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钱江幼儿园
杭州市萧山区新街雅逸幼儿园
杭州市萧山区名望府幼儿园
杭州市萧山区禾欢幼儿园
杭州市萧山区同兴村小不点幼儿园
杭州市萧山区涝湖小喇叭幼儿园
学校概况
新街新东名苑幼儿园创办于2012年8月,2019年9月新东名苑幼儿园新丽分园正式启用。两园所环境优雅、精致,设备齐全、师资力量雄厚,为孩子快乐学习与生活创设了高品质的生活环境。园区有70多名教职员工,在园幼儿600余人,教师学前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占100%,教师资格证100%,多名教师有萧山区教坛新秀、区园丁奖、区系统先进工作者、区教坛中坚等荣誉称号。辅导幼儿类活动获全国市区级荣誉58项;教师业务类及教科研成绩突出,获杭州市、萧山区一二三等奖28项。近年来幼儿园先后获得浙江省二级幼儿园、萧山区四星级幼儿园、杭州市无烟单位、杭州市标准化幼儿园、浙江省优生优育优教指导中心等诸多荣誉。 幼儿园以“让教育回归本真,在玩中释放天性”为办园理念,以培养“敢玩·会学·善交往”的幼儿为教育目标,做一流教育,创一线品牌,打造家门口的新优质乐园为愿景,于2017年正式提出以“玩中学”为办园特色的课改之路。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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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啦
2021学年萧山新街新东名苑 学前教育集团招生登记公告 依照萧山区教育局有关幼儿园的招生工作要求,以及《城东片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2021学年招生公告如下: 一、招生登记对象及收费 1.萧山区新街新东名苑学前教育集团2021年秋季入园新生招生登记对象为:小班新生年龄为3周岁,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2.收费标准:按照区物价局核定的省级幼儿园标准收费。 二、招生登记范围、时间及办法 1. 新街新东名苑学前教育集团服务区:盛东村、新宜社区(郡望府小区、钱塘东南家园小区)、新和社区(新东名苑小区、新丽名苑小区、碧秀名庭小区、新和人家)、新润社区(钱啤小区)、君奥名邸。 2. 招生登记方法:幼儿园在规定招生计划内依次招收,以通过扫二维码进行网上登记(二维码具体见附件)。当前一批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由城东教育指导中心统一调配。(注:一类户籍生和二类房产生网报时间和通道都不一样,请家长一定要仔细阅读后再报名,一旦报名,将无法重复二次报名。) 3. 招生登记时间:第一类户籍生时间:2021年6月12日—16日;第二类房产生于6月17日—23日。 4.本次招生登记顺序: 第一类:幼儿园服务区有户籍的适龄幼儿,入户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之前。根据新生户籍及居住情况,分为两批: A批:本人户籍与(外)祖父辈、父母辈一致,且原户籍在本服务区内; B批:本人或父(母)一方拥有独立产权房,且房户一致,具体按幼儿入户时间先后批次登记。 第二类:非幼儿园服务区户籍,但在服务区内有产权房(或自建房)的新生。 产权房以《房产证》为凭证,且房产规划用途为“住宅”,办理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之前;自建房以审批资料或购买宅基地发票和村(社区)证明为凭证,如果仅有村(社区)证明不能作为入学申请的依据;其他如购房合同、协议、发票等不能作为入学申请的依据。 A批:本人(新街户籍)因拆迁买房到服务区。 B批:萧山区户籍,父母一方或本人在服务区内拥有独立产权房(住宅性质)或自建房的适龄幼儿。同批次按房产证或自建房审批办理时间长的优先。 C批:萧山区外的杭州市区户籍,父母一方或本人在服务区内拥有独立产权房(住宅性质)或自建房的适龄幼儿。同批次按房产证或自建房审批办理时间长的优先。 D批:非杭州市区户籍,本人或父母一方在服务区内拥有独立产权房,且新生本人持有服务区内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含预计在2021年8月31日前能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幼儿)及新街街道派出所出具并盖章的流动人口《告知单》,父母一方用工单位缴纳的服务区内社会保险满一年以上。 E批:非杭州市区户籍,本人或父母一方在服务区内拥有独立产权房,新生本人未办理服务区内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的,父母一方持有服务区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及新街街道派出所出具并盖章的流动人口《告知单》,父母一方用工单位缴纳的服务区内社会保险满一年以上。 注:1.本意见中的杭州市区是指:萧山区、钱塘区、滨江区、上城区、西湖区、拱墅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平区、临安区。2.《房产证》办理时间在2019年5月31日后的二手房,三年内只解决一户家庭子女入学。(如2021学年入学,将查验其作为学区房在2021、2020及2019学年其他家庭子女入学情况)。 5.招生登记提供资料: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符合条件的幼儿,按招生登记方法报名、登记并提供以下资料: 第一类: A批、B批: 1.《家庭户籍本》原件和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孩子户口页); 2.《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有孩子信息页、所有打针记录); 3.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第二类: A批:新街街道拆迁户 1.《家庭户籍本》原件和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孩子户口页); 2.《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有孩子信息页、所有打针记录); 3.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 拆迁户提供拆迁协议及服务区内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B批:萧山户籍 1.《家庭户籍本》原件和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孩子户口页); 2.《房产证》或自建房证明材料(审批资料或购买宅基地发票和村、社区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有孩子信息页、所有打针记录); 4. 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C批:杭州市区户籍 1.《家庭户籍本》原件和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孩子户口页); 2.《房产证》或自建房证明材料(审批资料或购买宅基地发票和村、社区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有孩子信息页、所有打针记录); 4.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D、非杭州市区户籍,新生本人持有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 1.《家庭户籍本》原件和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孩子户口页); 2.《房产证》或自建房证明材料(审批资料或购买宅基地发票和村、社区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有孩子信息页、所有打针记录); 4.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新生本人提供服务区内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及提供新街街道派出所开具并盖章的流动人口《告知单》、父母一方用工单位缴纳的服务区社会保险清单和父母一方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满一年以上),上文所及“满1年以上”,均指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以后,中途不间断。 E、非杭州市区户籍,但新生本人未办理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的: 1.《家庭户籍本》原件和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孩子户口页); 2.《房产证》或自建房证明材料(审批资料或购买宅基地发票和村、社区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有孩子信息页、所有打针记录); 4.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父母一方提供服务区内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及提供新街街道派出所具并盖章的流动人口《告知单》、拥有该居住证父母一方用工单位缴纳的服务区社会保险清单和父母一方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满一年以上),上文所及“满1年以上”,均指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以后,中途不间断。 招生咨询电话: 82728598(沈老师),82654002(沈老师) 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附:2021学年萧山区新街新东名苑学前教育集团网报登记二维码 网上报名操作方法 第一类户籍生报名时间:6月12日—16日 第二类房产生报名时间:6月17日—23日 (注:一类户籍生和二类房产生网报时间和通道都不一样,请家长一定要仔细阅读后再报名,一旦报名,将无法重复二次报名。) 第一步:扫码关注幼儿园公众号 第二步:成功关注或者已经关注的家长点击页面左下角的“校园” 第三步:进入该页面后,找到并点击“入园报名” 第四步:点击右下角“前往登记”
1.招生对象
2.招生计划
3.学校费用
4.对口地段
5.学校特色
2023年钱江片 民办幼儿园招生公告
01 招生对象 年龄为3周岁,即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02 招生原则 房户一致优先、相对就近入园、分类依次招生。
03 录取方式 (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计划依次招收属地街道户籍的适龄幼儿、本人或父母在属地拥有产权房的适龄幼儿、符合萧山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按下列先后顺序招收: 第一批:杭州市区户籍儿童。 第二批:非杭州市区户籍,家庭生活基础在街道,本人或父(母)在街道拥有独立产权房(住宅性质)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幼儿。 第三批:父母一方为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子女;幼儿本人持有萧山区范围内申领的有效IC卡式(或电子卡)《浙江省居住证》的非杭州市区户籍幼儿。 杭州市区户籍指萧山区、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临平区、钱塘区。 (二)其他民办幼儿园:依据《萧山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文件精神,一园一方案报指导中心备案后实施。
04 招生程序 (一)制定招生方案 各幼儿园制定好具体招生方案,报送钱江教育指导中心,并经同意后报区教育局备案。 (二)新生报名时间 各民办园于6月10日前公布招生公告;7月15日前完成招生工作,具体招生信息以各民办幼儿园招生公告为准。 05 工作要求 (一)各民办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成立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招生前各项准备工作,按要求做好相关证件材料的查验、登记工作。在满足属地户籍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的基础上,有序解决符合萧山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问题。 (二)各幼儿园应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办幼儿园管理的若干规定》(萧教〔2017〕180 号)精神,进一步增强规范办园意识,规范招生行为,严控不符合条件的幼儿入园,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三)各民办幼儿园的招生班级数、班额须依据发改部门立项文件或浙江省教育厅颁布的省等级评定标准具体确定,扩班或扩班额需向教育指导中心另行审批,经教育指导中心同意后报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备案。 (四)其他事项 1.户籍迁入时间、《房产证》办理时间均为2023年5月31日之前,产权房要求房产规划用途为住宅。 2.各幼儿园在确保3周岁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具备条件的可举办托班。 3.各幼儿园禁止招收未满三周岁幼儿提前进入小班随班就读。 4.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凡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不再留园。
06 咨询方式 闻堰、宁围、盈丰街道 民办园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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