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符合以上规定的幼儿家庭,届时请家长(每户1名家长)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来我园现场报名确认。
●其中房户不一致的,另需提供相关房屋产权证或租房证明(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租房产权证复印件)。
●拆迁户另需提供拆迁协议及实际居住房屋产权证或租房证明(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租房产权证复印件)。
●集体户家庭另需提供实际居住房屋产权证或租房证明(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租房产权证复印件)。
2.符合本报名服务区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须随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
(1)幼儿本人持有本区范围内申领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
(2)家庭户籍本;
(3)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4)房产证或租房证明(租房合同、租房产权证复印件)。
3.是否录取,以录取通知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