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西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现将我校两校区2020年新生现场核验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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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东至古墩路—墩祥街—罗家兜河(与余杭区、拱墅区交界处),南至灯彩街,西至厚仁路,北至池华街。 2.“中海金溪园”住宅区。 | 1. 东至周坪路,南至金家汇路—紫金港北路,西至甲来路,北至茹家路。 2. 东至甲来路,南至金家汇路—紫金港北路,西至庄墩路,北至金庄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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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4日-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00。
因为疫情防控需要,为减少人员聚集,今年的现场核验实行分片错时,请按户籍和实际居住地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核验:
时间:7月4日 上午:金厦公寓、信鸿花园北区; 下午:三墩颐景园、兰韵天城、紫金港湾;
时间:7月5日 上午:白马尊邸、中海金溪园 下午:接受以上学区内材料复查核验
7月15日上午,参加民办小学第二轮补招后未录取学生现场信息核验。
7月15日下午,接受学区内有转学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咨询登记。
| 2020年7月4日-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00。
因为疫情防控需要,为减少人员聚集,今年的现场核验实行分片错时,请按户籍和实际居住地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核验:
时间:7月4日 上午:都市阳光嘉苑 下午:都市阳光华苑、都市阳光乐苑;
时间:7月5日
上午:墩莳家园、都市阳光和苑; 下午:接受以上学区内材料复查核验
7月15日上午,参加民办小学第二轮补招后未录取学生现场信息核验。
7月15日下午,接受学区内有转学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咨询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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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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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服务区内常住户口适龄儿童,请随带家庭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及家庭房产证。
2.杭州市区集体户适龄儿童核验时请随带:户口页、父母身份证、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证明等材料,最终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杭州市区户拆迁户家庭适龄儿童核验时请随带:家庭户口本、父母身份证、有效拆迁安置协议、家庭住房材料等,最终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居住在教育服务区内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儿童,现场核验时请随带:父母双方身份证、孩子本人的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家庭房屋产权证或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证明。
【温馨提醒】 1.现场核验当天,只须一位监护人带孩子本人来校,并佩戴好口罩。校外等候保持间距,提前出示家长与孩子本人的“健康码”,凭绿码经测温正常后进校。在校内不聚集、不交谈,保持校园清洁,做到垃圾分类。完毕后请勿逗留。 2.现场核验中,如网报反馈信息与核验信息不一致时,家长须根据学校要求提供与录取相关的必要材料。 3.特殊儿童原则上应到特殊学校报名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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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龄儿童在户籍地或居住证对应学校进行现场核验并不代表一定由该校录取。当教育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时,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况,按照“房、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安排录取顺序;
2.当同一类别的学生人数超过学校的招生计划时,由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排序规则和方法并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将据家庭积分排序录取。学校未能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其他有学额的学校就读;
3.在报名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凡实际居住与证件不符的将会影响录取结果;
4. 现场核验的顺序与招生录取无关;
5.7月10日左右第一批录取名单上报教育局审批。7月15日-30日第二批录取名单上报教育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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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招生政策可参见《2020年西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联系方式:
大禹路校区:咨询电话88908808
监督电话88908817
甲来路校区:咨询电话88908827
监督电话88908872
杭州市大禹路小学
2020年6月24日
根据《二〇二二年西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分配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2年新生现场核验事项通告如下:
1.东至古墩路—墩祥街—罗家兜河(与余杭区、拱墅区交界处),南至灯彩街,西至厚仁路,北至池华街。
2.“中海金溪园”住宅区。
2022年7月30日-3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因疫情防控需要,为减少人员聚集,今年的现场核验实行分片错时,请按户籍和实际居住地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核验:
7月30日上午:金厦公寓 信鸿花园北区 润达花园36幢
7月30日下午:三墩颐景园 兰韵天城 紫金港湾
7月31日上午:白马尊邸 中海金溪园
7月31日下午:接受以上学区内材料复查核验
8月7日上午,参加民办小学第二轮补招后未录取学生现场信息核验。
8月7日下午,接受学区内有转学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咨询登记。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1.教育服务区内常住户口适龄儿童,请随带父母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和房产证(房屋产权所有人仅为父母一方或双方的,可不用携带房产证)。
2.杭州市区集体户适龄儿童核验时请随带:户口页、父母身份证、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证明等材料,最终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杭州市区拆迁户家庭适龄儿童核验时请随带:家庭户口本、父母身份证、有效拆迁安置协议、家庭住房材料等,最终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居住在教育服务区内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儿童,现场核验时请随带:父母身份证、家庭房屋产权证或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证明以及孩子本人的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
4. 现场核验中,如因信息核验需要,家长须根据学校要求提供相关的其他材料。
儿童监护人须在7月11日-13日通过“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线上填报相关信息并完成报名。
现场核验当天,只须一位监护人带孩子本人来校,根据杭州市最新防疫要求提前做好核酸检测,佩戴好口罩。陪同家长请携带智能手机,并提前安装好钉钉客户端。校外等候保持间距,扫场所码、测温,经确认正常后进校。在校内不聚集、不交谈,保持校园清洁,做到垃圾分类。完毕后请勿逗留。
去年已办理缓学手续的本学区常住户籍儿童,请随带相关医院证明和缓学申请。
特殊儿童原则上应到特殊学校报名就读。
1.适龄儿童在户籍地或居住证对应学校进行现场核验并不代表一定由该校录取。当教育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时,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况,按照“房、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安排录取顺序;
2.当同一类别的学生人数超过学校的招生计划时,由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排序规则和方法并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随迁子女将根据积分高低情况排序录取。学校未能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部门统筹调剂安排;
3.在报名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凡实际居住与证件不符的将会影响录取结果;
4. 现场核验的顺序与招生录取无关;
5.录取时间:第一阶段录取工作在8月7日左右完成。第二阶段录取及调剂工作安排在8月8日—8月中旬。
具体招生政策可参见《二○二二年西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分配工作方案》。
学校咨询电话88908808,监督电话88908817。
杭州市大禹路小学 大禹路校区
2022年7月10日
根据《二〇二二年西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分配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2年新生现场核验事项通告如下:
1. 东至周坪路,南至金家汇路—紫金港北路,西至甲来路,北至茹家路。
2. 东至甲来路,南至金家汇路—紫金港北路,西至庄墩路,北至金庄路。
2022年7月30日-3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因疫情防控需要,为减少人员聚集,今年的现场核验实行分片错时,请按户籍和实际居住地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核验:
7月30日上午:都市阳光嘉苑
7月30日下午:都市阳光华苑 都市阳光乐苑
7月31日上午:墩莳家园 都市阳光和苑
7月31日下午:接受以上学区内材料复查核验
8月7日上午,参加民办小学第二轮补招后未录取学生现场信息核验。
8月7日下午,接受学区内有转学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咨询登记。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1.教育服务区内常住户口适龄儿童,请随带父母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和房产证(房屋产权所有人仅为父母一方或双方的,可不用携带房产证)。
2.杭州市区集体户适龄儿童核验时请随带:户口页、父母身份证、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证明等材料,最终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杭州市区拆迁户家庭适龄儿童核验时请随带:家庭户口本、父母身份证、有效拆迁安置协议、家庭住房材料等,最终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居住在教育服务区内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儿童,现场核验时请随带:父母身份证、家庭房屋产权证或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证明以及孩子本人的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
4. 现场核验中,如因信息核验需要,家长须根据学校要求提供相关的其他材料。
儿童监护人须在7月11日-13日通过“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线上填报相关信息并完成报名。
现场核验当天,只须一位监护人带孩子本人来校,根据杭州市最新防疫要求提前做好核酸检测,佩戴好口罩。陪同家长请携带智能手机,并提前安装好钉钉客户端。校外等候保持间距,扫场所码、测温,经确认正常后进校。在校内不聚集、不交谈,保持校园清洁,做到垃圾分类。完毕后请勿逗留。
去年已办理缓学手续的本学区常住户籍儿童,请随带相关医院证明和缓学申请。
特殊儿童原则上应到特殊学校报名就读。
1.适龄儿童在户籍地或居住证对应学校进行现场核验并不代表一定由该校录取。当教育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时,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况,按照“房、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安排录取顺序;
2.当同一类别的学生人数超过学校的招生计划时,由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排序规则和方法并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随迁子女将根据积分高低情况排序录取。学校未能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部门统筹调剂安排;
3.在报名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凡实际居住与证件不符的将会影响录取结果;
4. 现场核验的顺序与招生录取无关;
5.录取时间:第一阶段录取工作在8月7日左右完成。第二阶段录取及调剂工作安排在8月8日—8月中旬。
具体招生政策可参见《二○二二年西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分配工作方案》。
学校咨询电话88908828,监督电话88908827。
杭州市大禹路小学甲来路校区
2022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