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园实际,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本园2021年招生入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荷兰部:莱阳路4279弄(紫薇和苑)、春晖路628弄(风信景苑)、高城路200弄(天鹅泉)、和龙路619弄(和龙新苑)、花山路300弄(花山名苑)、花山路333弄(宝厦雅苑)、溪兰路169弄(尼德兰北岸)、南塘村。
森兰部:兰嵩路360弄(高行绿洲六期)、兰嵩路500弄(森兰名佳)。
2021年,本园( 2 部)计划招收小班 7个班。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幼儿园托班、中大班插班转园以及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幼儿不在本次招生对象范围内。)
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须是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
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原则上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户籍和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
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原则上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就近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
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本区街镇社区事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是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到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致立学校开设的学前特教班申请入园。
5月15日、16日、22日、23日;
6月12日、13日
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1)信息登记:适龄幼儿监护人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网址:https://shrydj.edu.sh.cn)上进行统一的入园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和登记编号。
(2)符合对口入园或就近入园的适龄幼儿,请家长持《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和登记编号、幼儿户籍证明、出生证明、房产证明、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证明、预防接种卡等原件及复印件,并携带幼儿,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报名验证地点办理报名验证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3)符合统筹安排的适龄幼儿还需携带上海市居住证、社保交金记录、房屋租赁证明、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居住证查询页并携带幼儿,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报名验证地点办理报名验证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4)符合其它条件的适龄幼儿,可根据要求到民办幼儿园报名或登记(附2021年浦东新区民办幼儿园信息公示)
1、6月30日前,幼儿园将完成新生录取通知工作,发放录取通知书。
2、2021年,本园将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具备相应的房产证)一致的适龄幼儿就近入园。如本园对口招生区域内符合入园条件“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的入园适龄幼儿报名人数超过本园招生计划数,将按照适龄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3、本园招生咨询电话:50831077转8315
联系人: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