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园第三幼儿园是一所市一级公办幼儿园,坐落于坂田街道万科第五园万科璞悦山小区内,园所占地面积3119.94平方,核定班级数11个班,幼儿园现有班级11个班(小班4个班、中班4个班、大班3个班)。
收费标准:2020年秋季起按照我市公办园标准执行。
保教费:市一级966元/生/月。
伙食费:按龙岗区公办园伙食收费统一标准350/生/月收取。
招生咨询电话:28242499曾老师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30
小班: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85名。
中班:2016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幼儿,共16名。
大班:2015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6名。
在报名时间5月31日—6月18日内,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
获取方式一:长按二维码扫码获取
获取方式二:通过五园第三幼儿园门口公示栏,扫描二维码下载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
获取方式三:五园第三幼儿园保安室领取,现场填写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
*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需由幼儿父母(或监护人)下载后编辑填写并打印(填表人和日期请手写,请勿改动表格格式)。
如因条件限制无法编辑,请打印空白表后手写,请务必用正楷填写。
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 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提交报名表时间:2021.5.31—2021.6.18
将表格自行填写打印后交至保安室
材料初审时间:2021.6.22-2021.6.25
本园幼儿报名材料采用分批核验方式,届时请已提交报名表的幼儿家长留意幼儿园保安室现场公告,按时携带所需材料来园接受初审(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如若资料不齐全或逾时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初审留存的复印件,一旦提交不再退还。
材料复核时间:2021.6.28—2021.7.5
由幼儿园招生小组成员进行材料复核
录取结果公布时间:2021.7.11前
幼儿园公告栏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家长。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四)请家长注意招生时间的各个节点,按时提交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