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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官方福利!上海提高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可多领600元!部分已申领家长可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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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福利!上海提高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可多领600元!部分已申领家长可补领~

    家长们都开始重新申请生育金了没有呐?


    近期不少家长和入园君分享自己成功申领生育金的事情,说有600元的差价


    然而,还有些家长反映,重新申请了却没成功,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入园君也很疑惑,经过一番仔细查找,入园君在上海医保局官网上发现了玄机所在。



    上海提高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


    2021年1月17日,上海医保局发布了《关于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沪医保待遇发〔2022〕1号)及政策答疑


    (图片来源:上海医保局官网)


    明确了提高生育医疗费补贴的标准:


    1.2021年5月31日(含)之后生育或者流产的符合条件的参保生育妇女,按新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进行补贴。


    2.正常生育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4200元计发,其中危重孕产妇生育医疗费补贴按8000元计发;


    3.妊娠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700元计发;妊娠不满4个月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500元计发。


    4.2021年5月31日(含)之后生育的,若已按原标准领取了生育医疗费补贴,可以再补领差额。


    Ps:

    (1)通知中规定的时间是2021年5月31日(含)之后生育的,2021年5月31号之前生育的则无法重新申领了。

    (2)此前的生育医疗补贴标准,正常生育的按3600元计发,而新的补贴标准,相比之前可以多领600元。

    (3)此前妊娠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自然流产的,原先是600元;妊娠不满4个月自然流产的,原先是400元。


    一起来看看政策及官方答疑原文!


    通知原文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36号)的要求,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提高生育保险待遇,积极支持三孩生育政策在本市顺利落地实施,保障参保人员生育保障权益,满足群众多元化的生育需求,促进本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现通知如下:


    一、对三孩生育政策实施以来,即2021年5月31日(含)之后生育子女的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妇女,各医保经办机构要按规定及时、足额给付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切实保障参保妇女生育保障权益。


    二、2021年5月31日(含)之后生育或者流产的符合条件的参保生育妇女,按照下列标准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


    (一)生育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4200元计发,其中危重孕产妇生育医疗费补贴按8000元计发;


    (二)妊娠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700元计发;妊娠不满4个月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500元计发。


    三、各医保经办机构要积极做好本市新生儿参保工作,以及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妇女的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四、各区医保和卫生健康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积极采取管用高效措施办法,确保三孩生育政策生育保障待遇落实到位,主动做好正向宣传,增强参保群众获得感,遇有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报告。


    特此通知。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月17日



    政策问答原文


    1、为什么要制定《关于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沪医保待遇发〔2022〕1号)?

    答: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任务部署,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36号)工作要求,积极支持三孩生育政策在本市落地实施,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制定了《关于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沪医保待遇发〔2022〕1号)。


    2、涉及哪些生育保险待遇调整?

    答:一是提高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生育的,由原先的3600元提高到4200元;妊娠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自然流产的,由原先的600元提高到700元;妊娠不满4个月自然流产的,由原先的400元提高到500元。二是相关待遇追溯,即2021年5月31日(含)之后生育或者流产的符合条件的参保生育妇女,按照新标准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 


    3、2021年5月31日(含)之后生育或者流产,但已经领取待遇的人员,需要重新申请吗?

    答:2021年5月31日(含)之后生育或者流产的符合条件的参保生育妇女,如果已按原标准领取了生育医疗费补贴,可以再补领差额;医保部门会自动按原申领银行账户予以补发,无需个人重复申请。 


    4、对危重孕产妇有何特别规定?

    答:为了更好地保障孕产妇健康,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减轻生育妇女医疗费用负担,《关于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对危重孕产妇予以待遇倾斜,将危重孕产妇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提高至8000元。具体申领流程待医保经办机构另行公告。


    那也就是说,2021年5月31日(含)之后生育的宝妈们可以享受到600元的差额补贴哦!而2021年5月31日之前生育的宝妈暂时享受不到了,可以二胎的时候再享受~


    so,宝妈们,你们的600元到账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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