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鸬鸟镇2021秋季幼儿园招生公告
上哪学2021-08-4
15根据《余杭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余教[2018]71号)文件精神,现将鸬鸟镇2021年秋季幼儿园小班新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3. 相对就近与入户时间相结合;购房时间与居住时间相结合。(一)招生年龄
(二)招生类别
第二类:鸬鸟镇户籍以外的余杭区、临平区户籍幼儿(其父母购房于鸬鸟镇;鸬鸟镇有自建房并长期居住于鸬鸟镇);第三类:持办证地为鸬鸟镇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幼儿;其他类:各类人才子女、配套幼儿园所在小区业主子女以及军人子女、特殊英模子女等。(一)新生入园意向报名(登记)
2021年5月31日以前符合鸬鸟镇招生对象要求的幼儿。
统一采用“余杭区、临平区幼儿园小班新生入园一件事”招生平台进行报名登记,具体办法如下:通过浙江政务网或者浙里办APP登录个人用户后,定位到“杭州市余杭区”,搜索“幼儿园儿童入园”关键词,进入“余杭区幼儿园儿童入园”,点击“在线办理”,进入“余杭区、临平区幼儿园小班新生入园一件事”招生平台页面,进行相关信息登记。
(二)新生录取
7月29日上午9∶00—7月30日晚上9∶00,家长可登陆“余杭区、临平区幼儿园小班新生入园一件事”查询幼儿录取信息,并进行确认。
(三)新生报到注册
7月31日,根据录取反馈信息,新生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园区报到、注册。
(四)有关说明
1.特殊情况以及2021年6月1日—8月12日符合鸬鸟镇招生对象要求的幼儿,可于8月15日上午9∶00—8月16日晚上9∶00,登陆“余杭区幼儿园小班新生入园一件事” 招生平台进行补登记报名。8月13日之后符合鸬鸟镇招生对象要求的幼儿,可自行联系鸬鸟镇中心幼儿园线下报名。2.幼儿园的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在“余杭区、临平区幼儿园小班新生入园一件事”公告。3.不在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幼儿,不属于本次小班新生入园意向登记对象,有入园需求的家长可到户籍所在地幼儿园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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