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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宝山区呼玛路小学2021年秋季招生简章

宝山区呼玛路小学2021年秋季招生简章

  • 上海市宝山区求真实验小学上海市宝山区求真实验小学
时效提示本文发布于 2021-05-17,部分招生政策、时间节点或对口信息可能已经调整,请以当前年度教育部门或学校最新公告为准。

文章要点

  • 核心内容:招生政策01招生对象(一)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我校招生地段户籍(户主为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的适龄儿童。(二)户籍对口学校就近入学的范围:呼玛二村、呼玛四村、呼玛五村。02招生原则(一)根据“相对就近、免...
  • 重点涉及:上海市宝山区求真实验小学。
  • 文章来源:上哪学,发布时间:2021-05-17。

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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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招生对象

(一)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我校招生地段户籍户主为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的适龄儿童。

(二)户籍对口学校就近入学的范围:呼玛二村、呼玛四村、呼玛五村

02

招生原则

(一)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继续实行对口入学的办法,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对于区域内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班额原则上不超过45人。

(二)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  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适龄儿童网报公办小学报名人数超过我校招收学额,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额满为止超出学额部分由区教育局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三)经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尚有余额时,对于在网上报名公办小学,报名民办小学被录取的,安排户主与产权人均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的适龄儿童,且根据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额满为止,超出学额部分由区教育局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四)均衡分班开设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实验班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招生录取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03

招生内容

  1.入学信息登记。 根据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配备、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关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2021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所在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需提供相关证明)。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凭缓学证明向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各镇、街道(学区)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入学信息登记确认后不得更改。4月23日为本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家长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后,须在4月23日前按照规定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登记点应当告知照片上传的有关要求。

  2.公民办小学入学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30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3.统筹居住地入学。 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本区按照“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镇、街道(学区)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3月19日,本区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
 本区办理的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公共户口及公租房内适龄儿童在实际居住地申请就读,按照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申请就读的办法,统筹安排入学。在本区居住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统筹安排入学。
 2015年起,本区实施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适龄儿童(及父母)户籍迁入直系亲属户籍内满五年并与同住的,能享受对口入学政策。与上述政策不符的或迁入非直系亲属户籍内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本区户籍智力中度残疾(及以上)、听力残疾和视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可于5月23日到区特教指导中心接受咨询评估,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普校特教班)就读。
 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市教委相关规定执行。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2021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安排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地区确实无法安排公办学校入学的,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就读。
2021年,本区受理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5.公办小学验证。 5月15日—5月16日为本区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本区指定的各报名验证点对已完成公办小学报名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房产证、《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出生证明、房产证(或租房相关材料证明)、《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各学区、镇教委或学校要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对比对无误、符合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入学,并将验证记录交区教育局备案,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入学信息的有效性进行随机抽查。
 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时间为5月29日—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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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求真实验小学
小学
公办
呼玛二村1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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