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小学招生对象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按照“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优先”的原则,具体安排顺序如下:
1. 本市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即适龄儿童户籍在我校对口地段内,户主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房产证产权人须为户主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适龄儿童本人为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其本人或其父母(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户籍迁入日期、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20年4月23日。
2.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对象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凭户口簿、房产证及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2020年4月23日),在安排完成第1类后视学额情况安排入学。
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
3. 随迁子女的适龄儿童持有学区内房产的,当符合下列入学基本条件时,视学额情况安排入学。
学生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证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满足两种情形之一:
第一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从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间有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
第二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闵行区教育局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至日为2020年8月10日。
持有学区内房产的港、澳、台、华侨和外籍学生参照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的入学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