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0区小一学位申请材料汇总!少一样都有可能耽误入学!
上哪学2020-02-15
149已经2020年了,一年一度的中小学招生在四月份即将开始,需要申请小一学位的家长们,请注意对照下方材料,租赁、社保、居住证、孩子身份证等需要提前准备,避免到时忙中出错。
提示:每区的入学材料都有些许不同,请留意自己区的信息,文章篇幅较长,可择区查看!
申请就学儿童及父母的身份证和全家户口簿,必要时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①由我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深圳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②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必须为整套房屋且有效期为一年以上);③监护人与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④军产房、集资房、单位宿舍或其它住房等有效证明材料。
(1)监护人所在工作单位提供拥有该住房的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凭证,如提供租赁凭证需符合初始发证日期的要求);
(提醒:分配给单位再转租给员工的公租房、人才房等视为单位宿舍。)
申请就学儿童的身份证、户口簿,必要时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的住房住址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需提供具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功能的有效深圳市劳动保障卡;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免提供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参照非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港澳籍儿童申请学位,需提供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属于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材料审核及复核(5月13日-6月5日,6月6日-6月14日)
材料审核及复核(5月14日-6月11日,6月12日-6月21日)
2. 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2. 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港澳籍儿童还需核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市公证处出具),父母是港澳籍还需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
3. 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4. 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时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国家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有教育优待、优惠政策,申请学位时除按时在网上申请和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军人子女申请在罗湖区接受义务教育,于2020年4月30日前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到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登记备案:
户口本(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罗湖区人武部地址:罗湖区翠山路39号罗湖国防大厦5楼505室,电话:82672807)
1. 申请学生及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 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1. 已办理房改手续的住房、购买的保障性住房、特区原居民手续齐全的(含原住居民祖屋)自有住房可视为住宅类商品房。
2. 申请学位的房产,父母或监护人必须拥有≥51%的产权。
3. 2020年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学位申请依据,申请者应先在现住址地段学校申请,2019年8月31日前能入伙的,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4. 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分别提供下列材料并实际居住,按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
①军产房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附付款凭证);
③自建房提供“二证一书”或股份公司(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房产证明材料;
④商务公寓提供住房产权证明(父母在本市没有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
5. 居住在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及父母须和祖辈在同一个户口本并实际居住,父母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
6. 住单位职工(集体)宿舍的,父母应为该单位正式员工,住房属所在单位所有并提供产权证明和父母(或监护人)与所在单位的工作关系证明,在本市没有其他住宅房产并在该宿舍实际居住(网格登记连续满一年以上)的,按租住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
7. 租房居住的父母应在本市没有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租赁用途必须为“住宅”或“商住两用”。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政府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均为申请学位有效的租房凭证。
8. 计算租房起始时间以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为准,截止至2020年4月30日满一年。同一学区地段前后连续的新旧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不同学区地段的新旧租赁合同按新合同签发时间作为积分计算起始日期,租住时间原则上应跨越2020年9月30日。在同一套出租房内有多户居住者,地段学校只接受其中一户的学位申请。
9. 租房和住祖辈房、集体宿舍、商务公寓的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在本市有无住宅类房产和是否连续、实际居住以市政府相关部门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系统和网格管理系统核验为准。受理申请后,除了联网信息比对,学校也可能联合相关部门上门家访。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果没有如实填报,将取消公办学校申请资格。
新生报到时间:具体时间以学校的《新生报到通知书》为准。
新生报到时间:具体时间以学校的《新生报到通知书》为准。
(1)《南山区2020年秋季小学/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必须提交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各区蓝本已停办;
(4)父母必须到本市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核对计划生育信息。
(5)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或在读证明;(申请初一)(6)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1)《南山区2020年秋季小学/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PS:申请学位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其他用途,如商铺、厂房、仓库、办公、商务公寓等。若家长用商住两用公寓申请学位的,须提供该家庭在深圳市的无房证明。
必须提交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5)父母必须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相关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前建议先电话咨询各街道计生部门或社区工作站);(6)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或在读证明;(申请初一)(7)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8)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1)《南山区2020年秋季小学/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父母本市居住证、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必须提交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各区蓝本已停办。
(5)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或在读证明;(申请初一提供)(6)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7)父母必须到本市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相关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前建议先电话咨询各街道计生部门或社区工作站);(8)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学校补验材料(指已在网上申请,学校初验没有通过的):5月16日14:30—17:00
网上申请学位:5月6日9:00—5月16日14:00(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学校补验材料:(指已在网上申请,学校初验没有通过的)
1.《盐田区2019年秋季小一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即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和缴款发票原件,或《房屋租赁凭证》(在盐田区各街道房屋租赁办办理),或其他类合法住房(包括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祖屋、集体宿舍和廉租房等)证明材料。租住无产权房屋的,应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信息》。
(1)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以下统称“外小”)Ⅰ类学位的说明:截至2019年2月28日(以发证日期为准),在外小学区租房满3年者,方可按学区申请其Ⅰ类学位,不认可合租房。
提供集体宿舍、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祖屋等住房资料的,需提供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或物业管理费等任意一种缴费单据(至少含2016年2月或2月之前某1个月,以及2017-2019年每年各2个月的单据),证明在此居住的时间满3年。
若无特殊变化,原则上2020年及以后年份,学区租房需满3年(均以当年2月28日为截止时间)方可申请外小Ⅰ类学位。在外小学区居住,截至2019年2月28日,租房不满3年者,划归为海涛小学第一志愿生源。
(2)申请外小Ⅱ类和其它小学学位的深户申请人,《房屋租赁凭证》签发时间需在2019年4月1日之前,租期最短包含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从本指南发布之日起全区学位申请不认可合租房,但本指南发布之前办理的合租房材料可照旧申请学位。
(3)自有产权房者,购房时间截止至2019年4月1日。
家长应在网上报名前(2020年4月23日前)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及核对计划生育信息。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核对结果作为积分依据。
1.《盐田区2020年秋季小一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港澳籍适龄学童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以及由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其父母与学童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居住证发证时间须在2019年4月1日前。2020年及之后的秋季招生,需提供当年4月1日之前发证的居住证。若申请人父母有一方为深户,则无需提供居住证,只需提供深圳身份证。
即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和缴款发票原件,或《房屋租赁凭证》(在盐田区各街道房屋租赁办办理),或其他类合法住房(包括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祖屋、集体宿舍和廉租房等)证明材料。
(1)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以下统称“外小”)Ⅰ类学位的,同“(一)深圳户籍儿童”,“特别说明”中的“(1)”点。
(2)申请外小Ⅱ类和其它小学学位的非深户儿童,《房屋租赁凭证》签发时间需在2018年4月1日(以发证日期为准)之前,租期最短须包含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例如:提交2018年4月1日办理的学区《房屋租赁凭证》,租期最短至2019年8月31日。
2020年及之后的秋季招生均以4月1日为截点,申请人父母需提供居住1年以上的合法学区房屋租赁凭证。
(3)自有产权房者,购房时间截止至2019年4月1日。
家长应在网上报名前(2019年4月23日前)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及核对计划生育信息。
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若申请学位的儿童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另提供出生证、结婚证等亲子或夫妻关系证明材料;若父母离异或一方死亡,只需提供监护一方的相关资料,但同时还要提供离婚证明或死亡证明。
(1)提供房产证明的,用途必须为住宅,产权人须为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产权房产权份额须大于50%;(2)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3)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和缴款发票原件;(4)提供其祖辈在学区内自有合法房产的,该儿童的户口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均在同一户口本上,其它亲戚朋友的产权房不予认可。
(1)租期要求按“六、学位申请资料”中的“住房证明材料”的要求执行,全区不认可合租房。(2)必须是盐田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住宅或商住两用出租屋,不能是商铺、厂房、仓库、办公场所等;(3)若住宅承租人是祖辈,该儿童须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均在同一户口本上,其它亲戚朋友为承租人的租赁凭证或与房东私签租房协议不予认可;(4)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只对合法产权的租赁行为发放《房屋租赁凭证》。
3.住在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廉租房及集体宿舍的(1)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2)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3)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4)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5)住廉租房的,到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办理证明材料;(6)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提供父母单位集体宿舍来源证明(宿舍建房许可证或单位名下房产证或单位名下租赁凭证复印件)、父母所在工作单位及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1.若父母一方或双方是深户,不需要社保资料,只需提供深圳身份证;2.若父母双方为非深户的,需提供父母一方在深圳参保的社保资料;3.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社保的,需提供父母一方深圳市发放的退休证和退休前在深圳缴纳社保连续满1年以上的社保清单。
(四)非亲生父母抚养或监护的适龄儿童入学资料提供方法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及收养人的相关资料;属于监护关系的,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及监护人的相关资料。
即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等材料。
1、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父母在深居住证;即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等材料;3、父母持有深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养老险和医疗险必须为同时在缴状态)。
备注:港澳户籍适龄儿童除按照非深户籍适龄儿童提供资料外,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为提高审核效率,建议在深圳市、区公证部门办理)。
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提示:家长提交的证件材料由学校查验原件,核对申请表。属于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和集体宿舍(统称为“特殊住房”)的居住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收验并留存备查。
新生注册,民办学校统一注册时间:7月9日至7月11日
(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
深圳户籍儿童的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5月8日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1) 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
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会保障卡(同时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且都在正常缴费状态,如只购买其中一种,社保不积分);
大陆地区非深圳户籍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5月8日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按非深圳户籍儿童参与积分排队。
①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②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
⑤由深圳市或各区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港澳籍适龄儿童申请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也和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的学生一样,可自愿选择核验计划生育信息,参与计生积分。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5月8日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①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
台湾籍适龄儿童申请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也和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的学生一样,可自愿选择核验计划生育信息,参与计生积分。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5月8日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5.非深圳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及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申请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港澳籍学生,参照我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则需提供父母一方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一方提供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
有意愿到我区就读的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到我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申请学位。
网上报名:4月24日10:00-5月7日18:00
网上报名:4月26日10:00-5月7日18:00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登记家庭计生信息,家庭计生情况影响到最终学位积分。
深圳户籍在市外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回深就读初一年级的,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或“在读证明”。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满1年有效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即在2018年3月31日前需有社保缴交记录,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必须两者均参保满1年)。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登记家庭计生信息。家庭计生情况影响到最终学位积分。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
申请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港澳籍学生,参照我市暂住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满1年有效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即在2018年3月31日前需有社保缴交记录,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必须两者均参保满1年))。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登记家庭计生信息。由于家庭计生情况影响到最终学位积分,请家长务必于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
由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不列入积分对象,除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相关材料。
1.军人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与深圳户籍学生一样,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要求,统一在网上申请,按时到申请第一志愿公办学校递交资料。
2.申请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需在2019年4月30日前到坪山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地址:坪山区金牛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三楼,联系电话:0755-89322257)登记备案。
2、《军人子女申请就读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备案表》;②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④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网上报名: 4月20日8:30-4月30日18:00
网上报名:4月20日8:30-4月30日18:00
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须在国土部门备案,入学当年入住);购安居房、保障房等的购房合同。
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或住建部门出具的《公租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2018年的8月31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2019年9月30日以后;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
提供经社区或其他合法集资单位的购房合同和收款收据,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出具的集资房证明(参见附件样稿)。
提供政府部门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或报建手续回执(适龄儿童监护人已在相关材料中备案)。
提供所在单位开具并签有居委会或派出所意见的集体宿舍证明(参见学位申请网站资料下载栏样稿)、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与单位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在社保部门或社保部门网站上打印,证明上的单位须与集体宿舍所在单位一致)。
3.由于家庭计生情况影响到最终学位积分,请家长于网上报名截止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
1.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户口簿;父母一方或双方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特区居住证》。
参照深圳暂住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深圳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1.儿童及其父母《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儿童出生证明;
我区义务教育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高层次人才子女落实教育优惠政策。
1.新生报到时,学校要收取《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请家长持儿童接种证到就近社康中心开具查验证明,深圳本地接种的儿童也可登录市、区疾控中心网站直接打印。
2.军人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需在当年4月30日前到光明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地址:光明区华夏二路商会大厦,联系电话:27405749)登记备案。
(2)《军人子女申请就读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备案表》;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网上预报名:4月26日9:00-5月5日17:30
网上预报名:4月29日9:00-5月8日17:30
即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等材料。(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5)《二〇一九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申请初一学位需提供)
(1)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父母双方中一方的深圳市有效居住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不需提供居住证);
即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等材料。
(3)儿童父母一方或双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参保险种为养老险和医疗险)。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儿童家长应在网上报名前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部门将在后台对家长计生信息进行审核,不需要计生部门另外出具纸质《计划生育证明》。
(5)《二〇一九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申请初一学位需提供)
备注:港澳户籍适龄儿童除按照非深户籍适龄儿童提供资料外,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为提高审核效率,建议在深圳市、区公证部门办理)。
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1.港澳户籍适龄儿童除按照非深户籍适龄儿童提供资料外,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我市各级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
2.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申请2019年秋季初一学位的军人子女,请家长于4月15日前带上户口本、军人有效身份证件、居住证明等资料到深圳警备区政治工作处登记备案,联系人:向凡,电话:22389035。
4.网上预报名填报的申请表由学校打印,家长提交的证件材料由学校查验原件,核对申请表。
属于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和集体宿舍特殊住房的居住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收验并留存备查。
新生注册:由录取学校根据学校实际自行安排新生注册时间
新生注册:由录取学校根据学校实际自行安排新生注册时间
以上信息是2019年入学材料,如有变动,以教育局和学校的通知为准。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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