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封浜小学
上海市嘉定区苏民学校(小学部)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小学
上海市嘉定区金鹤学校(小学部)
上海市嘉定区世外教育附属嘉定云翔小学
上海嘉定区民办华盛怀少学校(小学部)
学校概况
招生简章
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3〕1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延长<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沪府办〔2023〕3号)和《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2023年江桥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
招生计划
一
年
小学一年级:计划招收4个班级,
每班不超过45人,
最多招收180人。
初
中
六
年
级
中学六年级:计划招收4个班级,
每班不超过40人,
最多招收160人。
工作小组
组长:宋保平(校长)、潭智英(书记)
组员:王平(副书记)、蔡佳蓓(副校长)、顾佩君(党支部纪检委员)、管丽华(教学管理部主任)、项大伟(教学管理部副主任)
咨询电话:
59139844 (小学部:项老师)
59137245-8207 (中学部:管老师)
监督电话:
59137245-8207 顾老师
招生范围
小
学
火线村、太平村、新江村、封浜村、增建村、年丰村、封杨社区、杨柳社区(翔封路以西的)、虹杨社区(筹建)
中
学
1.学区范围内的五年级毕业生:火线村、太平村、封浜村、星火村、红光村、中心村(红光)、新江村、新华村、增建村、年丰村、杨柳社区、嘉怡社区、封杨社区、嘉封社区、嘉禧社区、嘉海社区、嘉峪社区、嘉龙社区(筹建)、嘉巷社区(筹建)、嘉云社区(筹建)、嘉匡社区(筹建)、虹杨社区(筹建)。
2.本镇范围内的五年级毕业生:本市户籍或积分达标的来沪随迁子女(实行自主报名、电脑派位)。
招生范围
具体招生方案
小学部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凡是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具体分类如下: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4月28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线上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按照划定的学区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由镇教委在镇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2.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4月28日前通过信息登记、审验户口簿及廉租房相关证明等。就读本镇幼儿园的适龄儿童通过就读幼儿园进行审验、登记。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入学,由区教育局视本镇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本市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镇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镇《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以下简称《回执》,其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8日)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本区外镇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须凭居住地《回执》(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8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到本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将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本镇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本镇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本镇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 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统一安排进入公办学校。根据《2023年江桥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随迁子女入学统筹管理办法》依据分值高低统筹入学。 如申请人数超过江桥镇各校学位总数其余学生由镇教委递交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区域内教育资源配置情况进行区统筹安排。
(二)入学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6日-5月10日。
(三)入学验证
1.分批验证
第一批验证:5月16日-5月19日开展第一批验证。
第二批验证:5月25日-5月26日开展第二批验证。未报名公办小学和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参加第二批验证。
“随申办 ”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2.验证材料
本市户籍的儿童,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等。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核查《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镇教委、学校将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在登记和报名过程中,适龄儿童监护人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在后续入学验证时发现不符,将视录取结果无效,并对录取结果做相应调整。
(四)发放入学告知
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初中部招生方案
(一)招生入学方式
我校初中部将采取居住地段对口和“电脑派位”方式安排学生入学。
(二)招生入学对象
1.人户一致的学生
本镇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4月24日前经现就读小学线上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按照划定的学区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2.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须在4月24日前将户口簿及廉租房相关证明等提交现就读小学审验,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镇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镇《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以下简称《回执》,其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4日)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本镇居住地入学,须凭本镇的《回执》(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4日)与居住地相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本镇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本镇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学生
(1)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本镇入学:目前在本市外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镇户籍或持有本镇《回执》或居住本镇配住廉租房,确需到本镇就读初中,家长须在4月24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2)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入学:目前在嘉定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市外区户籍或《回执》,可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按照本区相关规定申请继续就读。家长须在4月24日前决定就读去向,在现就读小学办理相关就读申请。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的,由现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本区小学五年级就读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选择在本区接受初中教育的,在原就读小学完成学籍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截止日为4月24日。信息核对和确认时须提供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如需在本镇申请就读初中(六年级),4月24日前通过指定方式办理入学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区教育局将根据学生居住地所属的街镇统筹安排入学。
6.参与“电脑派位”适龄学生
江桥镇范围内具有本市户籍或积分达标的来沪人员随迁适龄学生均可自主报名参与“电脑派位”。
(三)信息核对
4月13日-4月24日,本校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根据学校通知,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等入学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及时凭相关证件通过就读小学进行更正。4月24日为本校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相关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5月20日,学校将对申请就读初中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父母的有关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进行信息比对。
(四)“电脑派位”实施过程
5月4日—5日,符合报名条件的本镇范围内具有本市户籍或积分达标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将收到报名告知信息,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进行自主报名。
5月9日,公办初中“电脑派位”。
5月10日,根据“电脑派位”结果,家长将收到验证通知或未被录取通知,进入下阶段招生环节。
5月11日-12日,由街镇和学校共同开展“电脑派位”录取验证,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注意:未被录取的学生,可选择报名民办学校;如不选择报名民办学校,则由区教育局和相关街镇按照当年度区、街镇招生政策和入学统筹细则安排入学。
(五)初中入学报名复验
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须复验户口簿和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等。登记居住地入学就读的,还须复验《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须核查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和房地产权证等,以及学生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在登记和报名过程中,学生监护人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在后续入学验证时发现不符,将视录取结果无效,并对录取结果做相应调整。
“校园开放日”活动
2023年4月7日起,学校微信公众号上进行“走进嘉二实验”校园开放日活动。学校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如下所示:
编班原则
均衡分班
日程安排
嘉定区嘉二实验学校
202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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