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幼儿园2021学年第二学期转学管理服务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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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幼儿园(东海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幼儿园(丽港部)
文章要点
- 核心内容:幼儿园以"乐学、善教、笃行"六字园训为引领,以经典文学启蒙教育为课程特色,营造了团结、民主、和谐的校园文化,实现了教师与幼儿的双发展。
- 重点涉及: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幼儿园(东海部)、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幼儿园(丽港部)。
- 文章来源:上哪学,发布时间:2022-01-11。
转学管理服务告示
● ● 亲爱的家长: 我园2021学年第二学期转学管理服务即将开始,现将转学要求通知告知如下: 转学对象 1.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小中班幼儿。 注:转入小班年龄范围: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 转入中班年龄范围: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 ★大班第二学期不予转学 招生范围 东海部 先进村、新东村、义泓村、果园村、红三村、新如村、东翔路小区、朝农新村 丽港部 滨海路:11--23号、 东乐路:8--20号、 通源东路:1--57号、 通源西路:5--162号、 港怡路:35弄1号-51号、 建中路:1-32号、 建中路:227--333号、 建中路:285弄1号--106号、 振兴村、滨海一村、建设村、创业村、镇南村、创新村、建港村、大河村、东河村、欣河村 转学条件 1.本区户籍,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且户籍房产地址为我园招生范围。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幼儿,房产证地址为我园招生范围。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 3.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达到标准分值的幼儿,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幼儿,房产证地址为我园招生范围,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当转学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学位空余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转学,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无房产证的,凭我园招生范围内合法居住证明,可由幼儿园视学额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受理。 4.幼儿本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的,凭我园招生范围内的合法居住证明,由幼儿园视学额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受理。 办理流程 1.幼儿转入申请 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幼儿园提出转学申请, 并按时前往幼儿园申请办理转学登记手续,获取《转学相关证明材料收取凭证》。 2.转学现场登记 请家长携带好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规定时间来园申请办理。 时间:2022年1月14日 8:00—11:00 地点:海港幼儿园丽港部(港怡路45号) 时间:2022年1月14日 13:30—15:30 地点:海港幼儿园东海部(东港公路3005号) 时间:2022年2月11日 9:00—11:30 地点:海港幼儿园丽港部(港怡路45号) 时间:2022年2月11日 12:30—15:30 地点:海港幼儿园东海部(东港公路3005号) 3.转学所需材料 (1)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 本市户籍幼儿:需提供幼儿本人户口本及父母户口本; ② 非本市户籍幼儿:提供其本人及父母户口本、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积分通知单、幼儿本人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③ 关系证明(出生证等); ④ 我园招生范围内的房产证(或宅基证)、动迁协议书、廉租房证明; ⑦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 (2)浦东新区幼儿转学信息表(由原就读的浦东新区幼儿园开具,区内转学必须提供)。 4.录取通知 (1)已办理转学信息登记的家长或监护人凭《转学相关证明材料收取凭证》,按事先约定的反馈时间前往幼儿园,领回相关证件材料原件。 (2)2022年2月16日前,由幼儿园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录取结果。 注:幼儿园学额有限,接收材料不代表录取,请以幼儿园录取通知结果为准,望各位家长知悉。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来园申请办理转学的幼儿家长或监护人,务请佩戴好口罩,配合门卫出示健康随申码、测量体温正常且做好入园登记后,方可入园。 咨询电话:68261303
信息来源:浦东新区海港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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