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诚铭学校
中山大学深圳附属学校(小学部)
深圳市光明书院
楼村小学
深圳市光明区百花实验学校(小学部)
深中光明科学城学校
学校概况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学校(光明)是由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和光明区教育局联合举办的一所新建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办学规模为一至九年级共36个班,小学阶段每年级设置4教学班,初中阶段每年级设置4个教学班,总共拥有1800个学位。学校2020——2021年度借址深圳市光明区楼村小学办学,2020年9月1日正式开学,首期开办小学一年级4个教学班。学校位于深圳市北部中心城,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建址于新湖街道楼村社区公常路旁,三月风广场对面,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含光明区区教科院和教师发展中心办公楼),学校预计于2021年9月建成并交付使用。 学校整体布局合理、科学,现代化教学功能齐全且先进,规划有两幢主体教学楼,其中包含综合办公楼、室内体育综合馆、综合报告厅及200米环形跑道、篮球场、足球场、 网球场、音乐室、舞蹈室、美术室、科学劳技室等文体设施,并拥有教师地下停车位370多个,教学基础设施先进完备,教学环境绿色智能。 对接光明区创建“世界一流科学城和北部中心”的区域定位,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学校(光明)的建设得到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和光明区教育局的大力支持,集教育智能化、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于一体,打造成一所面向未来的创新型实验学校。 在未来教育理念的指引下,以现代化教育信息技术手段为支撑,通过空间、课程与技术的融合,学校致力于打造成为深圳市教科院所诠释的“五个一流”窗口示范学校,即“一流的办学理念、一流的管理机制、一流的教师团队、一流的教学质量以及一流的育人环境
招生简章
1.招生对象
2.招生计划
3.学校费用
4.对口地段
5.学校特色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学校(光明)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学校(光明)是由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和光明区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的,是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和地方政府合办的唯一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学校以创建“面向未来的研究型、创新型典范学校”为目标,以高颜值、高质量、高水平、高标准对接深圳市“示范区和试验区” 的建设发展,对接光明区创建“世界一流科学城和北部中心”的区域定位。 光明区学位申请流程 新生网上报名时间 公办、民办学校同一标准, 同一时间,同一系统申请。 公办、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 5月30日9:00-6月5日下午5:30 公办、民办学校初中一年级 5月31日9:00-6月6日下午5:30 插班生网上报名时间 公办、民办学校插班生 6月14日9:00-6月16日下午5:30 申请方式 第一种方式: 家长登录“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政务服务-主题服务-学位申请”点击小一/初一学位申请,填写申请资料信息,并将相应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扫描或拍照(保证清晰、完整),通过电脑(或手机)同步上传至招生系统。家长应确保填写提交的信息准确、真实,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申请,均为有效申请。报名成功后,打印学位申请表。 第二种方式: 使用手机通过“i深圳”区级服务模块进入,点击“区级服务”选择“光明区”,进入“i深圳”光明门户,在“精选主题”模块进入“教育服务专区”,选择小一/初一报名。报名流程与第一种方式相同。 第三种方式: 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进入“学位申请”,选择小一/初一报名。报名流程与第一、二种方式相同。光明区学位申请网站二维码如下: 志愿填报 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需填报三个志愿:第一、二志愿可填报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第三志愿为民办学校志愿,必须填报(民办学校六年级毕业生填报本校初一年级作为第一志愿的,视为直升,优先录取)。第一志愿需按学区填报,第二、三志愿可填报光明区范围内学校。(具体录取办法参见《光明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 网上报名期间,教育局将在学位申请网站每天公布截至当天下午5:00(最后一天为当天上午11:30)时各学校报名数据,包括招生计划、报名人数(含各类型报名具体人数)等信息。家长可根据自身情况,调整填报学区内学校。 材料初审 招生学校进行申请材料初审 公办、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 6月6日至6月12日 公办、民办学校初中一年级: 6月7日至6月12日 公办、民办学校插班生: 6月17日至6月22日 招生学校在招生系统中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证件填写信息是否与系统相符(家长不用到学校),材料齐全则予以初审通过,材料不齐或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在系统中否决,并注明原因。同时组织人员对家庭实际居住进行核查,家庭未实际居住的,初审不通过。 政府部门审核 各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小一、初一:6月13日—7月12日 插班生:6月23日—7月22日 各职能部门通过电子比对等方式对入学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各校材料进行抽检与复核,并将审核情况在招生系统内进行反馈。家长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家长、招生学校复核 小一、初一截至7月14日 插班生截至7月22日 职能部门审核结果发布后,家长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咨询相关职能部门,确定所提供证件真实有效后,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第一志愿申请学校申请复核。除填写错误、审核失误等原因外,其他情形(包括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审核不合格的)不允许补交材料。申请学校填写复核申请表,报区教育局统一复核。小一、初一7月14日17:00后停止受理任何复核申请,插班生7月22日17:00后停止受理任何复核申请。 学位安排及录取 小一、初一:7月中下旬 插班生:8月中旬 7月中下旬,区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网上审核情况,按照《光明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规定进行录取。各义务教育学校在学校门口张榜公布录取名单,并及时通知家长注册事宜。资料审核合格,所有志愿均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家长可联系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由相应学校报区教育局审核录取。被民办学校录取,按时报到注册的,可以到就读的民办学校申请学位补贴。 我校招生情况 招生名额 小一: 6个班、每班50人、共300人 初一: 6个班、每班50人、共300人 招生范围 楼村社区 新庄社区 上村社区 申请学位需要的材料 学生是深户 或台湾户籍 1.儿童出生证; 2-1.儿童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深圳户籍) 2-2.儿童及其父母《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户籍) 3.住房证明(根据实际居住情况提交一种) (1)合法产权房(监护人产权>50%):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申请学位时有正式入伙通知书),提供复印件的,需同时上传“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获取方法见本条“特别提醒”);安居房、保障房等的购房合同;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协议。 (2)租房: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公共租赁房的情况,需家长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 (3)祖屋: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 (4)集资房:提供与集资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收据,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5)自建房:取得《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收件回执》,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6)居住信息登记:以上住房材料均不能提供,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也可以申请学位。 学生是非深户 1.儿童出生证; 2.儿童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3.父母一方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特区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具有深圳户籍。港澳籍儿童还需核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网上报名时上传“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获取方法见本条“特别提醒”)。 4.住房证明(根据实际居住情况提交一种): (1)合法产权房(监护人产权>50%):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申请学位时有正式入伙通知书),提供复印件的,需同时上传“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获取方法见本条“特别提醒”);安居房、保障房等的购房合同;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协议。 (2)租房: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2021年4月30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2022年9月30日以后;公共租赁房的情况,家长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 (3)祖屋: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 (4)集资房:提供与集资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收据,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5)自建房:取得《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收件回执》,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6)居住信息登记:以上住房材料均不能提供,家庭在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且光明区实际居住满一年(2021年4月30日前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也可以申请学位。 5.社会保险要求: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获取方法见本条“特别提醒”),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一年,2021年5月开始,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均需连续不中断,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特别提醒* 1.以上提到的住房材料中,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包括学校上门核查)。 2.“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获取方式:使用手机通过“i深圳”,点击“区级服务”选择“光明区”,进入“i深圳”光明门户,通过精选主题模块进入“教育服务专区”,在“其他服务”栏选择下载。 入学积分计算方法 1.相关积分或加分以职能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2.累计积分,不封顶。 录取顺序 按学位类型顺序录取,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第五类>第六类>第七类>第八类,相同学位类型,按积分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前一类型不能全部录取时,不再进行下一类型的录取。当同一类型积分相同时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 温馨提示 1.网上报名时间:5月30日上午9:00-6月5日下午5:30。录取并不以报名先后为依据,为避免网络堵塞,请尽量避开高峰期。 2.居住集体宿舍的,家长无需出具集体宿舍证明,请提供居住登记信息(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居住满一年即可申请学位。 3.报名信息录入完成后,需同步上传学位申请证件材料,原则上报名所填信息均需有证明材料或说明。资料上传完成后点“提交”成功后,报名才算完成。提交资料后,报名截止前均可以进系统修改资料。必须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相关证件的关键信息须扫描清晰、完整。若因填报的信息不准确、不完整、不真实,无法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的,将不提供义务教育学校学位。 4.全国范围内已经就读小学/初中并已取得学籍的,不得再申请小学/初中一年级学位,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就读资格。 5.按照划片招生(第一志愿填公办学校时,只能填报学区包含居住地址的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审核合格后,按照《光明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进行录取。 6.新生报到时,学校要收取《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请家长持儿童接种证到就近社康中心开具查验证明,深圳本地接种的儿童也可登录市、区疾控中心网站直接打印。 7.因涉及所有家长利益,错过时间不能补报。请家长留意各时间节点,在资料审核和录取阶段,建议家长每天登陆一次系统了解最新进度,以免影响学位申请,因本人未查看带来的后果自行承担。 END 总编:刘号召 主编:钟玉屏 审核:罗 兰 责编:胡 婷 文字:梁洁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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