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标准: 保教费:840元/月;伙食费:350元/月 3.招生电话: 28509536(办公室) 15712165649(蔡老师) 15119316935(彭老师) 咨询时间: 上午09:00—11:30 下午14:30—16:00 小班招生对象为 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25名。 中班招生对象为 2016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幼儿,共20名。 大班招生对象为 2015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10名。 三、招生范围 龙岗区横岗街道四联社区的适龄幼儿,在满足本社区适龄儿童入园的前提下,如有富余学位向周边社区招生。 四、招生程序 (一)网上接受报名时间:5月31日—6月18日 到本园门卫室领取或通过招生简章宣传链接扫描二维码获取报名表,填写后交回幼儿园完成报名。确认填写无误后发送到邮箱:1456206330@qq.com 扫码填写2021年秋季报名表 温馨提示:新生报名资料切勿重复提交,信息填写必须准确无误,以免影响录取。提交截止时间:6月18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申请。 (二)递交资料时间:6月19日-6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 采用分批查验,请已在线上预报名的儿童家长留意短信通知,并携带相关报名材料按时来园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 (三)材料核验时间:6月25日-7月5日 需递交的报名材料如下: 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 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四)录取方式(采取分类排序录取) 验证合格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采取分类排序法录取。 生源分类顺序如下: 第一类 招生地段户籍,招生地段祖屋或招生地段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二类 龙岗户籍,招生地段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三类 深圳其他区户籍,招生地段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四类 招生地段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地段有自建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军产房等特殊住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土地性质为住宅或商住两用的住宅类住房(需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招生地段租房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产权份额大于50%的招生地段商品房。如产权登记是适龄儿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的,该儿童须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未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第五类 非深户籍,招生地段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六类 龙岗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地段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第七类 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地段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第八类 非深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地段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按适龄幼儿所属类别从第一类至第八类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居住类型招生地段购房的按房产证发证时间先后排序。 *居住类型为其它类型的,深圳户籍按申请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非深圳户籍按缴纳社保时间长短排序。 注:以2021年6月1日为计算截止时间,排序后按学位数从前往后录取,如学位数末位序号相同的,采取抽签方式录取。 (五)录取时间 幼儿园于7月11日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新生家长录取结果并公示。 五、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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