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概况
北京市延庆区旧县中学建于1960年,位于延庆镇旧县村西南,是教委直属的农村中学。1960年从大柏老小学戴帽转来4个初中教学班,校名为延庆四中。1964年改为旧县中学。2003年学校撤销高中部。学校占地面积32413平方米,建筑面积12300平方米。2013年学校开始进行改建工程,随着2015年整体工程竣工,学校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明确学校有普通教学班6个,学生106人。教职工57人,研究生学历3人,本科学历49人,专任教师30人,高级职称15人,中级职称24人;延庆区骨干教师4人,校级骨干3人,是一支年富力强的教师队伍。 学校以教委“优质、均衡、开放、特色”思想为指导,以“和谐共生、涵养心灵”为核心理念。以“励志笃行、乐学自主、阳光自信”为育人目标,以“追求卓越、师生相长、和谐育人”为办学目标。搭建“生生”课程体系,形成“面向全体、尊重差异、特色鲜明”的课程文化;建设“注重基础、关注差异、学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文化,“爱生敬业、业务精湛、开放进取”的教师文化和“现代书院”的环境文化。学校继承原有特色,经过努力初步形成“陶艺智慧、品味自然、点亮生活、篆刻人生”办学特色。从2017年起,学校以“教科研部门支持旧县中学发展项目”为契机,以打造“问题导学型学本课堂”教与学方式转变为突破口,依托教科研中心各种资源,力争到2020年把学校建成校园文化底蕴深厚,质量高效、特色鲜明的优质农村中学。 学校先后被评为:北京市百所课间操优秀学校;延庆区教育系统先进单位,史志工作先进单位;延庆区信息宣传先进单位等。学校多次获得延庆区中小学田径运动会道德风尚奖;初中语文节成果展演二等奖;教学管理优秀奖。
招生简章
1.招生对象
2.招生计划
3.学校费用
4.对口地段
5.学校特色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在我区完成小学教育的本市户籍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区教委在对适龄学生人数、学生居住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方面调研的基础上,划定学校服务范围。城区初中坚持“房产证明和户口簿”统一、以实际居住地为准的原则,接收其招生范围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入学。各乡镇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所在乡镇中学或寄宿制学校。
(2)申请到户口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升入初中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经学籍所在区教委、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委审批通过的,学生信息将转到接收区入学服务系统并安排入学,原学籍所在区不再保留其初中入学资格。
(3)从外省小学毕业的延庆户籍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由家长持全家户口簿和在延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到区教委登记后,按划定的招生范围,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
为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市教委继续实行市、区优质高中对一般公办初中校额到校招生政策(向每一所一般公办初中校定向投放招生计划),鼓励农村地区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乡镇的初中就读。
(二)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下列非本市户籍人员子女按本市户籍对待:
1.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
2.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
3.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
4.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
5.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6.父母一方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须自行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可打印信息采集表。持表和相关材料到所属招生范围内的小学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在本区完成小学教育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拟在本区继续接受义务教育的,由父母持在延务工就业材料、在延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入学资格,通过后,按照区教委规定的招生范围到所属初中学校审核确认。
(2)在本区完成小学教育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因父母家庭住址在本市内变动,到本市其他区就读初中的,需在规定时间内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到区教委中教科进行登记。
(3)不是在本区完成小学教育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因父母在本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初中教育的,由父母提供在延务工就业证明、在延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进行审核,通过后,到区教委中教科登记入学信息,学生到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
(四)招生对象
符合北京义务教育条件的六年级小学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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