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布招生指引(幼儿园大门口播放招生电子滚动屏;幼儿园公众号发布招生方案及通知,印发新生报名登记表及新生信息采集表)
时间:2021年12月21日—2022年1月7日
2.幼儿园组织新生报名工作:
时间:12月27日—1月12日
(1)符合招生条件的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到幼儿园保安室领取表格并填写。按照防疫要求,请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幼儿户口本或身份证,并做好登记。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如周末时间段咨询的家长,请先在幼儿园保安室登记信息,等负责招生的老师电话通知,再到幼儿园填写相关资料。
(二) 材料核验:
1.按照上级部门疫情防控要求,疫情期间家长禁止进入园内,我园上交资料地点设置在园门口,请按对应的时间来园,按顺序整理好报名材料,现场提交各项材料。
2. 2022年1月8日—2022年1月12日,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
3.公布录取结果:1月13日前将在幼儿园公示栏公布录取结果。
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已报名的儿童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本、通行证或护照等)、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3.幼儿所在家庭住址与所申报幼儿园须在同一个社区(或小区),并出具家庭住所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产权登记人须是幼儿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且所占份额需≥51%,如果产权登记人是幼儿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需提供该幼儿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或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及提供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开具的孩子父母无房产证明。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幼儿父母无房产证明。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有效证明材料。
享受优惠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持有相关政策证明材料。
(三)录取方式
1.幼儿园按就近入学原则,按学位类型依次录取,录满截止。
2.有空余学位,再向周边社区招生(仅限宝安区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