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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滨江区月明幼儿园(江虹路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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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滨江区月明幼儿园(江虹路园)

省二级公办幼儿园三年制有校车可寄宿
地址江虹路839号

学校概况

月明幼儿园创建于2009年,于2020年成立月明学前教育集团,新增江虹路分园、纳入滨兴园。月明学前教育集团遵循“让每一个童年都出彩”的办园理念,以“办好家门口的幼儿园”为总目标,通过“多彩教育”,以儿童为本的视角出发,关注儿童个体差异,追随儿童个性与能力,尊重、赏识、发展每一个个体,因材施教,从而成就每一个童年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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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2021年2022年2023年

月明学前教育集团小班招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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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2021年幼儿园小班新生招生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滨江区户籍儿童。

(二)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需在滨江区入园的非滨江区户籍幼儿:

1.持有滨江区范围内申领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为“居住证”)的适龄幼儿(含预计在2021年8月31日前能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幼儿)。

2.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滨江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滨江区的儿童;

3.驻滨江区部队军人子女;

4.直系亲属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滨江区的下列儿童: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5.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和省委人才办认定的在滨江区的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持有属地为滨江区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属地为滨江区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滨江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

6.在滨江区居住的外籍、港澳台籍儿童。

二、现场确认

(一)确认时间:6月19日至20日

(8:00—12:00,12:30—16:30)

(二)确认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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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人员聚集及等待,本次现场证件确认按小区分时段进行办理,集团将于6月16日公众号推文“现场确认预约二维码”中领取预约号。届时请月明园与江虹路园现场确认的家长,关注月明幼儿园微信公众号滨兴园现场确认的家长,关注滨兴幼儿园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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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交资料:请家长带相关证件前往服务区幼儿园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

1.滨江区户籍幼儿:需提供幼儿家庭户口本。其中:

(1)服务区适龄儿童带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2)集体户家庭儿童另需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3)本区已安置的拆迁家庭,另须提供拆迁协议、拆迁安置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本区未安置的拆迁家庭,另须提供街道征迁安置中心出具的未安置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自行过渡户,还须提供房屋租赁协议。

2.非滨江区户籍幼儿: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具体为:

(1)符合滨江区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提供儿童本人的居住证。暂未持有居住证,但预计2021年8月31日前能取得的,应在报名现场单独登记,待取得居住证后,在8月31日前补交相关材料核验,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园。

(2)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及公派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滨江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滨江区的儿童,家长需提供与工作相关的证明材料。

(3)驻滨江区部队的随军子女,需提供军官证等相关证明。

(4)直系亲属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滨江区的军人子女,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5)符合滨江区入园条件的各类人才子女,需提供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相应的《人才居住证》或其他人才证明、房屋租赁证明。

(6)在滨江区居住的港澳台籍儿童和外国籍儿童,需提供本人及家长往来大陆通行证、护照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和居住证明材料。

三、录取办法

(一)本区常住户口幼儿按户籍所在地(集体户和挂靠户家庭幼儿按实际居住地),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需在我区入园的幼儿和符合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按实际居住地,就近(相对就近)安排入园。

(二)幼儿户籍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三者一致,优先安排入园。

(三)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小区内户籍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三者一致的业主子女入园。

(四)符合入园条件但未被就近服务区幼儿园录取的幼儿,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五)民办、部门办幼儿园已录取的幼儿,其它幼儿园不重复录取。

四、录取时间

7月2日后逐批发放录取通知书,请家长及时关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

五、收费事项

按浙江省二级幼儿园(浙教办基(2013)90号)收取费用。(2021年杭州市幼儿园保育费等级标准将作调整,具体收费金额等杭州市文件下达后确定。)

六、温馨提示

(一)6月20日前还没有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幼儿,如预计在2021年8月31日前能取得居住证的,也可以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登记和现场确认,待取得居住证后,于2021年8月31日前到对应服务区幼儿园补交相关材料进行核验,统筹调配入园。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无法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居住证的,其父母应该及时送孩子回户籍所在地报名。

(三)现场确认时户口、房产或租房地址与信息采集时不一致,须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协议等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有中、大班插班需求的家长请于6月20日到幼儿园现场报名并提交资料。

(五)疫情期间,每位幼儿报名仅需1位家长现场确认,幼儿无需前往,所有人员进入幼儿园均需佩戴口罩,并按“健康码+测温”流程实行,请家长理解并配合。

(六)未进行网上预约登记,登记信息比对未成功、登记信息有变更的幼儿,均需现场提供儿童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房产证(租凭证)、适龄儿童本人的居住证、人才证等相对应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有材料均需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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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明学前教育集团

让每一个童年都出彩!

月明园电话:0571—86611129

江虹路园电话:0571—56681223

滨兴园电话:0571—88390613



声明:本文由上哪学团队(微信公众号ID: shangnaxue)原创整理制作,转载请注明来源和出处,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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