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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林实验学校初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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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林实验学校初中部

公办小学九年一贯制有校车可寄宿
地址梅东三路4号

学校概况

翰林实验学校(原翰林学校)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梅东三路4号,是福田区政府2005年9月开办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   学校秉承“砥德砺行、博学笃志”的校训,形成了“求实创新、和谐共进”的校风、“敬业、精业、乐业”的教风和“乐学、善思、勤奋、进取”的学风。学校占地面积30100平方米,建筑面积22370平方米,校园干净整洁、绿意葱茏,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规划合理,教室、功能室、运动场馆均高标准配备。学校以中国传统文化为基石,以打造“人文翰林、绿色翰林、和谐翰林”为发展目标,让师生共享发展成果。   截至2018年12月,学校有54个教学班(小学30个班,初中24个班);在校学生2596名(小学1467名,初中1129名)。学校有教职工180名,教师学历达标率为100%,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教师占比81%。教师中有全国优秀教师、省级学科骨干、教学能手、优秀教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市十佳师德标兵、十佳青年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中青年骨干教师、福田优秀园丁等30多人。   近年来,学校在“砥德砺行、博学笃志”的校训引领下,形成了体育工作、艺术教育、传统文化等特色品牌,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攀升。   学校先后获得“市绿色学校”、“市园林式、花园式单位”、“市广播体操先进学校”、“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乒乓球)”、“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市教育系统五四红旗团委”、“市‘百校扶百校’先进单位”、“区德育示范学校”、“区文明单位”、“区先进少先队组织”、“区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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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2020年

翰林实验学校2020年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方案_通知公告_                                      翰林实验学校

       一.招生对象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就读小学六年级的学生,在福田区居住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学生;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学生;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学生。 

     二.时间安排 

  1.4月29日起开始宣传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 

  2.5月14日-5月22日,小学毕业生网上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3.5月23日-5月28日,核实实际居住信息。 

  4.5月23日-5月25日,网上填报志愿。 

  5.5月26日-5月29日,学校初验报名信息。 

  6.5月30日-7月10日,开展资料审核及复核,其中6月30日为不合格信息修改时间。 

  7.7月11日-7月22日,整理资料和统筹学位。 

  8.7月23日,各学校公示录取结果。 

  9.7月24日-25日,新生到校注册。 

  三.报名程序 

  1.网上预报名(5.14—5.22) 

  家长登录“福田区家长网上预报名系统”填写学位申请。 

  2.核实实际居住信息(5.23—5.28) 

  区教育局将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与家长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比对,作为核实实际居住信息的依据。 

  3.志愿填报(5.23—5.25) 

  第一志愿应填报为实际居住地段所属学校,为固定志愿;选择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填报为第二和第三志愿。 

  4.初验报名信息(5.26—5.29) 

  学校对家长填报的信息以及居住地段是否属于本校招生片区进行初验。 

  5.材料审核及复核(5.30—7.10;6.30修改不合格信息) 

  区教育局将初验合格的报名材料交各相关职能部门审验。 

  6.统筹学位(7.11—7.22) 

  区教育局与学校整理资料和统筹学位。 

  7.公布录取名单(7.23) 

  各学校在学校公示栏公布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结果,“网上预报名系统”同时显示录取结果。 

  8.新生报到注册(7.24—7.25) 

  新生到校注册,家长上交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到学校(初一新生不需提供“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学校登记造册并如实填写查验情况。 

  四、积分入学办法及统筹原则 

  1.积分入学办法 

  公办学校实行积分入学,根据《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附件3)对深圳户籍和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学生进行积分,按提前志愿(个别学区)、第一、第二、第三志愿顺序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志愿学校均未被录取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 

  2.统筹原则 

  福田区教育局根据当年所有公办学校总的招生计划人数划定全区公办学校录取分数线,低于公办学校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将调剂到民办学校。 

  如符合录取条件的申请人数超过某学校招生计划,则按该学校招生计划人数确定该学校的录取分数线。 

  如符合录取条件的申请人数未达到某学校招生计划,则该学校空余学位纳入全区统筹。 

  低于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但高于公办学校录取分数线的学生,按照积分高低顺序统筹到距离第一志愿学校相对较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五、积分相同录取办法 

  新生录取时在积分相同的情况下,采用同分规则: 

  1.积分相同的,户籍优先,按照福田户籍、深圳其他区户籍、非深户籍顺序依次录取; 

  2.积分、户籍相同的,购房类优先于租房类; 

  3.积分、户籍、住房类型相同的,居住时间长的优先; 

  4.积分、户籍、住房类型、居住时间相同的,监护人一方在深累计缴纳社保时间长的优先。 

  六、学位申请房锁定政策 

  (一)我区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房锁定政策,学区内同一套住房只提供一个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同一父母多个子女不受此限制),在该学位锁定期间,其他家庭不得重复使用该住房申请学位。 

  (二)从2020年起,录取到我区小学学校一年级就读的,学位申请房将锁定6年;录取到我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对口直升学校一年级就读的,学位申请房将锁定9年;录取到我区初中学校初一就读的,学位申请房将锁定3年。 

  (三)学位一旦正式锁定将不再办理学位房转移(转出福田区学校的除外)。 

  (四)2020年起,我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政策。(之前未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政策的学校,2020年申请学位不受此影响) 

  七、核实实际居住信息 

  从2020年起,福田区将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作为核实实际居住的依据,为确保实际居住地址与申请学位住房材料相一致,请家长主动到社区网格中心登记人口居住信息,并在网上预报名时填写实际居住承诺书。 

  八、中小学对口直升政策 

  我区对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实行自愿直升政策。就读于我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的小学毕业生,既可选择直升初中学校,也可按照学位申请房所属地段申请初中学校的学位。对口直升学校为:华新小学直升华富中学、岗厦小学和福华小学直升莲花中学南校区、皇岗小学和福民小学直升皇岗中学、上沙小学和下沙小学直升上沙中学、新洲小学和新沙小学直升新洲中学、梅山小学直升梅山中学、南华小学直升上步中学、教科院附小和教科院第二附小直升教科院附中。 

  1.选择直升初中学校的上述小学毕业学生,由就读小学直接将符合初一新生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递交给对应初中,审核合格后直接录取; 

  2.不选择直升初中学校的上述小学毕业学生,按照实际居住的学位申请房所属地段申请初中学校学位。 

  九、特殊儿童入学政策 

  (一)凡属今年初一年级招生对象,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且符合在福田区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可申报学区地段内学校。 

  (二)凡中小学校审核认为不能适应随班就读的实名登记智障、听障、视障、脑瘫、自闭症适龄儿童、少年,在5-7月的工作日(一年一次)凭户口本、出生证、残疾人证和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到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深圳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预约评估电话:89468050)。经鉴定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学生,学校须按要求接收。经鉴定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福田户籍适龄特殊学生,凭户口本、出生证、医院证明、残疾人证和接种免疫证到特殊学校申请学位。其中,听障、视障类的残疾儿童到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咨询、报名,具体报名时间以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公告为准(地址:龙岗区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电话:89468816)。智障等其他类型的特殊儿童到福田区竹香学校咨询、报名(地址:福田区农林路61号,联系人:杨老师,电话:82785124)。 

  招生咨询电话:83324571(韩老师)88395281-8302 

  招生投诉电话:88395288(罗校长) 

    

  附件1: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 

  附件2:福田区2020年初一新生报名地段代码图 

    

    

                       深圳市福田区翰林实验学校 

                            2020年5月6日

附件1: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

 

    

名称

要求

基础分

加分标准

第一类型

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要求为住宅用途商品房,家庭合法产权在51%以上,下同),儿童入户在该房产。

80分

1.连续居住加分:

①购房*按房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   

②购买特殊房产按申请人家庭在住房地址实际居住的连续居住证明(如水电费、煤气费等),每满1个月加0.1分;

③租房按租赁凭证在街道租赁所的签发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能提供申请人家庭无房证明加2分。无需开具纸质证明,由市房产信息中心核实)

此项累计不超过10分。

 

2.社保时间加分:

按监护人一方在深累计缴纳社保(养老+医疗)每满1个月加0.1分。

此项累计不超过10分。

 

3.计生情况加分:

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计生审核以家庭为单位。

第二类型

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但儿童未入户在该房产。

75分

第三类型

在学校报名地段有以下特殊房产之一,且儿童入户在该房产:①父母购买自建房或集资房或祖屋或军产房或商务公寓等特殊住房,并有合法证明材料;②父母购买住宅用途商品房合法产权在51%以下;③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且祖孙三代户口均在该房产。

70分

第四类型

在学校报名地段有以下特殊房产之一,但儿童未入户在该房产:

①父母购买自建房或集资房或祖屋或军产房或商务公寓等特殊住房,并有合法证明材料;②父母购买住宅用途商品房合法产权在51%以下。

65分

第五类型

儿童为福田户籍,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租房或能提供其他有效住房证明。

65分

第六类型

儿童为非福田户籍,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租房或能提供其他有效住房证明。

60分

 


 

 

    

    

    

    

    

    

    

    

    

    

    

  

 

 

 

 

 

 

 

 

 

 

 

 

 

 

 

 

 

 

 

备注:①申请儿童和父母不能提供有效的加分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②连续居住加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430日,如时间中断超过1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时间开始计算。

ƒ社保累计加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430日,在疫情期间中断的不受影响。

 

 

声明:本文由上哪学团队(微信公众号ID: shangnaxue)原创整理制作,转载请注明来源和出处,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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