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育才幼儿园
深圳市福田区荔园教育集团附属幼儿园
深圳市育仁·育仁幼儿园
深圳市福田区新洲中学附属幼儿园
深圳新洲第一幼儿园
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小学附属幼儿园
学校概况
深圳市福田区新沙小学第二附属幼儿园是一所公办幼儿园,位于福田区新洲九街绿景新苑内。核定13个班级,现有教职员工63人。
招生简章
1.招生对象
2.招生计划
3.学校费用
4.对口地段
5.学校特色
招/生/啦
新沙小学第二附属幼儿园
[招生简章]
根据《福田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区属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本园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01 | 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福田区新沙小学第二附属幼儿园是一所公办幼儿园,位于福田区新洲九街绿景新苑内。核定13个班级,现有教职员工63人。
法人登记证号:
12440304MB2D69740U
计划招生人数:
小班120人、大班14人
收费明细:
保教费:840元/月
伙食费:350元/月
招生咨询电话:
88300323 82029592(何老师)
02 | 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120名。
●大班招生对象为:2016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14名。
03 | 招生范围
福田区沙头街道新洲社区的适龄幼儿
04 | 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
安排在6月10日—6月24日进行,由家长自行登录“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幼儿园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信息采集系统”
(http://ertong.szftedu.cn/ft_keis/front_end/jsp/login/loginPage.jsp)进行报名。(该系统仅用于信息采集,具体录取结果以幼儿园公布为准。)
(二)材料核验
安排在6月25日—7月4日进行,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4.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三)录取方式
当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将全部予以录取;当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将采取分类抽签的方式录取。集中招生结束后,如有空余学位,可向周边社区招生。
7月15日前将在幼儿园大门口公示栏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家长。
05 | 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新沙小学第二附属幼儿园
2022年5月31日
招生简章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本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园所 基本情况 深圳市福田区新沙小学第二附属幼儿园是一所公办幼儿园,位于福田区新洲九街绿景新苑内。核定13个班级,现有教职员工63人。 法人登记证号: 12440304MB2D69740U 计划招生人数: 小班100人 收费明细: 保教费:840元/月 伙食费:350元/月 招生咨询电话: 88300323、82029592 (何老师) 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100名。 招生范围 福田区沙头街道新洲社区的适龄幼儿。 招生程序 (一)报名时间 安排在6月7日-6月21日进行,由幼儿父母自行登录“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信息采集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网址为:https://ertong.szftedu.cn/ft_keis/front_end/jsp/login/loginPage.jsp, 报名二维码为: (二)递交资料 提交申请后,幼儿家长(或监护人)应按本通知和幼儿园招生简章的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在幼儿园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相关报名材料进行核验。家长提供的报名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和录取资格。 (三)材料核验 安排在6月22日—7月4日进行,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核验报名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 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 2.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幼儿现居住地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须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四)录取方式 本园采取的录取方式: 当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将全部予以录取;当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将采取分类抽签的方式录取。集中招生结束后,如有空余学位,可向周边社区招生。 (五)公布结果 7月14日前将在幼儿园大门口公示栏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信息或电话方式通知家长。 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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