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良乡第五中学
北京市燕山星城中学
北京市房山区晨曦中学
学校概况
北京市房山区南梨园中学位于房山区阎村镇南梨园村, 是一所农村初级中学,服务阎村镇15个自然村、2个社区。学校现任校长、党支部书记李国民。南梨园中学始建于1958年8月。建校初期,学校只有3间平房和5位教师,1961年当时房山县政府出资修建了12部教室、实验室、宿舍和食堂。1964年—1965年,学校开设师范班和农医班。1974年—1984年开办高中,成为完全中学。1984年撤高中部,保留初中部原大十三里中学、石山中学并入南梨园中学。 学校占地36118平方米,建筑面积7444平方米,操场面积16309平方米,学校师生活动区域有标准的环形400米塑胶跑道,还有300平米的绿色休闲区,250平方米素质训练区,两个标准的篮球场地,还有健身区,羽毛球场地,能较好的满足师生的活动需要。学校有普通教室12部,学校有物理、化学、生物、音乐、舞蹈、美术、书法、劳技、史地等专用教室11部,计算机193台,学校图书馆藏书1.8万册。固定资产总量998万元。 学校现有12个教学班,学生总数339人。教职工总数57人,本科以上学历53人,专任教师53人,其中,中级职称26人,高级职称10人,市级骨干教师一人,区级骨干教师5人。 学校的办学思想:面向全体学生,以素质教育为核心,以学生的发展为本,发现学生潜能,培养学生兴趣;以对学生终身发展负责的态度,以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为切入点,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审美、学会合作。 办学理念:以人为本 和谐发展 办学目标:让学生成材,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 育人目标:培养全面发展、学有特长、德智双全、身心健康、志存高远的优秀中学生 校训:和谐 明理 励志 健身 校风:文明守纪 严谨务实 尊师爱生 教风:敬业 爱生 进取 奉献 学风:尊师 守纪 勤学 善思。 近年来,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办学理念,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深入落实德育八大领域工作。在区教委的领导下,以高度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开展德育工作,努力实现全员德育,加强德育队伍建设,强化班年级管理,提高德育实效性,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全面提升学生的道德文明素养。伴随着新课程改革的全面实施,学校的艺术教育也随之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本着“深入普及,发展特长,打造特色”的工作思路,面向全体学生,拓展思路、创新途径,把艺术教育渗透于学校教育的各个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教育效果,获得艺术特色校称号。学校还开展了“唱响环保曲,人人动手献爱心”活动,成立“关爱助学”基金,资助家庭贫困生,受到社会好评。在教学中,学校认真落实房山区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国家、地方课程,开发特色校本课程,优化国家、地区、学校三级课程体系。自2009年3月起,学校开始全面实施以“导学案”为抓手的课堂教学改革,课堂上以学案为载体,以导学为方法,教师的指导为主导,学生的自主学习为主体,师生共同合作完成教学任务。这种教学模式充分体现了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使主导作用和主体作用和谐统一,发挥最大效益。“学案导学”的使用,大大提高了课堂效率,在师生共同发展的同时,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也得到了大幅度提升,位居全区初中校前列。 学校自2010年起连续7年获得房山区中考质量评价一等奖,连续7年获房山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综合评价一等奖。我校舞蹈、合唱等艺术社团、田径队、武术队多次获得市区级奖励。教师多次荣获市级奖励及荣誉称号。荣获市级青少年综合治理先进单位、首都绿化美化花园式单位、课题研究市级一等奖、中央电视台“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房山区英语及教育优秀组织奖等多项荣誉。“唱响环保曲,人人动手献爱心”项目,被评为北京市共青团中学系统优秀活动项目。校本课程《葫芦丝》,被评为房山区精品校本课程。 招生政策信息:按教委规定,划片招生。 招生咨询电话:89318519 学校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南梨园村村南
招生简章
1.招生对象
2.招生计划
3.学校费用
4.对口地段
5.学校特色
一、 招生对象:
符合北京义务教育条件的六年级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 咨询电话:
89318519
学校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南梨园村村南
三、入学条件: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需按照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范围,由法定监护人持家庭户口簿在户口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所对应学校办理初中入学手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强化部门联动,区教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对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合法稳定工作和实际居住等条件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二)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本市户籍对待,根据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按照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范围免试就近入学。
(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房山区工作或居住,需在房山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采集信息并提交“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房山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等相关材料,相关部门进行联网审核。通过审核后到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确有困难的,由乡镇教委报区教委协调解决。
各乡镇(街道)政府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建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联审机制,积极稳妥做好义务教育全学段材料审核
四、入学方式:
本区将在入学压力集中、学位紧张的学校和地区,依据市级政策,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积极稳妥推进以多校划片为主、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采取电脑派位的入学办法,科学合理地分配生源,依法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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