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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正式敲定!延长生育假、带薪婚、孕前体检落入集体合同条款!附合同示范文本!

正式敲定!延长生育假、带薪婚、孕前体检落入集体合同条款!附合同示范文本!

    时效提示本文发布于 2022-03-28,部分招生政策、时间节点或对口信息可能已经调整,请以当前年度教育部门或学校最新公告为准。

    文章要点

    • 核心内容:随着三孩生育政策的实施 ,及相关生育支持配套措施的出台 , 生育后女职工的, 职业发展、社会保障等 ,成为了社会热点, 图片
    • 文章来源:上哪学,发布时间:2022-03-28。

    随着三孩生育政策的实施

    及相关生育支持配套措施的出台

    生育后女职工

    职业发展、社会保障等

    成为了社会热点

    正式敲定!延长生育假、带薪婚、孕前体检落入集体合同条款!附合同示范文本!相关资料

    好!消!息!

    新版《上海市女职工权益保护

    专项集体合同(示范文本)》

    正式发布!

    新版文本及时回应了

    社会关注的热点

    将女职工权益保障

    实实在在地落到了

    专项集体合同条款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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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增加了哪些亮点呢?

    一起来看市总女律师志愿团的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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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亮点一

    增加支持女职工职业发展的内容


    将“支持女职工职业发展,提高女职工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力”写入条款。


    亮点二

    将健康检查覆盖至婚前、孕前


    将原先的产前检查扩充到了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孕产期检查,并进一步规定“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上述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有劳动定额的,应扣除相应劳动定额。”


    亮点三

    将生育假延长


    将生育假由30天延长至60天,并对如何使用进行了详细规定:“生育假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延长生育假可以结合弹性办公及在家办公,允许孕期及哺乳期的女性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和地点。”


    亮点四

    婴幼儿照护纳入协商,育儿假可以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制


    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育儿假按照生育的子女数量计算天数”,并提倡“当年未休的育儿假经批准,可顺延至下一年度使用。育儿假可采取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措施。”


    亮点五

    要求女职工比较多的企业配置母婴设施


    要求女职工比较多的企业设立“爱心妈咪小屋”,配置母婴设施,为女职工哺乳提供便利条件。


    亮点六

    完善防范职场性骚扰的相关处置措施


    新增“明确负责机构或者人员,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卫措施,设置投诉电话、信箱等,畅通投诉渠道”“建立和完善调查处置程序”的表述。同时,对于处理时涉及的敏感信息,集体合同中规定“处理敏感个人信息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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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包含哪些内容?

    为何要签订?

    该如何签订?

    ……

    你是否还有这些疑问?

    社长这就来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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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示范文本)》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主要包括女职工劳动经济权利、特殊利益、政治文化教育发展权利等方面的内容。

    (1)女职工的劳动经济权利:劳动就业、职业发展、休息休假等;

    (2)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女职工禁忌劳动保护、“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保护、健康检查、生育待遇等;

    (3)女职工的政治文化教育发展权利: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职业教育、技术技能培训、晋职晋级等;

    (4)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为什么要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是用人单位与本单位女职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方面的内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专项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52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企业如何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上海市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对企业集体合同的签订起示范引领作用,供企业同企业职工方(企业工会)签订专项集体合同时参照,具体内容不限于示范文本中规定的内容。对示范文本中高于法律法规的条款内容(有下划线的条款),行政方和工会方可根据企业、行业(区域)具体情况协商一致予以签订





    因履行《上海市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产生争议,应当怎么办?

    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我们深知职场女性的不易,

    维护女性权益、关爱女性职工

    我们一直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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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申工社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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