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概况
北京市延庆区沈家营中学位于北京市延庆区沈家营镇冯庄村北,占地面积25486.65平方米,建筑面积6491.99平方米,目前,我校在校生101人,教学班6个。教职工47人,专任教师32人,本科以上学历32人,其中硕士生1人;区级骨干教师2人。 学校提出了“厚德教育”的办学理念,办学宗旨是“以人为本 以德启智 厚德立校”,办学目标是“厚德学苑.君子家园”,育人目标是“培养宽厚仁爱 勤学善思 勇于担当的厚德学子”;以“做师生满意的服务者,当学生满意的教师,办老百姓满意的学校”为共同愿景。我们秉承“修德明礼 博学健体”的校训,设置了厚德课程,并形成“厚德教育”实践体系:“修己安人”的厚德管理文化,“生态精神”的厚德课程文化,“智慧仁爱”的厚德课堂文化,“尚德善思”的厚德教师文化,“自主成长”的厚德学生文化,“厚重宁静”的厚德环境文化,“和谐并生”的公共关系文化。学校“厚德课程”建设分为三个层次:基础修德,兴趣美德,自主明德。【基础修德】旨在夯实学生基础,为学生发展奠定基础,打好人生学习的基础。 我校实践以“三案”为载体的“五步自主智慧仁爱课堂”模式研究。“三案”指自学案,训练案,检测案意在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兴趣美德】旨在针对学生个性发展,从培养学生兴趣入手,提升学生专注品质,为学生以后更深一步发展打好兴趣基础。【自主明德】旨在让学生有更高一层次的提升,培养学生自主实践和创新,培养学生自己动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校厚德课程建设体系主要分为四大领域:语言与人文;数学与科学;品德与修为;健康与审美。学校亮点工作:学校的特色校本课程《玉乡缘》属于地道的生态课程,选用玉米作为学校课程图标,用玉米种子、玉米皮等为原材料制作美术作品,生动地反映出学校的特色,以及以农村学生为发展根基,源于生态的发展理念。玉米造型反映源于生态和农村的特点,给玉米造型戴上博士帽子,是学校“厚德课程”的培养目标,即培养“厚德学子”。课堂学习和日常表现采用奖励贴制度,教师给课堂表现和日常行为表现优秀的学生发放奖励贴,十枚奖励贴可换取高级别的奖励旗一枚,每月都对奖励贴获得者进行不同级别的奖励。 学校2018年被认定为“北京市中小学文明校园”,2011年被评为延庆县生态文明校园,2012年被评为创建学习型学校先进单位,2013年被评为延庆县“法治延庆”建设先进单位, 2013至2017年连续获得教学成绩管理优秀奖。
招生简章
1.招生对象
2.招生计划
3.学校费用
4.对口地段
5.学校特色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在我区完成小学教育的本市户籍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区教委在对适龄学生人数、学生居住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方面调研的基础上,划定学校服务范围。城区初中坚持“房产证明和户口簿”统一、以实际居住地为准的原则,接收其招生范围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入学。各乡镇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所在乡镇中学或寄宿制学校。
(2)申请到户口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升入初中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经学籍所在区教委、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委审批通过的,学生信息将转到接收区入学服务系统并安排入学,原学籍所在区不再保留其初中入学资格。
(3)从外省小学毕业的延庆户籍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由家长持全家户口簿和在延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到区教委登记后,按划定的招生范围,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
为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市教委继续实行市、区优质高中对一般公办初中校额到校招生政策(向每一所一般公办初中校定向投放招生计划),鼓励农村地区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乡镇的初中就读。
3.入学资格核查
区教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特别是对实际居住条件的审核,严格审核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情况。
(二)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下列非本市户籍人员子女按本市户籍对待:
1.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
2.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
3.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
4.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
5.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6.父母一方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须自行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可打印信息采集表。持表和相关材料到所属招生范围内的小学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在本区完成小学教育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拟在本区继续接受义务教育的,由父母持在延务工就业材料、在延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入学资格,通过后,按照区教委规定的招生范围到所属初中学校审核确认。
(2)在本区完成小学教育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因父母家庭住址在本市内变动,到本市其他区就读初中的,需在规定时间内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到区教委中教科进行登记。
(3)不是在本区完成小学教育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因父母在本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初中教育的,由父母提供在延务工就业证明、在延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进行审核,通过后,到区教委中教科登记入学信息,学生到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
(四)招生地段
乡镇所辖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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