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上海这一区又新建一所幼儿园,拟设16个班
上哪学2021-11-02
1258时效提示本文发布于 2021-11-02,部分招生政策、时间节点或对口信息可能已经调整,请以当前年度教育部门或学校最新公告为准。
文章要点
- 核心内容:嘉定又有新建幼儿园啦! 新项目 ,东至规划居住地块 ,南至申霞路 , 西至五彩河 , 北至规划居住地块,复华25-01地块幼儿园新建工程
- 文章来源:上哪学,发布时间:2021-11-02。
嘉定又有新建幼儿园啦!
新项目
东至规划居住地块
南至申霞路
西至五彩河
北至规划居住地块
复华25-01地块幼儿园
拟新建16个班
总建筑面积按公办幼儿园控制

期待项目的早日完成
嘉定萌娃上学又多了一个新选择!
一起来看看政府原文
根据沪嘉规划资源选预〔2021〕90号、嘉发改社项〔2021〕7号,国家拟征收你村堰外组范围内集体土地。东至规划居住地块、南至申霞路、西至五彩河、北至规划居住地块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新建复华25-01地块幼儿园工程土地补偿费按《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进行补偿;青苗补偿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进行补偿;房屋补偿按《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沪府规[2021]13号)执行;被征地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按照《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沪府发[2017]15号)执行。本告知书发布后,嘉定区规划土地管理事务中心、嘉定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会同镇(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在拟征地范围内组织开展下列调查确认工作:(一)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现状进行调查。(二)对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三)对房屋及宅基地的权属、面积、房屋用途等情况进行调查。五、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人和房屋所有人,在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相关部门确认调查结果、办理补偿登记,办理期限至2021年11月8日。六、本告知书公布后,拟征地范围内应当执行下列限制性规定,限制期限为一年:(二)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五)拟征地范围内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开工的,不得开工;七、拟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有意见的,可向区相关部门反映。联系电话:59521151 联系地址:金沙路68号联系电话:59917220 联系地址:博乐路73号联系电话:59153043 联系地址:沪宜公路2228号
信息来源 |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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