学校,下同)于7月3日上午8:30-11:30到学校③号楼二楼会议室报到,填写相关信息。 2、户籍在灵桥学区但不在灵桥镇小毕业的适龄学生 凡户籍为灵桥镇学区内但不在灵桥镇小毕业的适龄学生,请携带小学毕业证、户口簿于7月3日上午8:30-11:30到学校③号楼二楼会议室报到,填写相关信息。 3、户籍在灵桥学区的残疾适龄少年 凡户籍为灵桥镇学区内的残疾适龄学生,请携带小学毕业证、户口簿于7月3日上午8:30-11:30到学校③号楼二楼会议室报到,填写相关信息。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凡符合《关于印发富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富政办〔2008〕59号)或《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杭政办函〔2017〕77号)相关条件的在灵桥镇(外片)范围内的外来务工或创业人员的子女,按照以下政策予以安排: 借读条件有以下两类,符合其中一类即可于2019年7月3日上午8:30—11:30到灵桥镇中学③号楼一楼成校教室报名,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选取适量非本学区新生。 1.根据“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已在本区取得居住证的,可以向其本人居住证地址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的要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居住证地址是灵桥镇所属学区范围内的,可以前来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按顺序整理好)。①家庭户口本、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③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居住证、④预防接种证等。 2.没有获得浙江省居住证,但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凡父母在灵桥镇已取得暂住证并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同时父母一方与灵桥镇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及以上且仍在该企事业单位工作,并在合同期间缴纳养老保险满一年以上;或取得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并在灵桥镇学区内正常营业一年以上且现仍在营业,并按规定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一年及以上。报名时,须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在我校招生名额有空余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招收符合政策条件的其他乡镇(街道)所属小学毕业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三 其他 1.根据《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关于做好“人生一件事”之入学报名一站式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报名时学生只需携带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其他的材料由学校进行网上查证。 2.学校将在7月5月左右在学校公众号进行录取公示,全部招生工作将于7月20日前完成。 3.上述适龄少年的户籍情况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籍簿为依据,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从2021年起,适龄少年户籍迁入截止日期调整为当年4月30日。 4.严明纪律,阳光招生 为确保我校初中招生工作的公平性和严肃性,特设招生工作监督电话:58836099。对弄虚作假的家长或社会人员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其子女取消在本校就读资格。 本意见由杭州市富阳区灵桥镇中学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杭州市富阳区灵桥镇中学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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