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余杭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余教[2018]71号)文件精神,现将鸬鸟镇2021年秋季幼儿园小班新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二、招生对象
(一)招生年龄
(二)招生类别
三、招生范围
四、招生程序与办法
(一)新生入园意向报名(登记)
2021年5月31日以前符合鸬鸟镇招生对象要求的幼儿。
(二)新生录取
(三)新生报到注册
(四)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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