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中心幼儿园创建于1987年9月,位于坪山区马峦街道坪环社区同富路20号,为省一级公办幼儿园、中国教育专家网教师培训基地、深圳市优质示范幼儿园、坪山区教研实验基地,坪山区生涯教育试点园,核定办学规模17个班。幼儿园内环境优美,各方面配置完善;师资力量雄厚,汇集中国教育名师千人计划专家、广东教育督导学前教育专家委员、深圳市名师,区名园长、区名师、骨干教师等。幼儿园在日常教学当中借助得天独厚的场地优势,以“阳光体育”为主线,以科研引领幼儿园特色建设,注重幼儿园“至爱课程”研究,满足不同幼儿的发展需要和家长的需要,使教育内容生活化、经验化、综合化。同时加大“户外体育功能区”、“快乐足球”、“户外体育大循环”等活动的开展,形成幼儿园健康特色,是全国足球特色幼儿园。通过多年努力,幼儿园先后荣获“深圳市教育改革论坛年度最受欢迎幼儿园”、“深圳市办学效益奖”、“深圳市卫生保健优秀幼儿园”等荣誉。
我 们 的 环 境
二、招生对象及申请条件
(一)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共180名。
中班招生对象为2016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共6名。
大班招生对象为2015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共20名。
(二)除符合年龄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儿童本人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持有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坪山区住宅用途的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或有效备案的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坪山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红本);
(4)坪山区其他住房的有效证明材料。
对享受优惠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军人、警察的适龄子女实行教育优待政策,报名时需持有相关政策证明材料。
三、学位申请类型和录取原则
(一)学位申请类型
学位类型1
学位类型2
学位类型3
坪山区户籍,坪山区(马峦、石井、碧岭、坪山街道)租房,特殊房产。
学位类型4
学位类型5
坪山区户籍,坪山区(龙田、坑梓街道)合法产权房。
学位类型6
坪山区户籍,坪山区(龙田、坑梓街道)租房,特殊房产。
学位类型7
学位类型8
非深圳户籍,坪山区(马峦、石井、碧岭、坪山街道)租房,特殊房产。
备注:特殊房产包括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回迁房、统建楼及无任何房产证明的房屋等。
1.志愿填报
符合我园学位类型均可报名。
2.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凡第一志愿填报本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幼儿园按照本园招生政策依次排序录取,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才进行第二志愿录取。同一志愿的适龄儿童,遵循“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的原则,对同一学位类型的适龄儿童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本公告所说户籍,指的是儿童户籍;所说住房,指的是坪山区域内住房。
四、学位申请流程
2.报名方式: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坪山区幼儿园网上报名系统(https://zsbm.szpsq.org.cn:9443/visitpsxqjz )。
(4)报名系统根据家长填写信息自动生成初始积分。
2.初审过程:幼儿园根据家长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系统初审。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所有材料。未按规定时间上传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五)复核异议材料
2.公布平台:家长可通过网上招生报名系统直接查询录取结果;
1.具体以幼儿园通知时间为准。请关注“深圳市坪山区坪山中心幼儿园”微信公众号。
2.提示:已被幼儿园录取的幼儿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将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我 们 的 环 境
五、各类学位申请人
需提供的材料
户籍材料、住房材料、出生证明、计生材料(前往计生部门登记、核实信息)。
户籍材料、住房材料、出生证明、社保材料、居住证材料、计生材料(前往计生部门登记、核实信息)。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材料;
4.社保材料;
5.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计生材料(到计生部门登记、核实信息)。
外籍人员子女申请学位须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符合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条件的外籍人员,其子女申请学位时按照非深户籍人员类型对待。
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不列入积分对象,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要求,统一在网上报名,并将学位申请材料(含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相关材料)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招生报名系统。
申请我区幼儿园的军人子女,其父亲或母亲需在2021年5月31日前到坪山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地址:坪山区金牛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755-89322257)登记备案,备案材料包括:
六、学位申请材料的具体要求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提供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
2.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大陆地区),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为深圳户籍,提供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为非深户籍,提供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以及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
(1)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坪山区合法有效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大于50%),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公寓、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2)提供我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产权人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如果房屋产权登记人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适龄儿童(或其父母)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若不在同一个户口本,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和村委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已购房但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复印件。
(4)已购房但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入伙通知书。(如购房发票尚未办妥的,可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
(1)股份公司股份证;
(2)由股份公司开具的祖屋证明;
(3)至少提供该房屋2021年2、3、4月份的水费或电费缴费单据。
A.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雇主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B.雇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购买社保的相关证明,即社保卡和社保清单。
C.集体宿舍的产权证明,产权属于雇主的,提供雇主的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属于雇主租用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提供坪山区房屋租赁部门备案过的租赁凭证(红本);属于雇主租用无合法产权住房的,须进行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属于公租房的,提供雇主与住建部门或受住建部门委托对公租房进行管理的单位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
D.雇主和居委会出具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在该宿舍的住房证明。
以集体宿舍类住房材料申请学位,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通过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租赁凭证(红本)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集体宿舍证明相互印证;要求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产权证明、劳动合同以及社保证明,这四种证明材料所体现的工作单位及其公章必须一致。
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满1年有效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即在2020年5月1日-2021年4月30日期间需连续有社保缴交记录,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必须两者均参保满1年)。
(1)适龄儿童至少提供父母双方其中一方的深圳市社保卡。
(2)适龄儿童随法定监护人在深圳生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社保卡以及法院出具的法定监护人的法律文书。属于法定收养关系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
(3)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社保的,需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参保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
以上(一)至(三)项要求提交资料,家长必须按照系统要求拍照或扫描上传原件。若涉及商品房购房合同,拍照或扫描上传个人信息页、房屋信息页和签署页即可。
七、学位申请积分办法
及积分计算
(一)积分办法
深圳户籍和非深圳户籍儿童,均在划分学位类型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类型积分项目得分情况合计积分。
1.深圳户籍儿童按照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情况和加分情况进行积分。
2.非深圳户籍儿童按照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情况、社保情况和加分情况积分。
3.积分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若实际得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录取计划排名最后一位出现同分情况,录取办法如下:
(1)录取计划排名最后一位多人达到满分100分,按各项目累计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如排名最后一位继续同分,录取原则为:①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儿童落户深圳户籍时间长者优先。②非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社保累计时长长者优先。
(2)积分未达到满分100分而录取计划排名最后一位出现同分,录取原则为:①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儿童落户深圳户籍时长长者优先。②非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社保累计时长长者优先。
(二)积分计算
1.居住时长计算
连续居住满1年的基础上,每满1个月得0.3分,不满1个月不得分。居住时长为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则按离“截止日期”最近备案合同的签发日期计算居住时长。居住时长积分计算截至2021年4月30日。
(1)提交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购房合同、保障性住房合同、集资房、军产房、统建楼的按发证(合同签订)日期计算居住时长;持回迁协议作为特殊房屋材料申请学位的不积分。
(2)提交无房产证祖屋材料的,根据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在该房连续缴纳水费或电费的时长计算。
(3)提交无房产证自建房材料的,根据适龄儿童父母在该房连续缴纳水费或电费的时长计算。
(4)提交集体宿舍材料的,按照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在该公司缴纳社保时长、集体宿舍房屋材料以及集体宿舍证明的四者并行日期计算。如提供的集体宿舍房屋材料为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在申请学位时居住时长不计算积分。
(5)提交多份或单份 “租赁凭证(红本)”,按照最早办理的“租赁凭证(红本)”右下方的“初始发证日期”(签发日期)计算居住时长。若材料审核期间过期,须于资料复核期间提交该学区内的最新“租赁凭证(红本)”。
(6)以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居住时长不积分。即使前面办理有“租赁凭证(红本)”,前面办理的“租赁凭证(红本)”也不计算居住时长积分。
2.社保计算
在深圳同时连续缴交养老和医疗保险满一年的基础上,以养老和医疗同时缴纳时间计算,每满一个月得0.3分,不满一个月不得分。补缴的社保不纳入积分。积分计算截止至2021年4月30日,且学位申请时为在保状态。
3.计生情况加分
自2016 年 1 月 1 日(含当日)出生的子女已不再享受相关独生子女优惠政策。
(1)独生子女:持独生子女证件,或已在计生系统中按独生子女信息登记,加1分。
(2)其他情况不加分。
4.居住证加分
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加4分,单方持有的不加分。
八、重要提示
家长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将直接影响最终验核结果和学位安排,请务必确保录入信息准确无误;如果由于家长填写错误导致审核不合格等问题,由家长自行负责。
申请学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填写志愿、拍照或扫描上传申请学位材料原件。
1.拍照或扫描上传申请学位材料原件至招生报名系统。
2.申请材料不齐的,招生报名系统不予受理;申请材料虚假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3.在提交材料前,请家长们认真核实材料,如居住证、租赁凭证(红本)、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社保等是否过期或停交。如果材料由于家长个人原因造成资料审核不合格,将不予安排学位。
4.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并不代表最终能够被公办幼儿园录取。最终是否被录取,由幼儿园提供学位数、学位类型及积分等因素综合决定。
5.家长报名申请材料提交后,审核结果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在复核期间内上传提交复核材料。复核期内,除户籍材料能替换更改类别信息外,其他材料均不得替换,只能在原材料基础上修改信息有误部分。错过复核时间,将不受理任何信息修改申请。
6.对使用租赁凭证(红本)、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的家庭,将核查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真实居住。使用虚假材料或非真实居住造成无法被录取,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7.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相关规定,利用擅自转租、互换、出借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学位的,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我园学位申请资格,并将相关信息报送住建部门严肃处理。
8.学位申请所须材料的相关模板,请扫描二维码下载。
9.原坪山街道坪环社区持股份证原居民子女申请材料需另外提交:适龄儿童父母的股份证、股份公司开具的证明材料。
(五)我园不提供校车接送。
(六)我园招生咨询电话:0755-28823891
(七)幼儿园收费标准已公示在幼儿园公示栏供家长查阅。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中心幼儿园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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