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行知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 3号)《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政策法规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0〕15号)文件精神,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我校2020年新生入学工作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立足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健全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体制、工作规范和运行机制,使招生工作有利于小学课程和学业评价制度改革,有利于素质教育的推进,有利于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的基础教育服务体系,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切实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观念,依法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行为。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就近免试入学与统筹安排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学校网站公告、“校园开放日”、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
三、招生入学对象:
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四、招生区域范围:
居委 | 小区名称 | 地址 |
三村 | 一居 | 复星新苑 | 沪太路1771弄 |
远景时代 | 沪太支路188弄 |
二居 | 复兴花园 | 行知路50弄 |
四居 | 好旺花苑 | 行知路356弄、382弄 |
大华路1380弄、1500弄 |
五居 | 远景佳苑一期 | 行知路380弄 |
远景佳苑二期 | 行知路381弄 |
远景佳苑三期 | 大华路1355弄 |
六居 | 行知家园 | 行知路572弄 |
华鹏花苑 | 行知路572弄 |
玉华东苑 | 真华路1600弄 |
七居 | 复星花苑 | 行知路569弄、635弄 |
四村 | 四居 | 玉华苑 | 行知路638弄、684弄 |
申泉花苑 | 真华路1615弄 |
五居 | 公园世家康华苑 | 华灵路1581弄 |
场南村 | 龙珠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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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具体安排:
1、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明确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成立2020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保障新生招生工作的顺利完成。
组长:姜敏 副组长:沈蕾
组员:陶炜、张锋雷、张利、朱春霞、朱越峰、朱培芳、吴燕、顾芸华、朱群逸
2、3月21日起,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 活动。
3、验证:
(1)5月16日-5月17日 第一批验证(请家长带齐相关材料)
本市户籍生:
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房产证、《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验证地点:行知路389弄1号
非本市户籍生:
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出生证明、房产证(或租房相关材料证明)、《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由镇教委核对验证,并将验证记录交区教育局备案,统筹安排。
验证地点:大场镇教委将作统一安排
(2)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3)5月30日-5月31日 第二批验证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本地段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或指定监护人),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房产证、《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到学校办理验证报名手续。
4、8月15日前,发放入学通知书。
招生工作咨询电话:66395528*8003
联系人:张老师
上海市宝山区行知小学
2020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