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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华峰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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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华峰学校

公办小学有校车可寄宿
地址布岭路

学校概况

华峰中学建校于2007年。学校先后被评为“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德育示范学校”、“广州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2014年学校被确定为广州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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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2020年

2020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即将开始,华峰学校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遵照全市“统一时间报名、学校设点审核、统筹安排学位、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接受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入学登记。



一、网上报名时间


1.户籍在本校招生地段范围的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5月5日至10日。


2.报名方式: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s.gzeducms.cn),点击“公办小学报名”。


3.相关指引可微信关注“广州黄埔教育”公众号了解。


二、华峰学校招生地段范围


招收居住在珠江嘉园、万科里享家、水韵雅庭等三个楼盘且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实际居住在珠江嘉园、万科里享家、水韵雅庭等三个楼盘,且户籍也已转入以上三个小区内的,于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1.具有本校地段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人户一致”条件(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住在一起、户口也在一起,并且户籍地址与房产或租赁地址一致,户籍户主与房产业主或承租人一致,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11区均无房产,需居住在祖辈房产的,户籍户主与房产业主或承租人一致,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祖辈),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按地段安排入读本校。

2.能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被监护人)同一户籍(户主须为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的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11区均无房产,需租住房屋的,须提供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表,同时,提交与租住地一致的户籍资料,所租房屋应为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地段新住户、拆迁户、二手楼入户时间必须在当年4月30日以前(含4月30日)。

3.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对应的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加具意见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4.凡因适龄儿童监护人主观原因造成户籍与房产分离的,监护人应在4月30日以前(含4月30日)把户口迁移到房产所在地,以符合“人户一致”的入读原则。


二)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均为非广州市户籍,符合当年《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规定的政策性照顾学生,由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本辖区内公办小学(含政府补贴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


三)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可由其父或母通过申请积分制入学方式就读我区公办小学。

详细情况请查阅《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穗埔府规〔2019〕5号)


四)对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参加小学招生报名又符合我地段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于2020年8月27日—28日登陆“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http://gzeducms.cn)按规定递交补报名申请。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四、本校招生学生需提供的审核材料清单


已成功报名入读公办小学的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的家长请于5月17日至18日按报名系统发送的短信要求带齐所需材料到学校进行报名信息审核(如因疫情严重,需要更改资料审核的时间或形式,我校会在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请扫码关注我校公众号)


1、随父母(或监护人)居住在本校地段的适龄儿童: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被监护人)同一户籍(户主须为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本区居民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含:户口簿首页+适龄儿童所在页,父、母或监护人所在页,纸张标准:A4纸);

2)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的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购房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适龄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办小学报名系统打印并手写签名的《2020年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


2、随祖辈居住在本地段的适龄儿童:

1)祖辈与其孙子女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复印件含:户口簿首页+适龄儿童所在页,父、母或监护人所在页,纸张标准:A4纸);

2)与祖辈户籍一致的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购房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该居住地为小孩及其父母在本市唯一居住地的有效证明(由房管部门出具小孩及其父母在广州市的《个人名下房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并由孩子父母双方单位出具关于住房安排情况的证明,没有单位的出示失业证)。

4)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适龄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6)公办小学报名系统打印并手写签名的《2020年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


3、租住户(含集体户)适龄儿童:

1)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含:户口簿首页+适龄儿童所在页,父、母或监护人所在页,纸张标准:A4纸);

2)若适龄儿童的(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11区均无房产,需租住屋的,须提供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交与租住地一致的户籍资料,所租房屋应为父(母)或合法监人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地段新住户、拆迁户、二手楼入户间必须在当年4月30日以前(含4月30日)的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适龄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6)公办小学报名系统打印并手写签名的《2020年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


4、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政策性照顾学生:

1)按《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附件1)分类一览表中相对应的类别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含:户口簿首页+适龄儿童所在页,父、母或监护人所在页,纸张标准:A4纸);

3)父母(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适龄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办小学报名系统打印并手写签名的《2020年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


5、通过我区积分入学申请,获得我校学位的需提供: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含:户口簿首页+适龄儿童所在页,父、母或监护人所在页,纸张标准:A4纸);

2)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办小学报名系统打印的《2020年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原件。


五、现场提交资料


凡符合本校小学部一年级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其父或母(限1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同小孩到我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同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时间:2020年5月17日至5月18日(请根据个人网上预约的时段到我校进行资料审核)

周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周一: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二)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华峰学校;(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花轮二路)


(三)符合小学一年级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必须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证件、证书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立即取消其申请、报名登记资格。


六、新生录取及注册


(一)本校招生地段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

1.领取入学通知书:凡被我校录取的户籍适龄儿童和政策性照顾学生,于6月10日由家长凭手机录取信息并携身份证前往我校门卫室领取(并进行扫码填写学籍信息)。

2.新生注册时间:6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进行新生注册,届时家长携同小孩持家长身份证原件、小孩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3.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参加小学招生报名的户籍适龄儿童,8月27日至28日,按规定递交补报名申请。公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第二次开放。


(二)非穗户籍积分入学适龄儿童:

具体时间安排待定,请关注“广州华峰中学”微信公众号信息。


七、相关具体招生信息查询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官方网站(或“广州黄埔发布”、“广州黄埔教育”等微信公众号)


广州黄埔教育


广州华峰中学


温馨提示:如因疫情影响,我校招生工作有变动,会及时在学校微信公众号通知,敬请家长关注。


八、学校咨询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020--82973583(秦老师)


声明:本文由上哪学团队(微信公众号ID: shangnaxue)原创整理制作,转载请注明来源和出处,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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